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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10-14 16:54:2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一.更正人名称:台州诚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温岭市石塘镇人民政府垃圾压缩车采购
三.采购项目编号:CC022A09301
四. 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09-30
五.更正理由:招标文件内容调整。
七.主要更正事项:
序号 | 更正事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政府采购政策及优惠 | 政府采购政策及优惠: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价格评审时小微企业的投标报价不再执行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 (四)政府采购政策及优惠: (1)关于小型、微型企业(简称小微企业)投标:小微企业投标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享受优惠政策。 小微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在报价文件中未提供完整有效《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填写不正确的,投标报价可不予扣减。 对于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同一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注:得分以系统计算为准,保留2位小数。 |
2 | 主要性能描述 | 车身反光标识要求采用恩希爱(Nikkalite)标识。 | 车身反光标识要求采用优质反光标识。 |
3 |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 2022年10月26日 09点00分 | 2022年11月02日 14点00分 |
八.其他事项:文字细节具体以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台州诚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江琳(15068685456)
联系人:江琳、陈洁
联系电话:15068685456,13738633958
地址:浙江省温岭市城东街道万昌中路1333号创业大厦1幢1502室
2、采购人:温岭市石塘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江先生
联系电话:13867666100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石塘镇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温岭市财政局
联系人:温岭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监督投诉电话:0576-86086511
地址:浙江省温岭市太平街道中华路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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