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如兵、金巧玲等6户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温不动产告字(2022)950号

发布日期:2022-11-21 16:47:1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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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12月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议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温岭市太平街道万昌西路18号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576-86109748
序号权利人不动产坐落不动产权利类型不动产单元号不动产面积用途备注
1王如兵、金巧玲城东街道凤屏社区横山头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331081002227JC01377F00001000193.2平方米/510.69平方米住宅
2王夏日、林君利城东街道凤屏社区横山头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331081002227JC01381F00001000146.6平方米/254.96平方米住宅
3陈卫明、童菊花、陈怡城东街道凤屏社区横山头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331081002227JC01382F00001000146.6平方米/254.96平方米住宅
4许士军、林莹、许棵茵城东街道凤屏社区横山头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331081002227JC01379F00001000146.6平方米/255.16平方米住宅
5林福连、林伟达、陈素云、林益城东街道凤屏社区横山头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331081002227JC01383F00001000148平方米/264.06平方米住宅
6曾德林、曾荣华、陈佳佳、陈乐云、曾韬可城东街道凤屏社区横山头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331081002227JC01380F00001000194.6平方米/519.25平方米住宅












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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