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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03 10:47 信息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关于印发《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有关单位:

现将《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温岭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温岭市税务局

                     20221031


 


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征缴方案

 

为进一步夯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基础,减轻基层工作压力,方便群众参保缴费,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数据真实有效实时更新,决定在全市范围通过“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基层参与、网格服务、绩效考核的方式,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网格化、地域化管理机制,提高参保征缴效率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整户参保、应保尽保”的要求,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9.5%以上

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主要征收任务,征缴率达到95%以上,2022年12月20日前完成扫尾记账工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率达到100%。

二、工作职责

市医保局负责根据省局统一提供的户籍内未参保等各项数据做好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核对清理、登记;及时向市税务局传递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参保登记信息;对重复参保、异地参保等不缴费人员及时办理停保手续,并将相关信息及时传递给税务部门;及时向市税务局发送特殊人群的应缴费额,根据市税务局传递的征缴信息做好个人有关权益记录,做好退费审核确认等业务经办工作。

市税务局负责根据市医保局推送的除特殊人群外的有效参保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申报受理,费款征收,并及时向市医保局推送缴费明细

各税务所联合各镇(街道)具体负责医保工作的办公室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工作;配合镇(街道)、村居(社区)做好辖区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指导未签约参保人员通过支付宝、微信、电子税务局进行签约缴费等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通知并落实各学校温岭户籍学生的参保征缴等工作;负责各学校在温岭就读非台州市户籍学生参保登记工作,并20221115日前上交参保学生汇总表(格式详见附件二)纸质盖章版及电子版、告家长书回执至学校所在镇(街道)具体负责医保工作的办公室

市公安部门负责全市居民户籍信息(包括新生儿、死亡人口、户籍变动等信息)统计,每月及时推送至各镇(街道)具体负责医保工作的办公室

市民政局负责全面梳理享受政府全额财政补贴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集中供养的孤儿、散居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的困境儿童、建国前老党员、老游击队员、老交通员等免缴人员情况,并将名单提供至市医保局(街道)具体负责医保工作的办公室

卫健局、医院等负责新生儿参保、签约扣缴、联系方式等信息采集。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将重点优抚对象免缴人员名单提供至市医保局及各镇(街道)具体负责医保工作的办公室

市残联负责全面梳理享受政府全额财政补贴的二级以上重度残疾等免缴人员名单,并提供至市医保局及各镇(街道)具体负责医保工作的办公室

市民卡公司负责根据公安部门提供的居民户籍信息进行筛查、比对,确保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准确有效、参保信息及时更新,市民卡及时发放到位。

签约银行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缴签约、扣款划解,及时向市税务局反馈签约及扣款明细信息;负责核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签约异常信息,并及时向市税务局反馈;负责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扣款成功后,及时发送短信告知参保人。

镇(街道)具体负责医保工作的办公室按照“整户参保、应保尽保”的要求负责辖区内所有户籍人员参保登记工作,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信息的精准性;指导未签约参保人员通过支付宝、微信、电子税务局进行签约缴费;指导无法签约人员在支付宝、微信、电子税务局或税务窗口、签约银行窗口直接缴纳;每月结合公安户籍变动数据,及时维护参保人员信息;按时完成本镇(街道)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任务征缴期结束后将户籍内应保未保人员登记汇总表(格式详见附件一)纸质盖章版及电子版提交医保部门

(社区)具体负责辖区内所有居民信息登记,按照“整户参保、应保尽保”要求对相关信息进行采集补正,内容涵盖人员变动信息、参保类型、免缴类型、签约银行信息、手机联系号码、拒绝参保原因(证据)等;负责对居民信息登记变动情况实时调整并推送至镇(街道)具体负责医保工作的办公室;宣传支付宝、微信、电子税务局签约方式,指导未签约参保人员通过支付宝、微信、电子税务局进行签约缴费,指导无法签约参保人员在支付宝、微信、电子税务局或税务窗口、签约银行窗口直接缴纳;及时提醒参保人员提前存足保费,按时完成本村居(社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任务;征缴期结束后做好个人参保缴费到账结果公示工作。

三、数据核查

第一阶段:2022年11月1日前

各镇(街道)、村居(社区)根据省局提供的户籍内未参保数据,按照“整户参保、应保尽保”要求进行核查及时在省“智慧医保”系统上做好人员增减变动,核对存量参保登记数据有序做好重复或错误参保信息清理工作,及时做好已参加温岭市外基本医疗保险、死亡、户籍迁出等人员的参保中断,确保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数据准确无误

