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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思路

发布日期:2022-12-07 11:34 信息来源: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 浏览次数:

一、2022年工作总结

2022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围绕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切,以强化政策解读和舆情应对、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为重点,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下述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1月30日。

(一)抓好主动公开。根据《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温岭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责任分解的通知》(温政办函〔2022〕13号)有关精神,紧密结合港渔工作实际,制定《温岭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2022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积极向社会公开各类政府信息,立足通过公开来提高工作整体效能。2022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4条,主要涉及机构信息、政策文件、工作信息、财政预决算、通知公告、提案建议答复、人事任免、行政执法、采购招标、专项经费等内容。

(二)抓好依申请公开。进一步拓宽受理渠道,设立依申请公开当面申请、传真申请、信函申请、网上申请等方式,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建立规范的办理流程,加强对依申请公开的“全流程管理”,完善受理、审查、办理、答复、送达等各环节工作制度。2022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三)抓好政府信息管理。发布到网站的信息一律先审后发,严格审查,保障信息发布的严肃性、准确性、权威性。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提供职责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在日常工作中,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动和落实,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管理和检查。

(四)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依托温岭市门户网站,积极发布涉港渔公开信息。围绕重要政策、重点工作、重大活动,强化新闻发布制度,精准传递政策意图,不断创新政策解读工作方式。

(五)抓好监督保障。积极做好业务培训、日常考核,认真对待政务公开第三方测评反馈,推动问题闭环整改。定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督查,对公开不到位的科室及时督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2022年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目录,接受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广大群众的监督检查。

二、2023年工作思路

(一)做好重点内容信息公开。依法履行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程序,通过门户网站公布决策草案及相关起草说明,明确提出征求意见的方式和期限,严格按照流程进行重大决策预公开、意见征集。加强渔业资源养护、减船转产、渔港经济区、口岸开放等方面政策制度公开,预决算、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指引》,规范高效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等专业人士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法制审核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流程。

(三)加强公开信息管理。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健全信息内容采集、审核、发布机制,规范发布流程,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加大个人信息保护力度,确保敏感个人信息和数据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