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岭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1-06 14:09 信息来源:市商务局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在温垂直管理各单位:

《温岭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温岭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和要求,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务院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开展 2021 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1〕38 号)和《浙江省商务厅等三部门关于公布 2021 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名单和印发<浙江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21〕10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全面落实乡村振兴和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要求,以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创建为抓手,聚焦数字化改革引领,在现有基础上,着重提升建设打造“1+4+N”工作体系,即建立完善 1 个农村电商发展生态体系,加快构建农村电商公共服务、市镇村三级物流配送、农村现代商贸流通、电商带动创业就业等 4 大体系,实施多项工作举措,逐步激发温岭农村电商发展新潜力,全面助推温岭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

二、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为载体,全市基本建成发展质量高、服务效能优、创新活力强的农村电商生态体系,进一步扩大农村电商市场规模、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提高商贸流通效率、加强物流配套支撑和创业创新示范,力争将温岭市打造成为全省乃至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的“新样板”。具体目标:争取到 2023 年底,温岭市农村电商规模进一步发展壮大,实现网络零售额262.8亿元,其中农产品网络零售额25.8亿元,累计建成电商专业村 100 个、电商专业镇 14 个。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优化完善,提升市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运营能力,融合发展市、镇、村三级农村电商服务体系。村级电商服务站(点)行政村服务覆盖率达到 100%。采购温岭电商大数据服务,抓取、展示、研究、深度分析全市电商及物流大数据。农村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进一步转型升级,提升一批商贸流通企业完成数字化改造和创建一批省市级新零售示范企业。生活性服务业上线率达到 80%以上。农村电商市镇村三级物流配送进一步建立健全,实现主要快递品牌通村率达到 100%,48 小时内完成市级到村级物流站点的配送。农村电商带动创业就业体系进一步扩大,开展多层次培训活动 20 场次以上,累计培训农村电商人才超 1000人。

三、具体举措

(一)优化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

1.改造提升市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增加高质量服务供给,重点围绕数据分析能力、运营能力、服务能力和配套保障等方面优化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功能,统筹推进品牌培育、数字营销、物流、培训、孵化等服务,建设选品中心、直播间、大数据展示中心、培训室等公共服务区域,充分发挥市级中心的“指挥中枢”作用,为电商发展提供决策依据。建立加强电商公共服务考核评价和结果应用,推动市级中心坚持公益性服务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创新线上线下融合服务模式,规范服务流程,不断提升电商资源聚合能力和服务辐射水平。

2.改造提升一批镇级、村级电商服务站(点)。依托镇(街道)特色产业、旅游景点等现有资源,充分发挥“农(渔)产品+景点+民宿”的优势,在特色镇打造一批集零售、线下体验、技术服务、农产品展示展销于一体的特色明显的镇级电商服务点。在村级服务站点全覆盖的基础上,充分利用邮乐购、中邮驿站、“村村达”商贸服务点以及农村文化礼堂等站点资源,重点改造提升一批集便民生活、收寄快递、信息咨询、培训交流等功能的“一站多能”村级服务站点,增强站点市场化运营能力。结合乡村振兴和数字乡村建设,每年至少打造 2 个省农村电商示范服务站(点)。

3.推动电商产业集聚发展。以“整合提升、树立标杆、示范引领”为导向,分类开展电商专业村、电商镇梯度培育建设工作。强化电子商务与本地产业深度融合,推动产业互补性强、区位优势明显的村镇连片抱团发展,探索形成“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的农村电商发展格局。建设电商直播基地,打造农村电商产业集群,提升农村电商发展区域集聚效应、规模效应和协同效应。建设若干乡村振兴共享直播间,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经验可复制推广的省级电子商务示范村。

