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800891/2021-8865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农水函〔2021〕40号
- 成文日期:
- 2021-07-02
- 发布单位:
- 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关于对温岭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20212118号提案答复的函
颜传彬、梁正方委员:
你们在温岭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农业废弃物综合处置的建议》(第20212118号)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基本原则,通过政策扶持、宣传引导、技术推广,大力推进农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取得了显著成效。今年,我们将继续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做好废旧农膜及肥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
2016年以来,我市建立“应收尽收”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机制,累计投入财政资金2013.2万元,回收农药瓶1848万只、农药袋3694万只,无害化处置910.2吨,农药包装废弃物乱扔乱弃现象大为改观。今年,我局制订废旧农膜回收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分类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处置工作,构建了由政府、农户、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废旧农膜回收体系和“使用者归集、分类处置、政府扶持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同时专门安排财政预算360万元,对统一回收和集中处置环节进行补贴,补贴资金包括场地租赁、转运仓储以及无法加工利用的废弃物处置等,目前正处于集中处置主体公开招标阶段。对于肥料包装废弃物,坚持“合理分类,有效处置”原则,根据肥料包装物的材质功能和再利用价值,采取分类回收方式,有再利用价值的包装物由使用者收集利用,无再利用价值的纳入农村垃圾进行分类处理。下阶段,我局将进一步明确农业投入品经营者的回收义务,按照适度补助原则,优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制度,完善以“市场主体回收、专业机构处置、公共财政扶持”为主要模式的回收处置体系,着力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
二、做好秸秆资源化利用工作
据统计,2020年我市秸秆综合利用率为96.4%。今年,将继续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各类媒体,加大秸秆露天焚烧危害性的宣传力度,并在关键季节,配合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机构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并处理秸秆就地焚烧现象。同时,结合农业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引导种植大户和农业生产主体开展秸秆综合利用,争取财政支持,积极扶持专业利用机构,推广秸秆机械粉碎还田技术,不断拓宽秸秆利用渠道,持续优化秸秆利用结构,促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燃料化、原料化“五化”利用。
三、做好病死散养动物处置工作
2020年3月27日,市农水局和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我市死亡动物“统一收集、集中处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温农水〔2020〕74号),根据全市畜禽饲养分布等实际情况,将原10支死亡动物收集服务队整合成5支服务队,对整个收集体系进行优化,并对我市死亡动物补助标准予以调整。整合后的服务队已于2020年5月1日开始运行。
我市实行病死动物“统一收集、集中处理、保险联动”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对病死猪以外的其他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也进行补助,补助标准为牛100元/头,羊30元/头,禽、兔0.5元/公斤(每次10公斤以上起补),犬、猫10元/头。各镇(街道)已通过发放告知书、口头告知等方式,全面告知所有养殖场(户)要按规定对病死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步收集服务队联系方式、集中收集方式等相关信息。
下阶段,我局将继续保持对乱丢病死动物这一违法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对不按规定处理病死动物的畜禽养殖场(户)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情节严重、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移送公安机关从严处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河道、湖泊、水库等水域以及其他公共场所有病死动物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或我局举报,便于及时处置。
感谢你们对农业农村和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科室:市植保耕肥能源总站 联系人:陈謇
联系电话:86222530 邮编:317500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1年7月2日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办公室 2021年7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