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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规范物业管理区域划分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2-25 08:40 信息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东部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规范物业管理区域划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贯彻落实。

有关事项说明:

1、请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前期物业服务招投标前申请办理新建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定,物业管理区域划分申请书原件中要有社区和镇(街道)关于物业管理区域划分的意见。

受理科室:房地产市场监管科(物业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6-86223446

地址:太平街道东门南路102号市住建局第二办公区403室

2、申报时需提供的物业管理区域划分申请书以及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者备案文件等资料,可通过PDF电子文档方式发送至wlzjwyb@163.com。

 

 

                  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2月25日        


    附件:(台综执办〔2022〕7号关于规范物业管理区域划分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