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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3-22 16:01:2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
关于拟对浙江东禾机电制造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套汽车零部件、3万套机器人臂关节零部件技改项目环评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2022年 3 月22 日)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年产500万套汽车零部件、3万套机器人臂关节零部件技改项目 | 温岭市东部新区金塘北路7号、9号 | 浙江东禾机电制造有限公司 | 企业对全厂产品进行整合,并增加了注塑、清洗、抛丸、抛光等工艺,最终全厂形成年产500万套汽车零配件及3万套机器人臂关节零部件的生产能力。 | 无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总磷、氨氮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间接排放限值)后纳入区域污水管网,经温岭市东部新区北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温岭市东部新区北片污水处理厂近期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回用。 废气:抛丸粉尘经抛丸机管道收集后再经自带的布袋除尘设备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抛光粉尘经集气收集后通过水膜除尘+布袋除尘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碳氢清洗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通过高效油雾净化+光催化氧化装置处理后经不低于15 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柴油清洗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高效油雾净化装置处理后经不低于15 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防锈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高效油雾净化装置处理后经不低于15 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注塑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滚齿油雾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需加强车间通风。 噪声: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措施;合理布局生产设备的位置;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生产期间关闭门窗。 固废:废边角料、塑料边角料、集尘灰、废包装材料、废钢珠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出售相关企业综合利用;废切削油(含金属屑)、废乳化液(含金属屑)、废磨床粉及磨粒泥、废液压油、废齿轮油、废碳氢清洗剂、废柴油、废防锈油、危化品废包装桶(矿物质油桶、乳化液桶等)、废水处理废液、废水处理废渣、废活性炭、废灯管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安全处置;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日产日清。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 3 月 22 日—2022年3 月31 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6-86109705 传真:0576-86109705
通讯地址:温岭市城西街道九龙大道555号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3175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