第二阶段:2022年11月1日-2022年12月20 日

    各镇(街道)、村居(社区)根据省局提供的户籍内未参保数据,结合公安户籍变动数据查漏补缺,集中征缴期期间辖区人员变动信息参保变动信息在医保系统上维护,内容包括人员户籍变动参保变动、参保类型、免缴类型、手机联系号码等,确保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数据准确、全面、完整。

四、参保方式

参保时间:2022年9月1日-20221220 日。

2022年度已参保的视同2023年度持续参保。已参加温岭市外基本医疗保险、死亡、户籍迁出等人员需到各镇(街道)、村居(社区)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中断手续。涉及往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未参保、户籍新迁入、新生儿以及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中断等人员,需重新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手续。

五、缴费方式

按照“全民签约、一经签订、长期有效”的模式,要求参保人员在本人银行账户上签约,由签约银行扣缴。

(一)批量扣款

每年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签约银行批量扣款截止日之前,参保人在本人签约银行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税务局委托签约银行在缴费人签约银行账户上进行扣款签约银行账户余额不足不扣款),并划缴国库。签约银行及时发送短信,告知扣款结果。

(二)零星缴费

确实无法由签约银行扣款的特殊人员可以通过支付宝、微信、电子税务局缴费,也可以自行到各税务所办税窗口、各签约银行柜面缴纳。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人员,不能享受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六、扣款与到账

(一)生成数据。市税务局根据市医保局推送的除特殊人群外的有效参保人员参保登记信息产生应征数据。

(二)足额扣款。签约银行根据市税务局应扣款明细,及时从参保人员的签约账户内自动扣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费,不足额不扣款。参保人员可到签约银行各网点查询和打印交易明细。

(三)到账处理。根据市税务局发送的缴费明细,市医保局在业务系统中进行到账处理。

(四)退费处理。参保人员在医保待遇生效后,已缴纳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费不予退回。在202212月31日前,重复缴费、亡故的参保人员因未及时办理中断手续而造成扣款成功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退费,财政部门确认退付计划后由医保部门将款项退还缴费人。

退费办理时间自2022 1210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退费时间为缴费人提交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

七、对账及公示

集中征缴期结束后,市税务局、市医保局联合镇(街道),指导村(社区)、学校及时做好个人参保缴费到账结果公示工作,并做好台账。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时间安排

序号

工作阶段

具体措施

责任主体

完成时限

1

会议

布置

总结2022年度经验,部署2023年度征缴工作

市医保局

市税务局

集中征缴期开始前

2

业务

培训

各镇(街道)联合税务所召开各村村居(社区)代办人员、银行网点联系员会议,开展业务培训。

各镇(街道)

具体负责医保工作的办公室

各税务所

签约银行

2022年11月1日前

3

数据

核查

各镇(街道)、村居(社区)根据省局提供的户籍内未参保数据,按照“整户参保、应保尽保、准确无误”要求进行核查,及时在省“智慧医保”系统上做好人员增减变动核对辖区内存量参保登记数据有序做好重复或错误参保信息清理工作,确保参保信息全面、准确。

市医保局

各镇(街道)

具体负责医保工作的办公室

村居(社区)

2022年91

--2022年10月31日

4

市教育局负责通知并落实各学校温岭户籍学生的参保征缴等工作;负责各学校在温岭就读的非台州市户籍学生的参保登记工作,并于2022年11 月15 日前上交参保学生名单纸质盖章版及电子版、告家长书回执至学校所在镇(街道)。

市教育局

各镇(街道)

具体负责医保工作的办公室

2022年11 15

5

数据

核查

各镇(街道)基本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录入工作

各镇(街道)

具体负责医保工作的办公室

2022年11月18日前

6

各镇(街道)、村居(社区)查漏补缺辖区内人员变动信息,及时在医保系统上维护,内容包括人员户籍变动、参保变动、参保类型、免缴类型、手机联系号码等

市医保局

各镇(街道)

具体负责医保工作的办公室

村居(社区)

2022年11月19日-   2022年12 20

7

出台缴费标准

市医保局

2022年10月底前

8

征收

阶段

加强宣传引导,多媒体、渠道、广覆盖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政策宣传:一是张贴《海报》、发放宣传资料;二是利用村级广播、电台等渠道以方言播送医保政策;三是通过报纸、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并开展相关政策宣传。

市税务局

市医保局

2022年111

-20221220

9

各镇(街道)、村居(社区)动员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已参保登记的对象,及时在签约银行账户足额存款。

各镇(街道)

具体负责医保工作的办公室

村居(社区)

