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梅顺、颜金华等4户不动产首次(农房)登记公告 温不动产告字(2022)1509号

发布日期:2022-11-16 16:45:3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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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12月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议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温岭市太平街道万昌西路18号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576-86109748
序号权利人不动产坐落不动产权利类型不动产单元号不动产面积用途备注
1谢梅顺、颜金华坞根镇街头村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331081110001JC00421F0001000151.48平方米/47.66平方米住宅不确权面积156.8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不确权面积1.76平方米
2程再仁、徐夏莲坞根镇红山村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331081110008JC00246F0001000156.43平方米/97.94平方米住宅不确权面积70.61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不确权面积1.3平方米
3刘孔青、钟苏琴坞根镇茅陶村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331081110004JC00336F00010001100.90平方米/186.88平方米住宅不确权面积0.6平方米
4叶灵仙、童夏领坞根镇街头村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331081110001JC00548F00010001123.39平方米/182.64平方米住宅不确权面积0.96平方米












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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