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07 15:34 信息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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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人民政府:

2021年,市医疗保障局高度重视法治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司法局、上级医保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根据《2021年法治温岭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我局以建设法治医保为目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决策机制、规范执法行为、深入学法用法、落实普法责任,法治建设取得较好成效。现将2021年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保障和制度建设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把法治建设工作落到实处,积极推进我局法治建设工作,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对我局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责任分工以及决策程序。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专门机构负责落实、专业人员具体办事、相关科室协同参与,重大决策坚持集体讨论决定的良好格局,推动法治建设工作落到了实处。

 (二)健全法治建设领导协调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局党组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明确我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重点和工作内容,要求全局上下高度重视,认真落实责任,增强法治工作的责任感,树立为广大群众服务的理念。

(三)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明确执法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开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对重大许可、处罚、收费等行政执法行为进行公示。加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完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规范权力运行和监督,建立有错必纠、有责必问、有违必惩的内控机制,筑牢风险防线。

二、推进依法履职和执法监督

   (一)规范行政执法。扎实推进“清廉医保”建设,落实好廉政风险排查和防范化解三张清单,对苗头性、隐患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理。高度重视医保领域不正之风和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持续打好医保领域“四场战役”。推行网格化管理。将全市16个镇(街道)266家定点医药机构按照方便管理、地域相邻的原则划分成28个网格,每名网格员结对联系8-10家定点医药机构,积极构建起全局人人都是基金监督员的工作新格局。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严格按照《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100%覆盖。

(二)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监管的基本手段和方式,取代日常监管原有的巡查制和随意检查,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通过建章立制,强化队伍,规范执法等举措。积极开展以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多部门协同执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等为重点的专项行动,建立与公安、司法、财政、卫健、市场监管协同执法工作机制,推进信息交换共享和互联互通,实现医保基金监管法制化、专业化、规范化。今年共警示约谈定点医药机构17家、暂停服务协议19家、告诫并限期整改28家,移交公安线索5起,医保医师扣分3人,追回医保基金558.59万元。

(三)深化政务公开。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认真落实“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公正、透明、文明、规范”的要求,对政府信息进行及时公开,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建立健全信息采【】集、审核和发布机制。严格依照保守国家秘密法、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确保发布的信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相关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截至目前,已主动公开人事、财政、政务等各类信息130多条。

三、注重法治教育和法治宣传

(一)加强法治教育培训。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的示范带动作用,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把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作为贯穿全年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制定机关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细化为6方面、12项具体任务,做到一周一安排、一月一计划。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学”、党支部“深入学”、机关学习会“跟进学”、学习强国平台“自主学”,营造学习教育浓厚氛围。全面部署条例宣贯工作。积极利用学习夜等时间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浙江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熟悉举报投诉程序,做到行政执法有据、程序合法。

(二)强化法治宣传。通过广泛宣传基金监管政策法规、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曝光骗保典型案例等行动,深化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以“宣传贯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加强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一次新闻发布会、一次全员培训会、一次警示约谈会、媒介多载体宣传、五进现场宣传”等活动,共发放宣传海报、宣传折页和问答手册19000余份,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通过线上线下多方位宣传,参保群众对医保基金法律法规、举报投诉渠道和举报奖励办法更为熟悉。

四、第一责任人依法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

(一)始终坚持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党组工作总体部署。高度重视法治建设,把建设“法治医保”纳入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和法治建设总体布局,坚持亲自带头部署法治建设重要工作、过问重大问题、协调重点环节、督办重要任务,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地区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坚持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二)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坚持按“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办事,涉及重大工作任务部署、群众利益方面的重要问题,必须由法律顾问队伍、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层层审核后方可做出,其他重大决策必须由局长办公会议、党组会议集体讨论通过后做出。2021年共召开党组会议21次,班子会议15次。

  (三)始终坚持带头学法用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加强自身法治水平。健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第一时间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上级法治工作精神,带头上党课2次。以“三会一课”、机关学习会、主题党日、“学习强国”平台等学习机制为抓手,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营造全局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强化全局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学法考试参与率和合格率均达到100%。

五、推进法治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是医疗保障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基础仍然薄弱,法制机构的人员力量相对不足,与法治政府建设的任务要求不相适应。二是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等程序仍然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三是普法宣传有待加强。医疗保障领域监管模式仍需进一步创新, 执法程序和法律文书还不够规范,医保普法宣传有待进一步增强。

六、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2022年,我局将结合法治政府建设、依法治理工作实际,加大法治建设力度,认真落实各项举措,完善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机制,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一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把行政执法监督作为促进行政行为规范化的有力抓手,落实执法监督有关要求,重点对各地举报线索处理情况、稽查处理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性文件制定等方面开展督查,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通报,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

二是提升执法队伍业务能力。加强业务培训,提升综合能力与业务素养。组织开展典型案例研讨,通过召开例会等形式,交流执法工作和案件信息,研讨在执法事务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加强对全市基金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

三是改善普法宣传方式。确定宣传重点,对不同的对象,采取不同的宣传内容与要求。根据医保工作特点与宣传教育对象的不同进行系统部署。进一步挖掘更具有操作性的宣传形式,灵活多样、寓教于乐,使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更加生动活泼,内容更加深入人心。

 

                              温岭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