202211 1

-202212 20

10

市税务局向银行发送扣款清册。

市税务局

202211 1

-202212 20

11

银行根据扣款清册向缴费人发起扣款,及时向税务部门反馈缴费人扣款情况,并通过短信形式告知扣款结果。

签约银行

202211 1

-202212 20

12

建立投诉快速处理机制,对缴费人通过1236612345、信访、网络、电话和参保签约现场等渠道反映的问题,及时受理、快速流转,在5个工作日内限时办结。

市税务局

市医保局

签约银行

全年

13

市税务局根据扣款情况实时向市医保局发送缴费人到账明细数据,并由各税务所将每周新增的已缴费成功和未缴费名单推送至镇(街道)。

市税务局

各税务所

202211 1

-202212 20

14

征收

阶段

各镇(街道)将未缴费名单发放至各村居(社区)。各村居(社区)经办人做好上门、电话、微信、短信等方式催缴。特殊对象(如信用黑名单人员无法通过银行卡扣缴的通知缴费人在支付宝、微信、电子税务局或税务窗口、银行窗口直接缴纳。对于不愿参保、未参保人员在催缴过程中留有依据,如短信、微信记录,拍照、录音(录像)或者见证人签字,各村居(社区)在上报催缴结果时需加盖村居(社区)公章,注明催缴方式、时间、证明人等相关信息,催缴依据留村居(社区)备查。

 

 

各镇(街道)

具体负责医保工作的办公室

村居(社区)

 

202211 1

-202212 20

15

各镇(街道)具体负责医保工作的办公室、税务所在征缴期结束前一周整理应缴未缴对象,配合各村居(社区)进行公告张贴催缴。

各镇(街道)

具体负责医保工作的办公室

各税务所

202212月12

-202212月16

16

市医保局根据税务部门发送的缴费明细在业务系统中进行到账处理

市医保局

全年

17

在2022年12月31日前,重复缴费、亡故的参保人员因未及时办理中断手续而造成扣款成功的,按规定及时办理退费业务,财政部门确认退付计划后由医保部门将款项退还缴费人。退费办理时间自2022年12月10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退费时间为缴费人提交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

各镇(街道)

具体负责医保工作的办公室

市医保局

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10-2022年12月31日

18

对账

公示

阶段

市税务局与市医保局联合各镇(街道),指导村居(社区)、学校及时做好个人参保缴费到账结果公示工作,并做好台账。

市税务局

市医保局

各镇(街道)

具体负责医保工作的办公室

村居(社区)

学校

2023年1月15日前

、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涉及面广、关注度高、情况复杂,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统筹谋划,增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紧盯目标任务不放松,将工作责任层层落实落细,确保2023年度征缴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对标对表,促进落实。各部门要认真抓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文件和本方案的落实,把握好时间节点、关键环节和具体要求,逐项进行细化分解,明确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限,充分发挥各部门优势,对标对表抓好落实。

(三)优化服务,防范风险。进一步优化缴费服务,持续推进“非接触式”参保缴费工作,通过签约银行批扣,支付宝、微信、电子税务局、银行柜面及税务大厅窗口等多元化缴费办理渠道,进一步提升缴费便利度。同时,要严格执行“双限”报解规定,及时将费款上解国库。严禁通过代缴人员个人账户汇集中转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金,确保资金安全。

(四)主动沟通,严格考核。各单位要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及时反馈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要事项,共同研究解决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已纳入市政府专项工作目标考核,对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任务完成较差的将按绩效考核规定进行扣分。

 

附件:1.××镇(街道)户籍内应保未保人员登记汇总表

      2.××学校非台州户籍学生申请参保温岭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汇总表


附件1:

                  ××镇(街道)户籍内应保未保人员登记汇总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户籍详细地址

/否长期失联

/否离异后户口未迁

/否服刑

/否服现役

是否出国

/否本人拒不参保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备注:联系电话这项务必填写精准,老年人的联系电话尽量填写子女的联系电话,未成年子女的联系电话就填写父母或监护人的联系电话。

 

附件2

××学校非台州户籍学生申请参保温岭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汇总表

姓名

(必填)

证件类型

(必填)

证件号码(必填)

参保身份

(必填)

民族

(必填)

移动电话

(必填)

居住地行政区划

(必填)

居住地址

备注

(原户籍)

例:张三

01 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110101199003076311

1501 普通居民(成年)

01 汉族

13344556677

331081

温岭市太平小学三(1)班

北京朝阳区


















































































填表说明:1.证件类型默认选择:01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2.参保身份默认选择:1501普通居民(成年)  

      3.居住地行政区划默认输入:331081

      4.居住地址填写学校班级:比如温岭市太平小学三(1)班

                 5.港澳台就读在温岭的,必须办理18位身份证号码的大陆身份证后,方可参保温岭城乡医保


 温医保联发〔2022〕6号 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