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MB1582444Y/2022-9771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2-10-27
- 发布单位:
- 市应急管理局
曙光建设有限公司“3·23”一般其他伤害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报告
2022年3月23日,位于温岭市城北街道温岭联络线总承包部城北三集中智能钢筋加工场内,发生一起一般其他伤害事故, 一名工地员工当场死亡。温岭市政府于2022年5月20日作出批复,认定该事故为一般等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按照《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安委办〔2021〕4号)的要求,市安委办针对该起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评估,现将评估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评估工作总体情况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要求,市安委办组织有关人员组成评估工作组,评估工作组通过资料审查、查阅文件、走访核查等方式,依据事故调查报告,逐项对照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进行了全面的评估。从总体上看,对曙光建设有限公司“3·23”一般其他伤害事故的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意见已落实。
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市政府于2022年5月20日对该事故调查报告作出批复后,建议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的2个人、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3个单位(个人)、建议按规定处理的3个单位已全部得到落实。
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1.胡XX,2022年7月15日温岭市公安局对其进行了刑事立案。
2.周XX,2022年7月15日温岭市公安局对其进行了刑事立案。
3.乐XX,2022年7月14日温岭市应急管理局对其依法作出处罚款人民币十八万四千八百七十五元的行政处罚(温应急罚〔2022〕A6-2号)。
4.陈XX,2022年7月14日温岭市应急管理局对其依法作出罚款一万六千九百九十四元的处罚(温应急罚〔2022〕A6-3号)。
5.曙光建设有限公司,2022年7月14日温岭市应急管理局对该单位依法作出处罚款人民币三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温应急罚〔2022〕A6-1号)。
6.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温岭联络线指挥部对该单位项目经理陈XX通报批评并处10000元罚款;生产副经理袁X诫勉谈话并处5000元罚款;安全总监杨XX诫勉谈话并处5000元罚款;安全监察部主任贾XX提醒谈话并处3000元罚款;现场专职安全员李XX提醒谈话并处2000元罚款;现场施工员刘XX提醒谈话并处1000元罚款。
7.中电建路桥集团(温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温岭联络线指挥部对该单位总经理孙XX罚款3000元;生产副总经理付X罚款2000元;安全总监方XX罚款2000元。
8.台州市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温岭联络线指挥部对该单位副总监狄X罚款1500元、安全专监陈X罚款1000元、道桥专监郝XX罚款800元。
三、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事故发生后,曙光建设有限公司采取了以下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1、于3月25日发布了针对此次事故的通报,对桥梁一工区生产经理朱XX处以通报批评组织处分并处10000元罚款,对桥梁一工区安全负责人林X处以诫勉谈话组织处分并处5000元罚款,对桥梁一工区安全员蒋X处以提醒谈话组织处分并处3000元罚款;2、于3月30日开展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3、于4月2日开展落实隐患排查治理;4、多次开会明确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采取了以下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1、二分部城北三集中场地暂停施工、待停工整顿整改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要求并经监理办、项目公司和指挥部验收后方可复工;2、立即开展钢筋加工场事故隐患专项检查并整改落实;3、对所有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对所有作业人员再次进行三级安全教育;4、对全线施工现场施工点进行全面梳理,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5、组织召开安全生产警示会,宣贯上级下发文件及通知,再次明确岗位职责。
甬台温高速公路温岭联络线工程建设指挥部采取了以下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1、2022年3月23日指挥部组织项目公司、总承包单位、事故责任单位召开“3·23”事故专题会议,形成专题会议纪要;2、要求各参建单位加强网格化管理;3、要求项目公司立即启动问责机制;4、强化防范措施,提升管理水平,要求各参建方开展一次全面大排查。
中电建路桥集团(温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采取了以下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建立健全相关专业分包制度和管理责任。(出台《中电建路桥集团(温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施工分包监督管理办法》)。
台州市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采取了以下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1、一、二监理办展开全面检查,主要检查: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各施工现场情况;2、组织召开安全生产警示会,宣贯上级下发文件及通知,再次明确岗位职责,强化监理安全管理。
温岭市城北街道办事处要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辖区内重点工程安全检查频次与力度,督促各建设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消除生产安全隐患,防范事故的再次发生。城北街道办事处已上报《关于曙光建设有限公司“3·23”一般其他伤害事故的整改情况汇报》。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对本次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事故的评估,发现曙光建设有限公司等单位虽然针对事故整改措施意见已落实,但是还存着其他隐患,比如企业人员流动性较大,员工对应急处置规程不够熟悉。另外街道对于工程项目的监管力度不足,存在属地监管困难的情况。
五、工作建议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为抓手,进一步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以及省的实施细则,把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坚守底线思维、红线意识,切实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履行好“一岗双责”责任,主动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检查督促落实预防措施,解决重大安全生产问题,不断增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
二是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严格落实“三个必须”。温岭市市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严格落实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以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生产八大专项整治为重点,全面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圆满完成、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是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安全管理。企业要加强公司安全事故教育学习,丰富学习内容,特别是要深入分析低水平重复事故的原因,吸取事故教训,做到举一反三。要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参照上级主管部门或上级主管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指标制定符合企业特点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对从业人员加强管理,杜绝各类严重违规行为,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教育纳入行业系统培训内容,按照“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要求,减存量、控增量,各类灾害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持续下降。
附件:1.问题和下一步整改措施清单
2.典型做法清单
温岭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0月24日
附件1:
问题和下一步整改措施清单
地区 | 序号 | 问题清单 | 整改措施清单 |
温岭 |
1 | 企业人员流动性较大,员工对应急处置规程不够熟悉。 | 要求企业加大人员培训力度,暂时停止发现问题员工的工作,培训合格后方可继续上岗,强化管理处罚力度。 |
2 | 街道对于工程项目的监管力度不足 | 加强对辖区内工程项目的属地监管力度,切实做好相关安全检查。 |
附件2:
典型做法清单
地区 | 序号 | 经验做法 |
温岭 | 1 | 一是定期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例会。二是多部门协同作战情况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