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行政执法统计工作报告
2021年行政执法统计工作报告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全面贯彻落实推进依法治市的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提升法治理念,规范执法行为,注重行政监督。现将2021年行政执法统计工作报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情况
2021年,以公共场所、医疗卫生为主的案件共立案792件,立案数较去年同期相比增长率为10.8%;罚没款493.7万元,同比增长20%。其中大要案117件,均已在台州市司法局综合业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重大行政处罚行为备案,并全部通过审核。另有5人因涉嫌犯罪移送公安部门查处,其中4人已被追究刑事责任。今年,我局共收到许可申请14258件,受理14258件,均已办结,较去年同期增长了22.9%。
新冠疫情防控转入常态化,为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一年来持续高强度开展医疗机构疫情防控执法检查,在开展医疗机构全覆盖执法的同时,安全隐患的暴露量也随着执法检查次数的增多而上升。
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一)转变监管模式,全面落实双随机监管。按要求采取重点监管和“双随机”相结合的监管模式,根据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对监管事项开展日常监督,并结合医疗美容乱象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饮用水卫生监督行动等专项行动,加强医疗机构、二次供水、游泳、餐饮具集中消毒、母婴保健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对游泳、餐饮具集中消毒、母婴保健等重点行业实施专项整治,其他行业实施“双随机”抽查。截止2021年12月31日,完成国家级双随机任务375件,立案查处125起;完成省级双随机任务620件,立案查处232起。开展医疗机构督查5431家次,立案220家次,处罚198家;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督查396家次,立案75家,处罚62家。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运用“社会监督信息监测预警平台”发现线索18条,立案查处14件。核查精密质控疫情调度指挥平台上推送的176条违法线索,立案查处38家。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重点领域,依法依规实行全覆盖的重点监管。
(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事后监管流程。对承诺办证的公共场所,按照《关于印发台州市公共场所卫生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台卫监发〔2018〕1号)的规定,在许可后2个月内对是否符合相关承诺内容进行现场执法检查。检查合格的,予以量化打分;存在不合格项目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未整改的,则依法立案查处。截止2021年12月31日,今年共完成量化打分425家,整改不到位的新办证公共场所处罚4家。
三、行政处罚结果公开情况
行政处罚决定均已根据有关要求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对外公开。2021年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开行政处罚结果一共748件。开展“双随机”抽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357件,公开行政处罚结果357件。全年掌上执法系统使用率达100%,检查结果公示率和问题处置率均达100%。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监督检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执法办案的水平有待提高。今年卫生行政争议案件数量较去年有所增加,且存在行政处罚案件数量多,但案件质量有待提高的现象。
二是执法人员力量薄弱、队伍结构有待优化。部分人员执法业务水平不够精,与职能要求、监管任务不适应现象仍一定程度存在,存在被动应付状态。
五、下一步打算
一是着力提升行政执法办案质量及效能。严格执行案件审查报批,全面开展法制稽查工作,进一步规范“三项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二是全面提升执法人员队伍综合素质。通过深化法律知识及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同时完善考核及督查制度,科学责任网格化,借助激励机制,提高执法人员执法水平。
温岭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