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792569/2022-0010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建〔2022〕1号
- 成文日期:
- 2022-01-06
- 发布单位:
- 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转发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新版台州市勘察行业管理系统的通知》的通知
各勘察、建设单位,各施工图审查机构:
现将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新版台州市勘察行业管理系统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我市启用新版台州市勘察行业管理系统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自2021年12月1日起,我市全面启用新版台州市勘察行业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新勘察系统”,网址:http://tzkcsjts.jsj.zjtz.gov.cn)。在我市承接工程勘察业务的工程勘察企业,应通过新勘察系统进行线上注册,经我局检查核实并同意注册登记后,方可在我市从事工程勘察业务。新勘察系统启用后,旧版台州市勘察行业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tzkcsjts.com/manage)不再使用。
二、各勘察单位在我市承接工程勘察项目时,需在现场钻探工作开始前48小时内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项目信息报备表》(见附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外业见证合同》《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外业见证规划》及相关附件材料通过新勘察系统上报我局。在勘察外业工作结束后 5 日内通过系统上报《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外业见证报告》。在出具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后 3 日内通过系统上报勘察外业和室内土工试验原始记录。
三、勘察文件提交施工图审查时,须提交《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项目信息报备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外业见证报告》、勘察外业及室内土工试验原始记录等必备资料。施工图审查机构对必备资料提交不齐全的勘察项目应不予受理,对原始记录资料内容和深度达不到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和原始记录资料与外业见证记录不符的勘察文件不得出具审查合格书。审查中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问题及时报送我局。
各勘察单位要高度重视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对工程勘察外业和室内土工试验的管理,认真执行新版台州市勘察行业管理系统各项要求。各见证单位严格按照《岩土工程勘察外业见证技术规程》(DB33/T1163-2019),对岩土工程勘察作业过程实施外业见证。我局将加强对工程勘察市场和工程勘察质量的管理,开展经常性的勘察质量检查、巡查,对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工程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场地地质条件复杂的建设工程项目和超高层建设工程项目开展重点检查。我局将每季度至少开展 1 次工程勘察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检查工程勘察进场机械设备、人员、钻孔数量、深度、岩芯采取率等情况,以及土工试验程序、数据资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检查结果定期向社会公布。
附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项目信息报备表
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6日
附件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项目信息报备表
工程名称: 备案号:
: 我单位根据 勘察合同和有关规定,已完成了工程勘察开工前的人员、技术、设备等准备工作,具备了外业作业条件,计划于 年 月 日开始外业作业, 年 月 日完成外业作业。专此报备。 勘察项目地址: 勘察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 1.勘察纲要; 2.勘察主要进场机械、设备、仪器报备表; 3.勘察主要进场人员名单; 4.勘探点平面图; 5.勘察合同; 6.见证合同; 7.见证规划。
勘察单位(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见证单位审核意见:
见证员(签名): 见证单位(章):
年 月 日 |
建设主管部门意见: 该工程勘察项目备案资料齐全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本表一式四份,建设主管部门、勘察单位、建设单位和见证单位各一份。
1(转发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新版台州市勘察行业管理系统的通知》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