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开宝、颜素娟等5户不动产首次(农房)登记公告 温不动产告字(2022)1368号

发布日期:2022-10-14 16:56:1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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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11月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议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温岭市太平街道万昌西路18号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576-86109748
序号权利人不动产坐落不动产权利类型不动产单元号不动产面积用途备注
1应开宝、颜素娟滨海镇四湾村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331081106053JC00495F0001000147.74平方米/279.25平方米住宅
2颜志能、江云芬、颜杰滨海镇新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331081106045JC00412F0001000166.33平方米/250.14平方米住宅
3戴建国、管春娥滨海镇五联新村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331081106019JC00048F0001000170.09平方米/59.74平方米住宅
4蒋香娇、陈清法滨海镇五联新村临江246号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331081106019JC02998F0001000164.2平方米/128.4平方米住宅
5程维清、陈桂莲滨海镇滨兴村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331081106065JC00053F0001000142.25平方米/38.95平方米住宅












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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