(二)优化农村电商市镇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

4.提升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推动邮政、供销、商贸、物流、交通等资源以市场化方式整合,在全市范围内增设一个市级统配中心,同时选取位置相对偏远、快递数量较少区域,增设若干片区统配中心、村级统配点,提高配送和揽件时效,降低配送成本。在农村商贸服务点增设物流快递配送功能,打通农村电商“最后一公里”的配送与揽货通道,线上线下结合助推农村产品上行;整合县域电商快递基础上,增加搭载日用消费品服务,推动城乡生产与消费有效对接。

5.推动三级物流配送智慧化。强化数字赋能推动电商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打造智慧型物流,推进京东智慧物流园区等项目建设。加快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数字化升级、智慧化发展,实现物流动态化、可视化管理,探索形成数据驱动、平台运营、柔性配送的农村电商物流供应链新模式。积极发展冷链物流,加快建设冷链物流配送中心;建立生鲜冷链仓,支持海洋捕捞渔船加快冷冻、冷藏、烘干、加工等设施改造,提升渔业产品品质。

(三)优化农村现代商贸流通体系

6.推动传统商贸企业云化改造提升。着力培育新模式新业态,推动数字化技术、数字化思维、数字化认知在传统商贸领域的广泛应用,商贸流通企业数字化、连锁化转型升级。推动有条件的商贸中心进行人、货、场云化改造,提升数字化、智慧化水平。鼓励商贸小店与知名电商平台合作推进数字化改造,引进电子价签、智能收银系统等,支持商贸流通主体利用直播、短视频等多种形式推动线上与线下、商品与服务的深度融合发展,打造数字生活新服务标杆。

7.推动零售模式创新。推动电子商务和实体商业、生活服务业双向融合,加快发展以供应链管理、品牌建设、线上线下一体为特征的新零售。推广发展无接触式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式服务等,深入推进数字生活新服务多场景融合的应用发展。引进优质MCN 机构,开展产业链“直播+短视频带货”的销售模式。通过直播、短视频等进行全网营销,探索线下体验与线上消费一体化的新零售营销方式。发展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推动线上线下消费高效融合。培育 1 家省级新零售标杆企业,引领示范电商新零售模式发展。

8.培育新零售市场主体。加快探索传统线下业态数字化改造和转型升级,建立全渠道营销体系。通过与知名电商平台、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合作,推进数字商业基础设施建设和新业态新模式的创新推广。开设温岭特色馆,通过线上集中展示销售,不断拓宽上行农产品的销售渠道,促进供需两端精准对接,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提升县域公用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加快品牌标准化建设,鼓励规模较大的涉农企业、合作社创建一批企业自主品牌,创建和培育一批特色鲜明的“小而美”农(渔)业品牌。深化特色农(渔)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支持农(渔)产品进行绿色产品认证;推进品牌管理,制定品牌使用产品品质标准;筛选、整合一批有代表性、有特色、适合网销的新产品;重点新培育一批“爆款”拳头产品品类。

9.推动龙头流通企业供应链下沉。积极探索通过销售端沉淀的需求数据为生产商提供导向,鼓励本地大型流通企业、知名电商平台向农村下沉供应链,助推温岭域内民宿、农(渔)家乐景点等主体利用第三方电商平台、产业带平台等开展网上销售,拓展线上市场,满足农村居民消费升级需要,吸引城市居民下乡消费。

(四)优化电商带动创业就业体系

10.推动电商知识普及应用。对具备条件的大学生、农村青年、农村电商服务站站长等开展电商知识普及和创业技能培训,开展包含摄影美工、直播带货、网站运营等各种基础班、提升班、精英班等多维度电商培训班,增强农村电商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和创业意识。围绕形势研判、企业管理、市场分析等,加强对电商企业管理层的培训,提高电商管理水平。三年开展培训不少于20 场次,普及 1000 人次以上。

