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财政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2-09 11:27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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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今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法治建设的工作部署,高站位、高标准推进法治财政建设,为着力打造新时代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强市、宜业宜居现代化中等城市、县域治理现代化标杆市贡献力量。现将全年财政法治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普法学习宣传,夯实法治建设责任

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财政工作各环节、全流程,在法治轨道上推动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组织开展专题学习2次。积极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活动“进机关”“进国企”,由党组书记带头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实现机关干部全覆盖,同时推进市属国企宣讲活动,共安排宣讲场次22场,覆盖人次超700人,掀起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热潮。

二是落实主要负责人职责。认真贯彻《温岭市财政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充分发挥党政机关第一责任人核心作用,做到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做好财政法治工作的新方法、新举措,扎实有效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工作。

三是制定法治工作计划。提前谋划全年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制定《2021 年法治财政建设工作要点》和《2021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明确全年法治建设工作重点和年度目标,建立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牵头、各科室(局、中心)各司其职的落实机制,分解落实责任到具体科室,确保工作落实推进。

四是强化宣传普法力度。积极落实财政惠农政策宣传,通过印发张贴财政惠农政策宣传画,切实将财政惠农政策送到基层农村,有效服务广大农民群众。加大对执法对象、服务对象和相关人员的普法宣传,围绕民营企业减税降费等财税扶持政策、绿色发展财政奖补机制等内容进行宣讲。借助预算编制布置会、以案说法、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等载体开展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宣讲。通过举办会计、政府采购业务讲堂,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举行机构改革后任职的公职人员宪法宣誓仪式,进一步引导广大财政干部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二、规范权力运行,推动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深化“互联网+监管”应用。完善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并动态调整,细化编制检查实施清单。积极应用全省统一行政执法监管系统、处罚办案系统、“浙政钉·掌上执法”,印发《温岭市财政局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计划和重点监管计划任务》,强化协同监管,确保事项覆盖率、掌上执法率、应用信用规则率、跨部门监管率等达成目标任务,完成12户双随机抽查和25户即时检查。

二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推进行政执法公示,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规范文字和音像记录,确保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全年作出行政处罚1件,行政复议及一审诉讼维持我局处罚决定。

三是加强合同合法性审查。加强对合同主体、所涉事项、双方权利义务、合同内容、争议解决和违约责任条款等合同内容的审核把关,对不符合的给予纠正,共审查合同29个,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表29份,没有发生需报备的重大合同。

三、强化制度保障,提升法治化工作水平

一是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严格执行《温岭市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要求。

二是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落实《温岭市财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抓好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论证、发布、备案、清理等各项工作,按照规定程序完成3件规范性文件的制发。

三是落实行政执法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浙江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办法》《浙江省财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办法》和《浙江省财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统一行政执法尺度,规范处罚裁量行为,召开行政处罚裁量集体研究会议1次,确保处罚裁量适度合规。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按编制和岗位进行证件发放,完成已持证人员的统一换证和新进人员的证件申请,确保持证率达90%以上。

四是优化法律服务。聘任常年法律顾问1名,为我局的重大决策、行政管理、政府信息公开、投诉处理决定、化解行政争议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累计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文书审核及参与商讨法律事务等服务事项21次。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深化三服务活动。深入推进三服务2.0,开展问题摸排大调研大走访大征集活动,深入企业、基层、群众开展实地走访,并根据调研结果形成实事项目清单,明确存在问题、重点举措,按月公布完成进度,共制定为群众办实事清单35项,为企业解难题清单106项,为基层减负担清单42项。

二是优化营商环境。深化资金云平台应用,扩大应用部门范围,提升涉企奖补资金审批效率,兑现奖补资金4.03亿元。推进会计人才培养,开展智慧财税大讲堂,开设财务总监能力提升班,为企业转型升级减本降负培养复合型会计人才。优化提升政府采购营商环境,通过清理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推行政府采购负面清单、推进专家评分和履约验收结果公开、简化供应商入驻流程、降低履约保证金、推行“政采贷”“政采保”等举措,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的透明度、便利度和履约保障度,工作得到了吴海平市长的批示肯定。

三是深化公平竞争审查。根据“谁制定、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在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时实行公平竞争审查,开展全省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整改情况回头看自查报送,确保文件清理不反弹。

四是深化政务信息公开。持续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落实政务舆情回应责任,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65条,其中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布信息237条,在“温岭市政府门户网站——温岭市财政局”上公布信息228条,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400条,内容涉及机构信息、规范性文件、政府决策、工作信息、处罚结果、行政执法等。

