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2021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0 15:50 信息来源: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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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人民政府:

2021年,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温岭市委市政府及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各项工作部署,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提升群众满意度为目标,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重点,着力解决社会高度关注、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推动环境行政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加强行政执法事中事后监管

一是扎实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聚焦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交办信访件,扎实推进各项整改任务。截至目前,90件交办信访件已完成整改销号84件,剩余6件已逐项建立跟踪制度,紧盯销号进度。12项反馈问题已完成整改1项,其余11项按序时推进。2021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交办11件信访件办理工作,其中4件经查实举报内容不属实剩余7件中均已落实整改措施。

二是深入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见底。“七张问题”清单、生态环境领域系列督察反馈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疑难信访件等为重点,深入开展环境污染问题排查见底、“拉网清零”、暗管排污、“绿剑”专项排查等行动,深化行刑衔接,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全年累计检查点位总数4309个,完成问题整改717个; 2021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84件,罚款1600.0583万元,移送公安40起,其中行政拘留29起32人,刑事拘留11起28人,查封扣押35件。各项指标均排名台州前列。行政拘留案件数增加33%,刑事拘留人数增加100% 

    三是建立健全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健全举报奖励制度,落实举报保护措施,鼓励公众积极举报偷排漏排、篡改伪造监测数据、非法倾倒危险物等性质恶劣、行为隐蔽、日常监管难以发现的重大环境违法行为。畅通部门协作机制,强化现场巡查机制,提高污染源监控覆盖率、完善区域环境监测体系、推进固废处置留痕监管、强化大数据分析研判,构建环境污染问题发现人防、物防、技防网络,提升环境污染问题发现和处置能力。

四是做好双随机抽查工作。积极开展季度双随机抽查、跨部门双随机检查和联合监管检查工作,共开展执法检查150多次,抽查事项覆盖率达100%,检查结果均及时在网上进行公示。

五是加强信息公开和行政处罚网上运行系统工作。根据省政府和生态环境部要求,在生态环境部12369网站、省政务服务网站、局门户网站对本局行政处罚结果、行政强制信息、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自形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自觉接受公众的监督。全部案件在行政处罚网上办理系统运行。       

二、不断优化政务服务

认真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的理念和目标,不断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提速审批效率。2021年度办理许可案件383

一是编制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系统谋划了生态产业工程、低碳行动工程、污染防治工程、自然生态保护工程等8大类71个项目,涉及投资总额203亿元,为“十四五”期间实现温岭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提供了保障。

二是深化环评审批改革。落实重大项目环评预审制度,进一步扩大新建园区容缺受理范围,推进小微园区规划环评编制模块化试点,全面提升行政审批效能。全面推行“环评审批+排污许可”同步审批,推进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体系建设。

三是健全生态补偿机制。修订完善温岭市生态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取消“以奖代补”项目建设补助,以农户补贴和村集体补助2种方式进行拨付。同时,出台饮用水源地生态补偿资金考核评估办法,将水源库区环境保护考核得分同补偿资金额度挂钩,不断增强村民环保意识,推动水源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三、构建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一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实《台州市生态环境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审查制度(试行)》,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机制,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信息公开工作。在决策过程中,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决策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定。

二是落实重大行政行为备案。重大行政行为都按要求落实备案。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有待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能力素质与行政执法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行政执法装备还相对落后。

二是行政监管执法的力度有待加强。由于执法人员数量相对较少,执法能力有限,行政执法力度与当前我环保形势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三是对第三方监管存在难度。正式取消“环评机构资质认定”后,市场上涌现一批编制能力,技术水平较低的第三方机构,给许可工作带来阻碍,影响了环评审批效率。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深入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建立健全“源头管控精细化、收运过程专业化、处置能力匹配化、存量清零动态化、高压严管常态化”的固体废物监管体系,以实现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农业废弃物和建筑垃圾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为重点,确保高质量完成“无废城市”创建。

二是巩固生态环保督察成果,深化环境问题发现机制。巩固好两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成果,抓好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交办信访件办理工作,做到抓重点、破难点、除痛点。将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作为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加强与发改、公安、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密切配合,推动各领域、各行业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落地生效,探索形成问题发现及时、预警溯源精准、分析研判科学、案件查办高效的全流程、闭环式、智能化问题发现查处体系,确保环境污染问题排查见底、整改见效。

三是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加大生态环保投资,加快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推动建筑装潢垃圾分拣中心建设,进一步推进东部危废处置中心三期项目建设;积极引导废物资源化利用、生态修复等项目入库,确保全年生态环保投资达3亿元以上。加快数字化改革,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加强生态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能力建设,健全天地空一体化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完善生态环境质量大数据库。对全市重点排污单位实现生态环境“企业监管一张表”。

四是不断提升执法人员整体素质。狠抓队伍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业务培训和准军事化训练,进一步增强队伍凝聚力,全面提升环境监察执法人员整体素质。重大案件及时咨询专家、律师,对整体办案过程进行技术性核实把关,在防范应诉风险的同时提升执法人员办案水平。

五是加强对环评单位考核管理。定期对环评机构的服务质量和环评报告质量进行评价,并向社会公布。定期对环评机构的服务质量和环评报告质量进行评价,并向社会公布。倒逼环评机构提高业务能力,进一步完善环评质量内部把关机制,提高环评报告编制质量及效率。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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