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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11-25 17:12:2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
根据《温岭市船舶修造行业涂料源头替代实施方案》(温环发〔2021〕5号)的文件精神,拟对完成涂料源头替代的渔业船舶进行资金补助(具体清单见附件),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从2022年11月25日至2022年12月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为保证异议处理的客观、公正,匿名异议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污染防治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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