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河司法所 大溪司法所被命名为“枫桥式”司法所
近日,温岭市司法局新河司法所、大溪司法所被浙江省司法厅命名为“枫桥式”司法所。
新河司法所位于温岭市东北部,现有工作人员12名,办公面积400多平方米。先后被省司法厅命名为“示范司法所”、“ 省级星级规范化司法所”,2020被台州市司法局命名为“台州市级文明规范公正司法所”。
近年来,该所忠实践行“忠、勇、严、实、新”的工作理念,坚持党建示范引领,充分发挥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等工作职能。一是以法治阵地建设为突破口,夯实基层法治体系建设。坚持把“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与“村(社区)文化礼堂”、“美丽乡村”建设有机结合,先后创建了2家全国级民主法治村、1家省级民主法治村和12家台州市级民主法治村。二是以人民调解质效提升专项活动为契机,柔性化解各类矛盾。全面构建“有人干事、有地说事、有章理事”的“三有”村级调解体系建设,村党支部兼任调解主任率达100%。探索新河镇塘下区片调解中心试点工作,吸收“两代表、一委员”、“乡贤”、“企业管理人员”“外来人员精英”等建立多元化的人民调解队伍。三是以严格落实社区矫正监管措施为立足点,严防脱漏管和重新犯罪。深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和“三色”管理,不断强化重点管控。以“安置帮教一件事集成服务”为载体,对符合条件的残疾、家庭经济困难的安置帮教人员落实临时救助、低保、慈善救助等救助措施。四是以构建基层治理“城市大脑”为核心,着力推动省级法治化综合改革试点。以新河镇智慧治理集成中心为依托,积极推动“党政办+司法所+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模式,参与制定审核规范化文件2件,为政府提供法律意见建议4条。
大溪司法所位于温岭市大溪镇名溪花苑东南转角处,现有工作人员15名,办公用房面积约为320平方米,司法所外观设计和标志标识规范。2020被台州市司法局命名为“台州市级文明规范公正司法所”。
近年来,大溪司法所始终秉承“党建引领、忠诚廉洁、公正为民”的理念,履职践行“忠勇严实新”的司法行政职业精神,积极打造新时代司法所形象。一是夯实基础建设,扎实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围绕“六化”要求,深入开展人民调解质效提升专项行动,着力打造品牌调解室。全员全程参与“6·13”槽罐车爆炸案件死亡人员和伤员的调解处置工作。二是围绕中心工作,积极参与法治政府建设。该所所长兼任大溪镇依法行政办公室主任,负责镇政府法治政府各项工作,列席党政联席会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主导合法性审查工作。三是加强教育监管,落实社区矫正规范化执法。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的各项规定,规范执法,履职担当,不逾越红线,守牢底线;落实“安置帮教一件事集成服务”工作机制,对符合条件的两类人员及时给予社会救助帮扶。四是深入普法宣传,切实打造全民普法格局。推动建成大溪镇法德广场,以民法典宣传为切入点,推进大普法格局。大溪镇已全部建成民主法治村,拥有2家省级民主法治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