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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2年度城西街道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25 17:02 信息来源:城西街道 浏览次数:

各办(中心):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和《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等法规规章,以及《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浙政办发〔20213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同意,现将《2022年度城西街道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

二、承办单位要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三、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后,依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自做出决定之日起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四、各承办单位要切实抓好重大行政决策项目的落实,并做好决策的后续评估工作。

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应当按相关规定程序提请调整。

温岭市城西街道办事处

2022325



城西街道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决策主体

 

承办机构

主要法律政策依据

程序要求

(是否需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决议等决策程序)

计划决策时间

1

城西街道2022年义务教育中小学招生工作

温岭市城西街道办事处

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区划分调整和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区划分调整的指导意见》

需履行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核等决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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