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800891/2022-003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2-01-19
- 发布单位:
- 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依法履职、主动亮剑、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紧紧围绕“三农”中心工作,法治农水建设取得一定成绩。现将一年来取得的主要成效、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存在的不足以及下步工作思路总结如下:
一、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突出重点,认真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
1.在全系统范围内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通过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党员大会、周一学习夜等方式,让每一位机关干部都准确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要义。
2.按照市里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集中宣讲活动,形成了党委书记带头开展宣讲,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及时到基层联系单位开展宣讲,努力实现宣讲活动在农水系统全覆盖,到目前已开展宣讲9场次,参会人数400余人。
(二)注重学法普法,着力优化法治环境
1.形式多样。通过广场设点咨询、进村入企水法宣讲、悬挂横幅、普法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小礼品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普及农业水利法律法规和政策。今年以来累计发放农业水利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1800多份,开展一对一、面对面的法律宣传2000余人次。
2.载体丰富。开展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宣传,以电视台、电台、微信公众号、农民信箱等为载体广泛开展宣传,103.6电台宣传《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360次,农民信箱宣传10万多人次。在执法检查同时现场签订承诺书250余份,向农资经销户发布各类专项整治信息、提醒、通知1000多条次。
3.集中宣传。抓住“食品安全宣传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宪法宣传周”、“12·4”国家宪法日等重大节点,集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社会反响强烈。今年以来,组织全市农资经营人员,召开以农资打假、农药经营、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水利法律法规等主要内容的学习培训会2期,组织各镇(街道)农办工作人员、村级防疫员、养殖户等畜牧兽医从业人员200余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宣贯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业务培训,组织全市126家农资经营主体开展肥药两制培训,切实增强生产经营主体法治意识。
4.突出重点。突出干部学法这个重点,组织农水系统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两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农村土地承包法》、《乡村促进法》、《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政策。
(三)注重依法行政,着力维护法治秩序
1.严查严办涉农涉水违法行为。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农业执法主责主业,扎实抓好“绿剑”系列集中执法、“牧业执法亮剑2021”专项执法检查、种子执法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河湖清四乱等系列专项行动,全局共查办案件76件,处置涉水违法行为106起,成功调解农业纠纷48起,有效维护了农事、水事秩序,全面实现了“投诉举报查处率100%、违法案件查处率100%、办案正确率100%。
2.强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一是全面推行办证连线,“下沉服务”和推动更多审批服务事项向基层延伸和下放。今年开展“下沉服务”100次,全程陪跑25次。二是全面推行“减证便民”,牵涉到草种生产许可证核发(设立)的社保证明、草种经营许可证核发(设立)的社保证明、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的申请生产经营种畜禽的品种来源证明或新品种证书、品种标准、种源单位的供种证明、村兽医登记许可的从业年限证明等5个事项5项证明由原先的“申请人提供”改为“部门间核查方式办理”,取水许可(变更)的变更证明直接改为核验营业执照。三是分步骤有计划地组织实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积极探索推进区域评估改革工作,在按照区域水域调整方案统一组织实施后,区域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将不再另行办理占用水域占补平衡等相关手续,为该区域企业减少了项目审批环节,节省了大量时间、精力及费用。
3.全面推进善治村建设。深入探索开展党组织领导下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党建引领、网格治理”集成改革试点工作,核心目的是加强党对农村基层的全面领导,并以此为切入点,全面推进村民自治、村务公开、民主监督、“三资”管理、社会服务等工作,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提供温岭样本。今年3月,在浙江省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了2020年浙江省“善治示范村”“善治村”名单中,温岭市有46个行政村榜上有名,且全部被认定为“善治示范村”,数量位居台州市首位。据悉,从2018年至今,我市共有120个行政村获得浙江省“善治示范村”“善治村”称号。
(四)坚持公开透明,全面推进信息公开
1.稳妥有序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建立“三重一大”民主决策、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系列制度,党建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按照《全面深化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编制农水局党务公开目录,以制发文件、内容公示、新闻报道等形式予以公开,确保局党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每年的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切实做好把关工作,力求公开程序合法、规范,公开内容及时、有效。同时,完成了公开内容在“中国温岭”门户网站的上传和更新,保证了最新的政府信息在网上的公开,今年以来,共主动公开有关政府信息960余条,办理依申请公开7件。没有因提供的信息材料不真实、不全面、不及时,从而引起市政府因政府信息公开败诉的情况,也没有因依申请公开而引发的行政争议。
