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809000/2022-7923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政办发〔2022〕2号
- 成文日期:
- 2022-01-20
- 发布单位:
- 市府办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登记号:
- JWLD01-2022-0001
- 关联类型:
-
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岁末年初企业留工促产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在温垂直管理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台州市有关决策部署,统筹做好岁末年初疫情防控和企业留员工促生产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企业稳产增产。在确保安全生产底线的前提下,鼓励企业早复工、促生产、抢先机,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度一季度产能安排。对主营业务收入2021年一季度达到800万元以上、亩均效益评价达到B类及以上,且2022年一季度同比增长10%以上的规上制造业企业给予奖励:以2021年一季度为基数,2022年一季度主营业务收入每新增300万元为一档,奖励1万元,每家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对2021年、2022年新建投产进规模的企业,不作亩均效益评价要求;若2021年一季度尚未生产,不作同比增长10%要求。对2022年一季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25%以上的规模下重点企业给予奖励:2021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每家奖励1万元,2021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企业每家奖励5000元,无同期数的企业按全市平均增速套算。支持企业节后尽快复工复产,2021年产值亿元以上且亩均效益评价达到B类及以上的制造业企业春节后产能恢复率达80%以上的(产能恢复率计算口径为:该企业2022年正月初八、初九、初十等三天的日平均用电量与2021年12月份的日平均用电量之比),一次性奖励5万元。奖励资金可由企业统筹用于节后红包、返岗奖励等。(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各镇〔街道〕、温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税务局、市供电局)
二、加强企业生产保障。开展重点企业走访服务,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存在的困难问题。指导企业科学应对市场形势变化和疫情防控措施,做好原材料、零部件储备和产品适度备库工作,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牵头单位:市经信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局)确保工业原材料等各项生产物资物流通畅,水电气热等各项生产要素供应到位。(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港航口岸与渔业管理局、市水务集团、市供电局)在疫情防控允许的前提下,春节前后市镇两级统筹组织驻点招工队伍到温岭主要劳务输出地开展跨省劳务合作,携手十省百城开展“百城千企•乐业台州”线上线下招聘活动,并采取余缺调剂、就业见习以及市场化服务等多种形式,化解企业用工急需。(牵头单位:市人力社保局;配合单位:市教育局)
三、支持企业稳岗留工。落实企业稳岗返还政策,对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按规定返还失业保险费,有效降低企业成本。鼓励新老员工尽快来温上岗,从本政策发布日至2月28日,制造业、建筑业企业租用(含合租)大巴车跨省“点对点”组织员工来温的,按企业租车费用的50%给予补贴,每班次最高补贴2500元,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新员工自行到我市制造业企业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任一险种)的,按照省外华东地区最高300元/人、华东地区以外的最高500元/人给予交通补贴,由企业对员工先行补助后按规定统一申报。市外新员工到我市制造业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的,由政府给予该员工2000元的一次性补助。(牵头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镇〔街道〕、温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四、鼓励员工留温过年。给我市下列企业发放外来员工新春消费券,可在我市限额上商超直接抵扣购物消费金额,限在消费券发放后两个月内使用。消费券发放标准为:以留温过年外来员工人数计算,亩均效益综合评价B类及以上的规上制造业企业、规上(限上)服务业企业、一级及以上建筑业企业、市级及以上农业龙头企业600元消费券/人。上述企业外来员工须在温岭正常缴纳工伤保险或社会保险。相关部门对企业外来员工留台证明等进行审核后,发放消费券到企业。(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与水利局,各镇〔街道〕、温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为留温过年的外来员工(手机号码归属地为温岭)免费赠送 10G 可在春节期间使用的本地流量。(牵头单位: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对持有台州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浙江省居住证》且留温岭过年的外来员工,给予流动人口积分奖励。(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流动人口服务中心)
五、组织开展暖心活动。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在节前开展以鼓励外来员工“我在温岭过大年”为主题的走访慰问活动,营造让外来员工倍感温暖温馨的节日氛围。鼓励各地各有关企业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当组织节日文体活动,为外来员工发放购物券、电影券等节日福利。各企业要切实做好留温过年员工的餐饮、住宿、水电等生活保障,让员工感受温暖关爱,做到既留人又留心,生产过节两不误。(牵头单位: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流动人口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市融媒体中心)组织开展外来员工春节优惠游活动,通过预约申请等方式,外来员工凭借身份证、在台缴纳社保证明(浙里办下载),可申领温岭市内国有旅游景区免费门票,限在2022年2月18日前使用。(牵头单位: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市社发集团,各镇〔街道〕、温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六、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加大欠薪违法打击力度,督促企业依法落实加班工资发放、假期加班调休等举措,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畅通劳动保障维权渠道,及时化解各类欠薪矛盾纠纷。对确因经营困难出现欠薪问题的,及时动用工资保证金和应急周转金,帮助解决被欠企业员工的生活困难。(牵头单位:市人力社保局;配合单位:市防范欠薪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七、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切实加强节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各项防范机制有效运转。有针对性地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和员工安全教育,提高企业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应急能力,特别是做好职工宿舍的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消除,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牵头单位:市应急局、市消防大队,各镇〔街道〕、温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八、做好节日疫情防控。充分运用各类媒介平台和载体,加强疫情防控宣传,营造政企合力防疫情、促发展的良好氛围。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预案,指导企业按照减少人员流动、减少人员聚集、加强个人防护等原则,扎实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各镇〔街道〕、温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融媒体中心)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5月31日。本通知所涉及的补助和奖励,应本着利企惠民的原则,简化办理手续、缩短拨付时间。
第三条所需资金企业稳岗返还在失业保险基金中支出,交通补贴、就业补贴按现有财政体制予以保障。
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