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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温岭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2022J011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12-07 11:23 信息来源:局办公室 浏览次数:

关于对温岭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

会议第2022J0118号建议的答复

 

朱建军、熊华庆、胡艳华、李海彬、林颖倩、林顺德、陈美华、彭正法、陈亚斌、陈小红、林希红等11位代表:

你们在温岭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肖泉村梅花路建设区块开发的建议》(第2022J0118号)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推进全域建设,精心建设美丽城市,是我市十五届一次党代会报告提出的。此次肖泉村提出的关于肖泉村梅花路建设区块开发的建议很是全面,也比较切合村发展需求。

首先,关于加快肖泉村村留地的开发,你们建议村留地结合原农贸市场区块进行落实。根据《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村留地开发管理意见的通知》(温政发【2016】30号)文件要求,村留地是政府征收村集体土地时,按照一定比例安排给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以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项目。其中2016年1月1日起经依法批准征收的村集体土地(不包括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项目、本村居民点用地、村留地),按征地面积的7%计算村留地。2016年1月1日前经依法批准征收的村集体土地按原政策(耕地面积的7%)计算村留地。村留地的开发利用允许村集体经济组织以自行开发、合资合作开发、委托政府公开出让等多种形式开发村留地。村留地原则上可安排用于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可以用于经营性项目建设,严禁村留地自行用于房地产开发利用。肖泉村的村留地指标的核算和选址方案须由我局会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太平街道和肖泉村两委共同协商确定后及时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其次,关于提升土地资源使用效益,你们希望水果批发市场搬迁至肖泉村新建梅花路旁。我们建议与太平街道结合《温岭市TP09单元05街区、06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空间布局进行市场用地论证后进一步确定。

最后,关于加快土地资源的开发,你们建议加快落实肖泉村馒头山捉骨墓15亩土地指标事宜。目前民政部门已经落实肖泉村公墓点位,该专项规划即将批前公告,后续可根据该专项规划予以跟进落实。

感谢你们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科室:审批科          联系人:陈

联系电话:13738571431    邮  编:317500

               

 

 

 

 

 

                       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