3.按照“省办案系统”的规范要求,着力推行省农业农村厅执法通系统对接浙江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应用,开展标准化行政处罚工作,确保行政处罚全过程信息网上录入、程序网上流转、活动网上监督、决定实时推送、信息统一公示,实现对行政处罚活动即时性、过程性、系统性的管理。已办结的52件普通程序案件均采用省农业执法智能处理系统办理,行政处罚办案系统应用率100%,实现了违法检查结果和处罚办案的无缝衔接。
(五)注重长效规范,着力提升法治水平
1.完善工作机制。及时调整依法行政、政务公开、行政执法案件审理、行政调解等组织机构成员,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局党委坚持每年年初专题部署依法行政工作,在平时工作中每季度听取一次依法行政工作汇报,每半年开展一次检查,每年底进行一次总结。坚持做到以抓干部学习先行,以依法行政为准则,并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进行针对性的研究、部署、教育、讲评。
2.健全制度规范。按照《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有效规范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行为,实现执法信息公示及时准确全面、执法过程留痕可溯有效、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范明确。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法制审核、集体决定、公开发布等程序,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三统一”制度,今年以来共出台14件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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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继续聘请浙江红大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作为我局的法律顾问,对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政府合同等进行法律审查,出具法律建议书,促使行政行为更加规范。今年以来,共审查我局合同及协议140余件,提出审查意见140余条。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1.高度重视,认真学法。从自身做起,利用工作和业余时间加强《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浙江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讲规矩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带领农水系统广大干部职工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土地管理法》、《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乡村促进法》等重要法规,切实增强依法决策和严格公正公开执法的依法行政理念。
2.自觉尚法,模范用法。把法治建设纳入农水系统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充分发挥好在法治农水建设中引领示范作用,自觉为全局作表率。
3.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主动担负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纵深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常态化开展“清廉文化进机关”、创建“清廉科室(站所)”等活动,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全面构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一年来,农水系统广大干部做到了政治安全、廉政安全、纪律安全。
三、存在的不足
一是行政执法与行政监管职责边界不清。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职责边界模糊,衔接机制不顺,机构改革后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后,相应的日常行政检查监管工作亟待加强。
二是农业专业执法力量不足。“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后,大量农业执法事项专业要求高,农业专业执法人员紧缺,执法力量配置不均衡。
四、下阶段工作思路
今后,我局将在法治政府工作中重点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继续开展宣传普法教育活动。将按照“八五”普法工作规划,积极推进百万农民学法兴业活动。继续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不断创新普法工作方式方法,定期督导检查普法各项任务的落实情况。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提升自身业务能力。完善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加强业务培训,增强法治观念,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执行工作任务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能力,严格依法办事。继续完善综合行政执法整合,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执法体系、机制和能力建设,打造一支权责明晰、上下贯通、指挥顺畅、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三是规范依法行政行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全过程。进一步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工作与农水工作全面结合。
四是及时处理信访举报和农业生产事故纠纷调解,着力提升数字化执法水平。确保纠纷投诉举报查处率100%;协调镇(街道)、基层农水工作站、农资调解委员会及局相关行业专家共同做好农业生产事故(纠纷)调解工作。同时,加强数字执法赋能,利用掌上执法系统开展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和双随机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立案,实现办案数据实时传输与信息共享,全力确保执法办案高质量高水平高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