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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醉驾出事故,“爱车”高科技“护主”:已报警!

发布日期:2022-12-20 17:15 信息来源:市公安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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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是条高压线,有人非要去触碰。在现实生活中,总有部分驾驶人贪一时方便,图一时侥幸。这不,连自己的爱车都看不下去了!

“在城西街道宝龙广场西南侧位置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受伤情况不明。”11月30日21时27分许,交警城区二中队接到丰田中心的报警电话。接警后,值班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发现是一辆车牌号为浙16***X的黑色小轿车与道路旁树木发生碰撞,车辆及树木损坏严重。

经询问几名在场人员得知,事故未造成人员受伤。当交警询问哪位是驾驶人时,一名轩姓男子站了出来,刚凑近他身旁,就闻到了一股很浓的酒气,便在现场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果不其然,轩某的酒精含量已达醉驾标准。于是,交警将其带离现场作进一步检查。

轩某向交警坦言道:当天晚上,他与同事在我市城西街道某饭店吃饭时喝了些酒。21时许,他驾驶小轿车载着同事回宝龙广场附近的住处。经过事发路段拐角处时,因车速过快撞到道路旁的树木。事故发生后,自己并未想过报警,却不知道为何没过几分钟交警就来到了现场……

那么究竟是谁报的警呢?原来,“出卖”轩某的,正是他的爱车。因轩某的车有自动报警系统,当车辆受到猛烈撞击后,该系统会自动向当地110报警,并提供定位信息,让交警快速找到事发地点。

经查,轩某,男,21岁,河南省太康县人,现居我市城西街道。经检测,轩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95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轩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温岭市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酒量大、醉不了、小路绕、查不到”

“喝得不多,家也不远,没事的”“这个点没警察查酒驾”……心存侥幸酒驾,危害不言而喻。而喝酒、开车只能择其一……

处罚惩戒不是目的,

杜绝危险才是根本。

希望大家都能自觉做到:

远离酒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