11.推动农村电商致富示范。整合电商龙头企业、专业培训机构等资源,谋划建设一批示范性人才培养基地和实训基地,强化教学、学习、实训相融合的教育培训模式,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人才培育体系。支持电子农村电商带头人发挥自有电子商务平台资源优势和专业团队优势,结合当地实际,培育孵化新项目新团队,更好发挥电商致富示范性、引领性,组织开展电商游学活动 2 次。支持开展各类直播人才培育孵化工作,培育一批有一定粉丝数量或带货能力的主播,营造创业创新的良好氛围。鼓励我市优质电商平台和企业为对口帮扶地区开展产品销售、电商帮扶培训,助力帮扶地区建设 2 个农村电商服务点。

12.推动电商人才培训成果转化。加大农村电商人才培训力度,分层次分类别打造农村电商人才矩阵。鼓励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理论实践并重,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加强培训前期需求调研,提高培训课程的针对性、有效性;注重培训后期跟踪服务,形成工作闭环,实现培训投入产出良性循环。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建立人才与实践基地、战略合作机构等双向人才流通渠道,每年组织开展人才双选会 2 场;组织开展电商创业创新大赛,选拔一批优秀电商创业团队和创业项目,推动培训成果转换。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21 年 10 月-2021 年 12 月)

一是调查摸底。对全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挖掘全市农村电子商务资源。二是制定方案。制定《温岭市 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做好项目顶层设计,形成项目库,制定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并报上级备案。三是考察招商。组织相关部门和企业负责人赴电商示范县和优秀电商企业进行考察,学习先进经验,对接并引进一批电商服务企业。四是宣传报道。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渠道,广泛宣传发动,积极营造电子商务进农村发展氛围。

(二)实施阶段(2022 年 1 月-2023 年 3 月)

一是根据实施方案,公开招标确定项目承办主体,按计划督促项目承办主体推进项目实施,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如期完成。通过采取以奖代补等支持方式,引导带动社会资本共同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工作。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加强跟踪督查和绩效考核,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三是配合省级部门对项目实施开展中期评估,切实调整建设项目,完善推进措施。分层级加强检查调研,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定期开展参观交流,促进项目平衡有序推进。

(三)验收阶段(2023 年 4 月-2024 年 4 月)

一是开展自查。由市商务局牵头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组进行验收对实施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提请省级部门开展评估考核。二是考核迎检。接受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和省乡村振兴局联合考核组的项目检查和验收。三是总结提升。及时总结我市在综合示范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加强宣传推广,建立农村电子商务长效发展机制。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依照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创建工作的要求,建立健全管理机制,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和指导综合示范创建工作,构建权责明确、统筹高效的协调运行机制,定期组织召开工作联席会议,及时跟进工作进度解决有关问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二)制定配套政策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谋划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思路、重点、举措。在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扶持的基础上,结合温岭实际,制定《温岭市电子商务进农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温岭市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管理办法》,统筹专项资金管理,促进政策落地实施,以监管制度强化政府监管作用,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三)强化督查考核

制定完善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评价指标体系和反馈机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将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任务纳入相关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建立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的动态监管机制,加强对项目各环节的督促检查和绩效评价,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四)规范资金管理

建立完善的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资金与项目管理制度,加强对示范项目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规范项目申报、评审、审计等环节的工作,加强对示范项目的动态监管,保证示范项目资金安全。项目资金的使用必须依法依规,按照上级要求严肃纪律,确保每一笔项目资金科学高效使用。

(五)做好信息公开

密切与省商务厅、财政厅、乡村振兴局的沟通和联系,按要求及时上报数据、信息、项目进展情况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督促接受财政补贴的项目按要求提供交易及活动信息,并确保信息数据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在填报有关数据时,对承办单位报送的数据认真审核,对不符合实际或填报不全的信息及时纠正,并依法保护项目承办单位的信息安全。

(六)营造发展氛围

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平台普及电子商务知识,广泛宣传报道农村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和典型人物,提升示范效益。大力宣传我市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中形成的典型案例和先进经验,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舆论氛围,不断扩大我市农村电子商务工作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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