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800891/2022-0024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农水〔2022〕4号
- 成文日期:
- 2022-01-12
- 发布单位:
- 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关于做好2022年温岭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扶持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温岭市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温农水〔2021〕278号)规定,现就2022年温岭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扶持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政策引领。根据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战略,全面落实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积极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的引领作用,促进培育具有一定经营规模、示范带动作用较强的生产经营组织,为发展现代农业、振兴乡村夯实基础。
二、落实监管职责。各镇(街道)要对实施主体有无在建项目、有无重复享受财政补助资金、有无发现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建设地是否粮食功能区等进行审核,并重点就主体基本情况和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的真实性等情况做好源头把关,明确项目管理责任人。
三、做好项目申报。项目由各镇(街道)初审汇总后,通过温岭市农业项目信息管理系统申报(地址:http://xmgl.nsj.wl.gov.cn:8050/),同时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份、市财政局1份。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项目实施主体需编写项目实施方案简表和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要详细叙述建设内容,如沟渠路要标明长度、宽度、高(厚)度、直径等,各类生产用房要标明面积、长度、宽度、高度、结构类型(砖混结构、钢架结构等)等,机械设备要标明品牌、型号、吨位等。并根据具体项目要求提供必要的附件(营业执照、土地承包协议、土地使用证明、平面图、现状照片、环保部门证明等)。
四、强化项目管理。项目申报、实施需符合《温岭市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温农水〔2021〕278号)有关规定。各地要根据当地主导产业、绿色农业发展需要,切实强化项目储备管理,认真抓好项目选择,明确建设地点、内容、资金用途、绩效目标等要素。
附件:1.2022年温岭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扶持项目申报指南
2.项目实施方案简表
3.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基本情况表
4.项目实施方案一般格式和要求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温岭市财政局
2022年1月12日
附件1
2022年温岭市农民专业合作社、
家庭农场扶持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条件
1.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经温岭市级以上(含温岭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以温农水〔2021〕506号文件为准)。
2.家庭农场(股份合作农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经温岭市级以上(含温岭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示范性家庭农场(以温农水〔2021〕506号文件为准);土地流转剩余年限在5年以上并达到一定规模,从事米袋子、菜篮子产业优先。
二、扶持重点
1.农业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农(林、渔)产品(以下简称“农产品”)生产加工、整理、储存、保鲜、运销和检测等服务设施购置。
2.市场营销服务。支持构建市场营销网络、参加农产品展示展销等促进生产与市场对接的项目,包括进超市、设立销售点和展示展销点等。
3.技术推广、培训和信息服务。支持为合作社成员和农户提供的专业技术、培训和信息服务,包括聘请专家和技术人员提供服务等。
三、支持对象
支持对象为市级以上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以上示范性家庭农场(股份合作农场)。对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种植多年生作物和建设设施大棚不予立项。
四、补助标准
每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财政扶持资金控制在项目总投资的50%以内,单项财政扶持资金不超过该项投资的50%;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每个扶持资金20-40万元;家庭农场项目,每个扶持资金10-25万元。涉及营销网络平台建设的,其营销网络平台建设扶持额度不超过扶持资金总额的15%。涉及购置运输车辆的,车辆扶持额度不超过扶持资金总额的30%。涉及设置销售点和展示展销点的扶持额度不超过扶持资金总额的15%。涉及转运筐、包装箱购置的扶持额度不超过扶持资金总额的10%。涉及新品种引进的扶持额度不超过扶持资金总额的10%。涉及合作社为成员和农户提供培训的扶持额度不超过扶持资金总额的5%。已享受项目补助的农机具装备不再享受农机购置补贴。
附件2
项目实施方案简表
一 | 项目名称 | ||||||||
二 | 项目镇(街道)(印) | 负责人 | |||||||
三 | 项目承担单位(印) | 负责人 | |||||||
四 | 项目建设地点 | 联系电话 | |||||||
五 | 土地性质或来源 | 流转、租赁或自有(选其一) | 是否粮食功能区 | ||||||
六 | 项目建设年限 | ||||||||
七 | 项目类别 | ||||||||
八 |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 ||||||||
九 | 项目建设分项名称 | 建设 标准 | 单价(元) | 规模 (数量) | 投资 (万元) | 财政补助(万元) | 进度 安排 | ||
㈠ | 基础设施建设 | ||||||||
1 | |||||||||
2 | |||||||||
㈡ | 设备配置 | ||||||||
1 | |||||||||
2 | |||||||||
㈢ | 技术推广及其他 | ||||||||
1 | |||||||||
合 计 | 万元 | ||||||||
九 | 资金来 源说明 | 财政补助 资金 | 万元 | ||||||
自筹资金: | 万元 | ||||||||
十 | 新增生产能力和效益分析 | 参考范例:本项目实施后,预计年产xx吨,实现销售收入××万元,利润×××万元,辐射带动推广xx亩,促进农民增收××万元;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 |
附件3
农民专业合作社基本情况表
申报单位名称 | |||||||
详细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
法人代表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项目联系人姓名 | 手机号码 | ||||||
注册登记时间 | 注册资金(万元) |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证号 | ||||||
属于哪级政府部门 认定的规范化合作社 | 基地、产品得到 何种认证 | ||||||
现有生产经营规模 (亩/头/羽) | 示范带动作用 | 示范带动规模 (亩/头/羽) | |||||
成员人数(人) | 带动农户数(户) | ||||||
是否制定实施 生产质量标准 | 财务 制度 | 有无专(兼)职 会计及财务制度 | |||||
得过哪级 名牌产品 | 档案 管理 | 有无生产档案、 投入品台账 | |||||
近二年已获得财政资金扶持情况(年度、项目类别及名称、资金额度) | |||||||
农民专业合作社 意见 | 本专业合作社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法人代表签名: (项目单位章) 年 月 日 | ||||||
镇(街道) 审查意见 | 经审查,上述内容真实、准确。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家庭农场基本情况表
申报单位名称 | ||||||
详细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
法人代表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项目联系人姓名 | 手机号码 | |||||
注册登记时间 | 注册资金(万元) |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证号 | |||||
属于哪级政府部门 认定的规范化 家庭农场 | 基地、产品得到 何种认证 | |||||
现有生产经营规模 (亩/头/羽) | 示范带动作用 | 示范带动规模 (亩/头/羽) | ||||
成员人数(人) | 带动农户数(户) | |||||
是否制定实施 生产质量标准 | 财务制度 | 有无专(兼)职 会计及财务制度 | ||||
得过哪级 名牌产品 | 档案管理 | 有无生产档案、 投入品台账 | ||||
近二年已获得财政资金扶持情况(年度、项目类别及名称、资金额度) | ||||||
家庭农场意见 | 本家庭农场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法人代表签名: (项目单位章) 年 月 日 | |||||
镇(街道)审查意见 | 经审查,上述内容真实、准确。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4
项目实施方案一般格式和要求
一、农业经营主体基本情况
1.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基本情况、产业规模、产业水平;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与建设条件。
二、建设主要内容
1.项目建设地点、区域范围和实施计划;
2.项目具体建设内容、数量、规模;
三、资金投入概算
1.项目总投入规模、资金筹措方案与资金来源;
2.财政补助资金使用重点与补助环节。
四、项目建设目标、预期效益分析
1.经济效益
2.社会效益
3.生态效益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办公室 2022年1月1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