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剑曼所属不动产继承(受遗赠)公告

发布日期:2022-01-07 16:21:3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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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审定,我局对下列不动产权利的继承(受遗赠)予以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送达地址: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89933156

 

被继承人

继承(受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证书号

备注

林剑曼

王艳、王林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太平街道前溪路200弄202室

温国用(2000)字第G14778号/温房权证太平镇字第073688号

继承

        

 

                       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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