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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温岭市税务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8 15:47 信息来源: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发展开局之年。一年来,国家税务总局温岭市税务局对标浙江“重要窗口”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要求,在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全面推进“六大工程”建设中深入践行法治理念,始终坚持和维护合法性这一核心要求,有序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各项任务。现将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我局始终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当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严格按要求认真部署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推进全面依法治税全过程,勇当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排头兵”。一方面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开展深入交流。机关党委及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支部学习内容进行推送,23个党支部通过学习进一步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主要内涵,认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另一方面开展宣讲,巩固意识。根据《中共温岭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集中宣讲活动的通知》(温委法办发〔2021〕6号)文件规定,多次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集中宣讲活动,参会人数合计400余人次,确保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严格依法征税。坚持组织收入原则,紧盯组织收入目标,确保“应收尽收”。着力做好区域性地方税源调查和宏观经济环境风险研判,建立联系员“要素分析”、专职分析员“联动分析”、领导“系统分析”三级分析体系,及时掌握税源动向。2021年全年共组织税费收入242.5亿元,同比上升41.56%。

2.优化营商环境。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实现社会保险费补缴等9件纳税缴费民生事项跨部门“一件事”集成联办。推进出口退税管理新系统上线,持续保持出口退税速度走在全省前列。试点运行省局“智慧导税台”项目,改进完善功能19项,为纳税人带来线上“预约办税”新体验。集成各办税服务厅对外咨询热线,打造“1个号码+10个坐席+全方位服务”的“微呼中心”,累计受理电话咨询7179笔,接通率100%,咨询效率显著提升。推进涉税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优化“一键申报”“一键下载”,综合网上办税率达98%,排名台州第二。创设银税互动“产品超市”,全年授信小微企业2147户次,授信金额16.56亿元。推出“税海岭航”财务共享课堂、财务经理“话税收”沙龙、入企进修班等系列特色活动,被人民日报、学习强国等平台报道,“蒲公英”纳服品牌推广初见成效,纳税人满意度调查排名全市第一。

3.动态调整权力和责任清单。根据非税收入划转工作要求,及时编制并公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等10项非税收入权责事项,确保税收职权正常运行。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加强税务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按照《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开展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截止到本年度我局没有出台过与优化营商环境等不相符合的规范性文件。

2.落实支持服务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政策。认真执行《长江三角洲区域申报发票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长江三角洲区域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进一步规范统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助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落实局党委议事决策制度和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凡重大决策、重要事项、重点项目、大额资金使用等一律经集体审议,充分发挥“一把手”及领导班子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努力实现决策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严格落实优惠政策。严格落实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机制,开展政策落实月例会制度,全年共组织召开12次例会,共同研讨优惠政策落实工作,积极解决政策落实中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确保减税降费工作落实落细。抓好精准宣传、直达快享、跟踪提醒等工作,确保减税降费落地生效。今年以来通过“征纳沟通平台”精准推送信息109万户次,开展线上线下政策辅导33场次,吸引6.91万人次观看直播。减税降费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做法被中央、浙江、台州、温岭电视台多层级专栏报道。

2.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全面推进“三项制度”,不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一是坚持在行政执法公示方面求“全”。严格按照上级局部署,分别通过执法公示平台、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大厅等渠道,推进公示工作,做到应公示尽公示。全年通过执法公示平台对外公示3475条。二是在全过程记录制度方面求“实”。一方面,规范执法文字记录,完善音像记录,提升案卷质量,完善税务行政处罚指导案例样本;另一方面,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实地调查”音像记录工作,提前做好与行政执法音像记录平台的衔接准备,促进执法行为数字化归档管理,确保税务执法更加规范。三是在坚持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求“严”。梳理基层局行政强制执行(扣缴存款)程序5大环节风险点及应对措施,制作11份文书模板,形成一套强制执行(扣缴存款)样本,提高法制审核提请材料质量,严格法制审核要求,保障税务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

3.深化税务与司法协作机制。与法院、破产管理人开展深度协作,推进税收共治,税“法”民事执行、税费征缴、破产税费分配等各项工作联动更全面,全年共计收回税费4707万元。

4.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制度,按季向市司法局报送工作落实进展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八五”普法工作要求,利用税收宣传月、纳税人学堂、征纳沟通平台、宪法宣传日等渠道以及在日常税务执法和服务过程中,向纳税人开展税法宣传,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春雨润苗”等专项行动。持续落实开展以电子税务局体验中心为载体,积极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新阵地法治宣传项目的普及面。其中,税收公益视频《税月剪影》入选台州市第三批社会大普法“六优”培育行动计划优秀名单,“少年税校普法” 项目入选温岭市第三批社会大普法“六优”培育行动计划优秀名单。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制定《国家税务总局温岭市税务局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同时配套制定突发事件、信访、自然灾害、消防、公共卫生等系列应急预案,指导局内及时、有效、有序地处置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保障税务干部职工和相关人员的生命及财产安全,保障正常的税收工作秩序。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完善多元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坚持“法治是最优解决方式”,设立纳税人权益维护室,积极运用征纳沟通平台,拓宽投诉渠道,完善纳税人缴费人涉税涉费诉求和意见快速响应机制。充分听取公职律师、法律顾问意见,维护纳税人权益,实现税收普法与执法、纳税人知法与守法成效最大化。贯彻落实《浙江省税务系统预防和化解涉税行政争议实施办法(试行)》,推行“枫桥经验”,妥善解决涉税矛盾纠纷。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和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负责全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2021年,我局无行政复议诉讼案件。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强化纪检监督制约。多维度开展“酒驾、醉驾”问题专项整治,深挖酒驾、醉驾背后隐藏的违规吃喝等涉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多元化开展以案明纪警示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鉴。多层次做好以案促改后半篇文章,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破产企业债权申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堵塞破产案件信息传递衔接上的漏洞,降低破产企业债权申报中的税收执法和渎职风险。

