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0 15:46 信息来源: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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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人民政府:

2021年,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落实省市党委、政府法治建设工作要求,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统筹推进机制,为推进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

一是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依法调整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结合生态环境工作实际,通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邀请专家专题辅导等方式,深入研读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多部法律。 

二是健全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根据《2021年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明确了我局今年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具体措施及责任分工,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为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优化环评审批制度。落实重大项目环评预审制度,进一步扩大新建园区容缺受理范围,推进小微园区规划环评编制模块化试点,全面提升行政审批效能。全面推行“环评审批+排污许可”同步审批,推进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体系建设。

二是深化环保“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入实施《温岭市“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实施方案》,在确保环境质量底线的前提下,创新思路实现审批高效服务。持续深化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公开行政事项并动态调整优化。

三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经查,我局不存在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措施。加强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文件出台前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从源头上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法治化保障。同时加强企业环境信用信息运用,规范生态环境系统规范化管理、优化服务。

(三)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实《台州市生态环境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审查制度(试行)》,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机制,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信息公开工作。在决策过程中,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决策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定。

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对生态环境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评估,及时公开清理结果,严禁使用作废或者失效的文件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三是推动标准化试点工作落地。根据省政府部门标准化建设工作要求,为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绿色低碳发展,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标准化试点工作。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及辅助执法人员信息已在温岭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救济渠道等信息均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上公开;做到亮证执法,执法活动中严格执法告知,严格信息明示,在服务窗口设置了岗位信息公示牌,明示窗口基本服务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结果在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全文网上公开,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公开。严格执行我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办法》,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贯彻执行台州市生态环境系统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二是推进严格执法、精准执法、高效执法,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市人大案件质量评查为契机,对2019年以来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件进行了全方面“把脉问诊”。完善执法程序、文书制作、案卷归档等方面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强法律知识培训,定期组织执法案卷交叉评查,切实提高执法队伍在调查取证、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关键环节上的能力。

三是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打赢蓝天保卫战持续推动能源、产业和交通运输结构调整,扎实推进VOCs原料替换、工业炉窑、老旧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等大气污染重点治理工程。全面实施船舶修造行业涂料源头替换,已累计完成580艘渔船涂料替换。强化移动源监管和污染治理,严格落实机动车检验与维护(I/M)制度,全市建成检验站(I站)7家,维护站(M站)23家。全年开展入户抽查和路检路查共计28次,抽查车辆200余辆。新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3000余辆。二是打好碧水保卫战。加强精准治水,完成江厦大港及主要支流水质走航,编制实施温峤国控断面“一点一策”治理。开展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划和入海排污口监测、溯源和整治工作。推进医药化工、电镀、农副食品加工、汽车制造等水污染行业整治。扎实推进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建设,完成22个工业区工业企业改造三是稳步推进净土保卫战严格落实疑似地块和用途变更地块土壤调查制度,开展重点区域受污染耕地源分析、地下水污染排查,完成疑似污染地块名录更新有效保障用地环境质量安全。四是扎实推进清废保卫战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一期(物化、焚烧项目)建成投运,新增危废处置能力4/年。初步建成全市小微产废企业集中收运体系,共设立小微企业危废集中收集点4个,已有2500多家小微产废企业签订集中收置合同,小微产废企业危废收集、转运、处置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建筑垃圾终端处置能力稳步提升,新增资源化利用能力130万吨/年。“无废城市”创建向纵深推进,新创建“无废细胞”工程80个,共创共建共享氛围日益浓厚。

四是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对工作。为更好地做好复议、诉讼工作,继续聘请浙江泰志律师事务所郭金波律师局法律顾问。

(五)深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营造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

一是普法与执法相结合,着力助推治污攻坚。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度,加强执法人员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运用,推行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形成以案释法法治教育工作长效机制,寓普法于治污攻坚环境执法之中,用普法推进解决环保难点问题。

二是强化企业守法意识,从源头上防治污染。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强化企业守法意识。通过举办企业环境培训、点对点等形式不断增强企业环境法律意识,自觉从源头上防治污染。组织开展温岭市重点产废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等多场培训。

三是提升公众环境意识,助力全民参与环保。围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等宣传主线,精心策划组织“世界环境日”、“浙江生态日”等重大环保主题宣传活动,坚持线上线下结合传播环保声音,努力搭建平台推动公众参与,全力构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新格局。今年共开展各类宣教活动300余发放宣传品近2万份宣传资料5万余份,影响人群约20万人

四是媒体全方位助力,广泛宣传深入人心。在《中国环境报》《浙江日报》《浙江新闻客户端》《今日环境》等省级以上媒体及其网络版面上刊登文稿50,《台州日报》录用24篇,《世界海洋日·浙江多措并举守护海洋环境》节目在央视新闻频道CCTV-13)《新闻直播间》栏目播出。

二、存在问题及2022工作思路

回顾2021以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取得进步的同时,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行政执法卷宗的规范性、完整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法治队伍建设需加强。三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2022年,我局将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法治能力建设。一是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是推动生态环境系统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切实提高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二)进一步规范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做好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工作。充分利用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提高执法效能。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