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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1 09:39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温岭市人民政府: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和温岭市司法局的具体指导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围绕自然资源和规划重点工作,大力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我局2021年行政执法工作统计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各项数据统计

(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数据

2021年我局共办理各类行政许可1509件,总量与2020年的4553件相比降幅明显,原因在于农民建房行政审批事项已划转到农业农村和水利部门办理,减少了一半的行政许可办件量。行政许可申请听证案件11件,比 2020年的6件有所增加,全部为规划许可证审批公示的依申请听证,并完成了重大行政行为备案。行政诉讼3件,与2020年的行政复议1件相比,行政争议案件数有所增加,但案件均未败诉。收费方面是3.58亿,比2020年的3.18亿有所增加。

2021年我局共办理各类行政处罚案件76件,比2020年的43件明显增多,原因在于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有所增加。2021年上报备案20件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未办理行政处罚听证案件,2020年为1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数为0件,比2020年的5件大幅下降。我局今年办理的案件中,由于全省林业主要案件未纳入行政处罚办案系统无法使用系统办理,其他51件案件均已通过省统一行政处罚系统办理并主动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公开。

2021年我局未办理行政强制案件。

(二)涉嫌刑事案件数据

今年共移送公安案件2件,涉案人数6人,主要类型为破坏耕地案件。

二、已采取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一)严格执行“三项制度”

一是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我局统筹推进行政执法事前公开,在网上主动公开了行政执法主体信息、执法依据、处罚裁量标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等活动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主动做好处罚告知。我局全面运用行政处罚办理系统办理案件,主动公开处罚决定书,行政审批结果也实现网上公开。

二是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各类行政执法文书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和浙江政务服务网的要求,完善有关文书格式,做好文字记录。积极配置设备,我局已配备执法记录仪共计32台、无人机27台。健全执法音像管理,明确音像记录的使用规范,妥善归档保存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

三是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具体负责本机关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工作机构为执法监察科,法制审核人员2名,均考取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二是明确审核制度内容。明确了审核范围、审核内容、审核程序、审核责任。

(二)运用多种手段规范行政执法行动

一是积极运用执法信息化手段。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启用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开通并激活账号151个,设置抽查任务18个,事项覆盖率100%,任务完成率100%,应用信用规则100%。

二是加强内审复核。通过交叉检查和典型案例分析,按照“月自审、季互审、年抽审、局班子集体会审”的形式,对业务报件开展复核和内部审查,提高业务报件质量,2021年共内审复核案卷122件。

三是规范行政听证程序,严格遵循《自然资源听证规定》,2021年共举办各类听证会10余次。

三、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争议发案量仍处于高位。2021年行政诉讼复议案件量与往年相比有明显下降,但是和其他部门相比还是比较高发。案件主要集中在征地拆迁引起的补偿安置、征地批复、不动产登记等方面,城乡规划领域的行政争议也有所抬头。规划许可依申请听证案件达到11件,听证申请率增幅明显。

(二)执法力量有待整合。部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有待提高,法律专业知识不强,缺乏程序意识,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存在偏差,导致行政执法案卷质量不高。法治审核力量有待加强,人员配备不足。在机构职能合并后,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比武还有待加强。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背景下,应对举措不足。

(三)案件办理存在短板。案件办理过程中,由于本部门无行政强制权,被调查人不予配合导致案件调查陷入僵局的情况时有发生。有些法律文书制作方面存在一些瑕疵,如法律条文引用不够具体,没有涉及条款的具体内容等。个别案件案件重处罚轻整改,整改力度有待加强,执行到位率有待提高。

四、下阶段对策
    (一)加强法制审查,降低行政行为纠错率。吸收借鉴全省优秀案卷,深化教科书式标准化执法,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和内审复核。抓好制度建设,完善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和案件办理制度,追究案件败诉责任。做好系统工作人员法治培训和业务培训,提升法治思维和办案水平。

(二)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随着机构改革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不断推进,由于自然资源的执法范围更宽广,需要加强自然资源执法队伍建设。配合推进“大综合一体化”改革,落实事项合并、划转工作,建立健全改革配套机制制度,积极回应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工作。

(三)注重协调配合,提高执法效能。主动加强部门间的联系、联动以及联合执法,发挥联动机制效能。与各镇(街道)协同做好案件执行,稳步提高“裁执分离”案件执毕率。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天巡地查”应用场景,实现违法线索“早发现”、 违法现象“早制止”、违法行为“严查处”、违法行为“早预警”。化解矛盾纠纷,从源头减少行政争议。推进“行刑衔接”,形成执法高压态势,净化市场氛围。

 

 

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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