2.强化督查审计监督。推进现金税费征缴专项整治,首创“数据分析中心”,严肃高效自查核查全量作废税票、发票近8.37万份。巩固现金税费征缴风险排查成果,规范工作机制、归档流程、票证发放和作废审批,最大限度实现直联缴库。组建公职律师“健康管理团队”,编发《内控风险提示》3期,提示高频风险点10个。主动运用内部控制监督平台进行疑点指标扫描,共计发现问题255户次,整改税款12.97万元。严格开展执法过错考评及责任追究,及时提醒责任人开展核查整改,减少执法过错发生。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建立完善部门重要政策文件数据库,通过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统一公开,实现集中公开、实时更新、系统清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审查机制、发布机制、动态调整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举措落实到位。强化服务理念,落实依申请公开工作。健全政务舆情监测研判回应机制,及时回应涉税舆情。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强化征管“智治”改革。探索“信用+风险”的新型监管模式,综合考虑企业财务指标、信用情况及行业特点,设置“通用+风险+个性”指标体系。拓展精诚共治格局,联合各部门开展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工作,创新性的将信用信息嵌入“评先评优、两代表一委员联审、民营经济代表人士评价”等领域。加强各税费种管理,做好十个非税项目征管职责的平稳划转,着力攻克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业务衔接难、数据交互难、征缴优化难”,率先开出全省首张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电子)。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1.加强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下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核心平台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各项工作的决策机构作用,全年共召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工作例会2次,部署我局依法治税工作年度计划,定期听取依法治税工作报告,做到法治建设与税收工作同部署、同谋划。

2.提升税务干部法治意识。坚持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前学法、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相结合,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常态化。全年共组织领导干部教育培训2次,举办局领导法制讲座2次。推行领导干部述法评议制度,领导班子成员每年撰写述法报告并向全体干部报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严格落实全员教育培训制度,组织开展全员知识更新培训1次,提升广大税务干部的法治意识。

3.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法制股专司全局日常法制、督察内审工作,配备两名既有法律专业背景又持有公职律师证的人专职从事相关工作。严格实行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在编干部(除新招录公务员外)均取得执法资格证书。持续推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建立由法制机构人员、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组成的法律人才核心队伍,为税收政策落实、税收执法、行政管理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二、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1年,我局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新时代法治税务工程主要任务,对标纳税人缴费人期望,我们还存在以下不足之处。

(一)“法律治税”和“制度治税”观念有待提升

部分干部在管理、执法过程中对法律的理解和把握不够,还以“经验治税”为主,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不强,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要求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尚有差距。

(二)税收法治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一是我局公职律师能力建设不足。公职律师普遍欠缺法律实践经验,所掌握的理论知识还不能较好的转化为法律实践能力。二是我局公职律师工作合力不足。局内公职律师共5人,其中3人与法律相关工作基本脱节。

三、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积极发挥主要负责人在税务法治建设中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落实主要负责人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制度,积极推动我局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开展。一是带头学法用法。利用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平台,安排两次依法治税专题,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推进依法治税,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税收工作全过程。增强干部法治意识,集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集中宣讲活动,邀请法院专家开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之民法典简读》讲座。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法》新旧对比、《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部分税务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以及党内法规等学习。狠抓党内法规制度实施,狠抓税收法律法规学习,带动全体党员干部遵规守纪、依法治税,实现党的建设与税收法治建设有机结合、深度融合。二是严格组织落实。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下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核心平台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各项工作的决策机构作用,部署我局依法治税工作年度计划,定期听取依法治税工作报告,推动三项制度全面落实,推进税“法”协作涉税管理深度协作,推行公职律师执法“健康管理”,将法治建设与税收工作同部署、同谋划,始终将“法治”两字紧紧贯穿于税收工作之中,法治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三是纳入工作考核。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之中,充分发挥考核评价指挥棒作用。推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法评议制度,接受民主评议和监督,税收法治建设成效已成为衡量其政绩的重要指标。带动全局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税收征管改革,促进了各项税收工作任务的落实。

四、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坚持党的统一领导,落实依法治税组织保障

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以推动落实领导干部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为契机,切实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治税、依法带队的能力和水平。推进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制度,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深悟透。自觉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推动税收工作。健全税收法治建设政绩考核制度,完善领导干部述法评议制度。

(二)不断增强底线思维,持续优化税收执法质量

坚守组织收入底线,坚持依法依规征税收费,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坚决不收“过头税费”。主动承接改革创新任务,积极争取“揭榜挂帅”项目,进一步优化征收管理体系。加快构建税务执法质量管控体系,健全完善税收执法、权利救济、监督保障的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持续深化与外部门协作,凝聚治理合力,推进税收共治。

(三)持续锻造税务铁军,强化税务法治队伍建设

把牢政治方向,持续提高法治队伍思想政治素质、税收业务能力、职业道德水平。充分发挥领导干部“领头羊”作用,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推动全局法治信仰、法治思维的培育。加快培养税务法律复合型人才,打造一支高素质、精业务、懂法律的公职律师专业团队,发挥“参谋助手”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