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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0 16:27 信息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全年相关数据、同比变化及主要原因

1、行政许可。2021年,共办理各类行政许可355件。其中: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80件(本级30件、泽国2件、台州市委托48件);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1件;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3件;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3件;烟花爆竹季节性零售268件(本级242件、泽国26件)。行政许可办件量比上年同期增加16.4%,主要原因:每年申请量有差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三年一换证,有大小年。

2、行政处罚。2021年,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380件(含委托执法案件),比上年同期增加31.0%;累计罚款1257.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2.7%。主要原因是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持续重视,各项专项整治和监督检查活动有序开展,执法“宽、松、软”现象大幅改变,案件数量和案均罚款数均比去年明显上升。

3、行政强制。2021年,共作出行政强制措施(查封扣押)14起,与上年同期增加16.7%。主要原因系我局今年进一步加大了安全生产打非力度,重点查处危险化学品非法经营、储存违法行为,导致危险化学品领域行政强制措施(查封扣押)比去年有所上升。

二、涉嫌犯罪的行政处罚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情况

2021年11月23日,本局在泽国镇牧屿村应家祠堂发现訾得利、高三喜等两起未经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涉嫌危险作业罪案,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2021年12月31日,温岭市公安局分别对訾德利、高三喜以危险作业罪立案侦查。

三、已采取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情况

针对各类行政审批事项,编制事中事后监督制度,明确监督检查对象、监督检查内容、监督检查方式、监督检查措施、监督检查程序及监督检查处理等具体规定。在实施审批过程(事中),严格按照审批要求和程序,落实现场审查,确保规范审批。事后切实加强对许可企业的监督检查,规定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每年检查2次,带储存危化品经营企业每年检查1次,其他不带储存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每两年检查1次。“双随机、一公开”已成为事中事后监管的主要模式,实现制度化、常态化。2021年共完成“双随机”抽查任务19个,其中: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任务8个,2021年以“双随机”方式共检查企业59家次。

四、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网上报送备案情况

2021年应上报备案的重大具体行政行为73件,实际网上报送备案73件,其中:重大行政处罚备案73件(较大数额罚款72件,责令停产停业1件)。

五、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公开行政处罚结果情况

2021年,本局直接办理的28件行政处罚案件,全部录入浙江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并全部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公开处罚结果。

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通过今年的执法案卷评查反馈,暴露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实施过程有待进一步规范,主要是个别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强制实施过程中的主要问题是本局没有相应的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用于存放查封扣押的物品,只能依靠临时借用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仓库存放,既影响生产经营单位的危险化学品正常储存,也不利于查扣物品管理。

七、相关工作建议以及对策

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制度保障体系。组织全体应急管理执法人员开展集中培训,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

 

                               温岭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