五、依法履行职能,提升财政工作效能

一是深入推进数字财政赋能。持续开展公款存放网上招投标,全年完成公款存放招标51.5亿元。精简用款计划审批流程,增设大额用款计划提醒功能,有效提升计划用款管理效率。将涉农补助和民生补贴项目全部纳入“乡镇公共财政服务平台+一卡通”发放,实现资金一卡发放、全程监管。推动医疗电子票据改革扩围,获批全省首个民办非营利医院电子化票据改革试点并顺利实现医疗收费电子票据全流程电子化。推行政府投资项目网上申报、网上沟通、网上预警,实现审核“零次跑”,综合提速50%以上,做法被财政部《放管服简报》刊登。道交救助基金垫付申请实现掌上办理。

二是着力强化乡镇财政管理。印发《进一步强化和规范镇(街道)财政管理的实施办法》,促进镇街财政健康、规范、有序发展。试行支付方式改革,通过指标分解形式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确保专项资金直接汇入施工单位账户。健全内控建设,结合财政资金检查工作中暴露出的镇(街道)财政管理和内控缺陷,形成《温岭市镇(街道)内部控制指引》,同时选取坞根镇为试点单位开展内控信息化建设工作,补齐镇(街道)内部管理薄弱环节,提高镇(街道)财政管理能力。

三是切实加大财政监管力度。建立政府采购风险提示制度,针对政府采购招投标、公务车辆定点维修以及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中发现的问题发送风险提示函36份,及时提示风险。根据省厅财政检查项目及绩效管理项目计划确认九大项重点实施类别,并按计划完成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项目评价、财政检查、项目重点监控。推动预算管理标准化,出台《温岭市市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印发干部异地学习锻炼住宿费、物业管理费、宣传费、档案管理费、教育系统劳务费等支出标准,进一步完善经费支出标准体系和预算项目支出标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四是严格预算绩效管理。修订完善全市预算绩效管理考核细则,提升考核的客观性和科学性。推动实现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工作全覆盖,共收到1692份部门自评报告,涉及资金129.26亿元。开展2019、2020年度全省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完成对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两部门整体支出实施重点绩效评价。向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和重点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情况,推动全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五是依法组织财政收入。狠抓收入管理,成立财政收入管理工作专班,发挥分析研判精准管控作用,科学组织财政收入,确保应收尽收。全年组织地方财政收入80.38亿元,增长11.5%。做大资金盘子,争取再融资债券19亿元,争取债券资金30.2亿元,收回市级预算单位历年结余资金2.6亿元,有力地保障了社会经济发展和民生大事。

二、2021年推进财政法治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财政法治建设还存在以下不足之处:财政普法宣传的方式和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财政干部法治培训的力度和成效有待进一步加强;财政法治人才的培育和储备有待进一步提升。下阶段要推动集中法治宣传教育与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强化线上+线下法治教育培训,加大公职律师和法治骨干的培养,补齐短板弱项。

三、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建设的有关情况

坚持“财为政服务,法为财保障”工作理念,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力提升依法理财能力水平。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法治机制建设。始终坚持把法治建设工作摆在财政工作的重要位置,将法治财政建设纳入党委议事日程和年度工作总体部署,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分析研究工作举措、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做到对法治建设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确保法治建设组织领导有力。

(二)明确工作任务,压实法治建设责任。严格履行《温岭市财政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牵头制定2021年度法治财政建设工作要点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将法治建设与财政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同考核。

(三)坚持依法依规,规范决策法定程序。贯彻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严格执行党委、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严格落实重大决策、行政合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

(四)带头学法用法,强化法治思想建设。坚持做带头学法、克己守法、规范用法的先锋和表率。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运用理论学习中心组、网络学习城、周一学习夜等载体抓好领导班子和机关干部学法,带领提升全体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

四、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加强法治培训教育,创新学习方式和学习载体,提升干部学法用法实效,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培育。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和预算编制、执行、绩效、监督等财政业务相融合,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制约和监管,制定并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追究责任。

(二)进一步提升规范行政能力。加强行政合同和规范性文件管理,提升合法性审查能力,加大对规范性文件、政府合同、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处罚、行政执法的合法性审查力度,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加大公职律师培育力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的积极作用。

(三)进一步提升行政服务能力。推进财政数字化场景应用,打造更多为预算单位、企业和群众服务的应用场景。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对财政工作的监督。

(四)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能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定期开展行政许可和处罚案卷评查,夯实行政执法基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落实财政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