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0 10:08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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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1年,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对标“创新强市”新要求,深入落实各级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坚持标准化、规范化、数字化、便利化方向,全面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为助力创新驱动发展和共同富裕发挥积极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要求,现结合我局实际,特向社会公布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局结合自然规划资源和规划工作及公众关切的热点问题,以局门户网站为主阵地,灵活运用微信这个新媒体平台,多渠道并行,全面推进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重点对不动产登记公告、规划公告、出让公告、出让结果公告、重大决策、财政预决算等等群众关心的事项进行主动公开。据统计,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总数5784条,其中门户网站公开工作动态114条,不动产登记公告3043条,规划公告2288条,出让公告77条,出让结果公告69条,政府信息公开193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微信公众号粉丝已达2450个,推送推文共155条,阅读总数达12.3万。今年以来,我局通过微信公众号进行了《温岭市土地整治项目验收办法》、《联排立地式农房组合形式及庭院围墙建设管理规定》等便民利民政策宣传,并开展了局内部日常政务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96件,同比减少17%,主要集中在土地征收方面,受理的申请件均按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5件,其中1件尚未审结,未发生败诉败复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我局制定的《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外信息发布与管理规定》和《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要求,全面贯彻落实规定、制度要求,依据对外信息发布的职责分工、发布要求、发布审查制度和办理程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

(四)平台建设

严格遵循“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原则,对照《条例》要求,把优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作为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政务公开强基工程抓实抓到位。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及时更新政策文件、政府决策、规划信息、工作信息、人事信息、财政信息等栏目内容,推进政务公开事项落地见效。积极通过“温岭自然资源和规划”公众号同步发布,扩大公开力度。做好门户网站的集约化管理,及时更新网站内容。加强平台管理,建立健全科技领域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并报告重要舆情、热点信息、突发事件等。

(五)监督保障

2021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

一、以局办公室具体指导、协调、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处室(单位)均落实专人,构建了信息公开工作队伍,进行专班化运作。

二、加强内部监督。数据中心是信息公开监督管理责任处室,对主动公开的情况进行定期自查,及时整改网站上的错链,指导相关单位更新栏目信息;执法监察科对依申请公开办理的程序是否规范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问题。严格落实了“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工作制度。结合第三方测评机构测评结果,认真开展政务公开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及时整改信息发布不及时等各类问题,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三、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因审查不严导致信息发布有误,并造成信访等不良影响,被温岭市政府或台州市级以上部门通报的、在检查中发现未按格式要求及更新频率发布信息的都要被扣分并计入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0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8.0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3

1

0

 1

0

0

9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4

1

0

 0

 0

 0

2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9

0

0

0

 0

5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0

0

0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

0

0

0

0

0

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

0

0

0

0

0

 

3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5

0

0

0

0

0

5

(七)总计

94

1

0

1

0

0

9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1

1

 4

0 

 0

 0

4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96件,同比减少17%,主要集中在土地征收方面,受理的申请件均按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5件,其中1件尚未审结,未发生败诉败复情况。我局以提升依申请公开质量和能效为目标,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办理的准确性和全面性。办理依申请公开申请时主动沟通,耐心引导,注重说理与释疑。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落实,加大信息公开动态转换力度,进一步打通依申请公开与主动公开转换渠道,将依申请较集中的信息及时转换为主动公开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共收取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29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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