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80513K/2022-0012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2-01-07
- 发布单位:
- 市公安局
温岭市公安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2021年,市公安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深入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安排,结合公安工作实际,深化政务公开,系统谋划推进政务公开提质增效,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实效,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一、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一)积极做好日常发布。及时更新通知公告、人事任免、计划总结、提案办理、社会治安、采购招标、财政预决算等栏目内容。今年以来,市公安局在温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47条。其中:领导简介信息13条;通知公告信息17条;计划总结信息2条;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14条;社会治安信息85条;人事任免信息1条;财政预决算信息14条;采购招标信息1条。
(二)深化执法信息公开。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等平台,强化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结果网上公开,进一步方便群众查询知晓,也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今年以来,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共6732条,行政许可决定信息共477420条。
(三)强化群众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保密要求,规范公开申请的各个环节和流程,在规定时限内依法作出处理,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信息公开需求。今年以来,共接到群众依申请公开10起,均已进行了答复、办理和反馈。
(四)精准回应社会关切。针对社会高度关注热点和重大舆情,以组织举办新闻发布会、微博微信发布通报等形式,第一时间予以回应。今年以来,共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1次,举办新闻发布会3次,微博微信回应2次。
(五)加强政务媒体管理。统筹推进微博、微信等公安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建设,充分运用“温岭公安”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发布权威准确、通俗易懂的内容信息,不断提升公安新媒体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今年以来,依托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503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289条。
(六)主动落实监督保障。积极适应第三方评估外部驱动机制,根据市人民政府发送的第三方评估问题细目,积极整改,不断强化信息公开意识和能力,逐步完善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
二、存在问题
对照上级要求和群众服务期待,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敏感性还不够到位,政务信息公开在一定程度上仍存在不够及时、不够全面等问题;二是文件公开属性划分不够细致,对是否公开界定不准确,信息公开内容的质量和规范性还有待提高;三是缺乏政务公开专业知识的培训,信息公开业务工作水平有待提高。
三、2022年工作思路
2022年,市公安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推动队伍专业化建设。积极派员参加各级组织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及时传达培训会要求,学习好的经验做法。加强组织政策理论学习解读,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积极性,切实提高队伍整体业务水平,为推动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二)推动信息精细化公开。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内容,严把质量关、保密审核关,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保质保量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做好信息日常维护工作,及时更新发生变化、变更的信息,确保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三)推动机制规范化运行。健全信息源头管理制度、发布及审核机制等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及工作要求,进一步厘清部门职能,规范信息发布、审核,并用好督促整改、通报批评等职权,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