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发布日期:2022-10-19 10:41:4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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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自2022年10月18日至11月下旬对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党组开展巡察工作。


10月18日上午,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金忠法,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叶庆华、副组长张俊雅、巡察专员郑军飞,市委巡察办副主任庄慧,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副组长狄毅斌,市委第一巡察组全体成员,选人用人和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组成员,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局班子成员,上轮巡察以来退休的原班子成员代表,全体机关干部及下属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莫朝晖主持。



会上,金忠法深刻阐述了此次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明确提出了这次巡察工作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他强调:

一、提高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

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贯彻落实市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的巡察工作,意义格外重大。希望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责任,把思想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做到讲政治、顾大局,讲规矩、守纪律。

二、强化政治能力政治担当,合力完成巡察工作的共同任务

巡察组要依靠被巡察党组织开展工作,这既是巡察工作的一条重要原则,也是巡察工作取得实效的重要保障。做好巡察工作是落实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党组主体责任的具体体现,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强化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充分信任、坚决支持、积极配合巡察组工作,共同完成好这次巡察任务。要把握好四个方面,即强化配合意识、强化实事求是意识、强化服务意识、强化整改意识。

三、突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全面把握巡察工作的相关要求

巡察工作政治性、纪律性很强,深化政治巡察、确保巡察监督实效,关键在于巡察组尽职尽责地做好工作。要做到牢记责任、提高站位、提升能力、严守纪律。



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叶庆华作巡察动员讲话:


叶庆华组长通报了此次巡察工作的主要任务,明确了巡察对象、巡察内容、工作方式、时间安排等方面具体内容,并要求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完成好巡察任务。




莫朝晖在表态发言中表示: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接受巡察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总体部署和市委第一巡察组工作要求,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支持巡察工作、确保巡察取得实效的主动性和坚定性,坚决服从巡察组统一安排,营造良好的巡察工作环境。

二是严明政治纪律,全力配合巡察监督。充分信任、坚决支持巡察组工作,实事求是地汇报工作、提供情况、反映问题,让巡察组掌握第一手资料,了解真实情况,发现真正问题;同时严格按照巡察工作的程序、步骤和要求,全力做好服务保障。

三是坚决整改销号,全面做好成果转化。坚持问题导向,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立行立改、边查边改、细化问题清单,确保件件有落实、条条有回音;将整改落实与全面从严治党、干部队伍建设、渔业安全管理、港口一体化建设和产业提质增效相结合,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港航口岸和渔业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为构建“两城两湖”、奋进“两个先行”作出更大的贡献。


最后,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班子成员开展了民主测评和问卷调查。

 01

巡察对象

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02

巡察重点内容

巡察内容突出“三个聚焦”监督重点,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开展监督检查。重点围绕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检查“两个维护”、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执行党规党纪情况,贯彻落实共同富裕先行、数字化改革、红色根脉强基工程,以及疫情防控、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现代治理等各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选人用人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四风”问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等情况。

 03

巡察方式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将主要采取听取专题汇报、开展个别谈话、受理来信来电来访、调查核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询问知情人、调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召开座谈会、列席有关会议、进行民主测评问卷调查、开展走访调研、开展专项检查、提请有关单位予以协助等方式开展工作。

 04

反映问题渠道

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市管干部、上轮巡察以来调离和退休的市管干部有关情况反映,下一级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人、财、物等工作重要岗位领导人员的重要问题线索,以及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涉及有关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请按规定向相关部门或单位反映。电话受理及接访时间为巡察期间工作日上班时间,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线索,并对巡察组工作予以支持和监督。

接访地点:

温岭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910会议室(温岭市城东街道下保路88号) 

邮寄地址:

温岭市人民东路258号行政中心市委巡察办转市委第一巡察组 

受理信箱设置地点:

温岭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一楼大厅(温岭市城东街道下保路88号) 

受理电话:

19906768501 

受理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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