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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年温岭市城北街道“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07 16:21 信息来源:城北街道 浏览次数:

关于印发《2021年温岭市城北街道“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办(所)、各村(居)、各相关单位:

现将《2021年温岭市城北街道“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城北街道办事处

2021年6月4日

 

2021年温岭市城北街道“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6月是第20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扎实推进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深入实施“遏事故”攻坚战,全力开展“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浙江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浙安委办(2021)24号)和《2021年温岭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实安全生产责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决打赢“遏事故”攻坚战、全力开展“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提升全民安全素养为重点,全面、集中开展理论宣讲、警示教育、宣传报道、“五进”等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凝聚全社会安全发展共识,增强全民安全意识,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内容

2021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将于6月1日至30日在城北街道开展,紧密结合实际,采取灵活多样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一)主题宣讲引领,推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走深走实。

1.开展专题集中学习。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牢固树立“两个至上”理念;“安全生产月”期间要至少召开1次专题学习会。结合当前党史学习教育,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生产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2.组织巡回宣讲活动。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法律法规大讲堂,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开展集中宣讲。全面开展巡讲活动,组织安委会成员单位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公开课”“微课堂”和在线访谈、基层宣讲等;组建“宣讲团”,结合“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深入港口、渔村码头、建筑工地、工业园区、合用场所、高校、非煤矿山等事故易发多发场所开展巡回宣讲,普及安全知识,传授安全技能。

3.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活动。结合我街道实际,街道安委会将在双南路口和横塘小微园区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相关部门设立现场咨询台,通过有奖问答、应急演练、分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宣传。面向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及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等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知识,回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热点难点问题。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紧扣“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群众广泛参与的广场宣传咨询活动。

(二)集中宣传教育,助力打赢“遏事故”攻坚战。

4.集中宣传经验做法。今年是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整治三年行动的深化年,也是“遏事故”攻坚年,特别是5-7月“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推进。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特别是要在浙江日报、浙江卫视、台州日报、台州电视台和本地主流媒体发布一批深度报道,全面展示在责任落实、风险防控、隐患整治、监管执法、基础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进展和成效,宣传推广一批好的经验做法。

5.集中曝光典型案例。发挥主流媒体对安全生产隐患曝光的作用,以“典型性、影响性、震慑性”为标准,各部门和单位要要结合“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集中上报一批问题隐患线索,市融媒体中心将以每星期不少于1期的频率进行曝光。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也要同步集中曝光一批安全生产违法典型案例、挂牌督办一批重大事故隐患、提级调查一批典型事故,依法从严查处一批违法案件。

6.集中开展警示教育。应急办将在安全生产月期间进行集中展播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片;组织和引导企业、广大员工进行集中观看、参观展览,吸取事故教训,抓实警示教育,做到举一反三,警钟长鸣。

7.集中宣传风险普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配合做好安全生产风险普查工作,及时更新数据库,推进“常普常新”;通过现场宣讲、张贴宣传海报和风险普查流程图、播放公益广告、悬挂标语条幅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推动企业积极配合做好风险普查,常态化更新,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8.集中宣传“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突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重点领域重点举措落实落底、加强行业部门监管执法、推进专委会、专委办有效运行等重点,全面、系统开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宣传,配合开展暗访暗查,为专项行动深入推进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6月底前要组织曝光一批自查自改或排查工作走形式、瞒报风险隐患的企业和单位。

(三)线上线下联动,营造“安全生产月”浓厚氛围。

9.开展“6·16”咨询日活动。在咨询日当天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方法。邀请主流媒体和网络直播平台开展“主播走一线”等专题专访报道活动,走进生产园区、厂区,参观生产过程、工艺流程、装置设备等,增进社会公众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理解。

10.打造“云上”安全月系列活动。积极参与“回顾安全生产月20年”网上展览和“测测你的安全力”知识竞赛。协调主流媒体走进安全体验场馆,联合新媒体平台推出“6·16我问你答”直播答题和“接力传安全——我为安全生产倡议”等,引导公众学习应急知识,提升安全技能。

11.开展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工程。安全月期间,根据矿山、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建筑施工、油气管道、民爆物品、水利设施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学校、商场、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潜在的各类风险隐患,组织开展专项、综合应急预案演练以及跨地域、多部门、多层级参与的联合应急演练,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各类企业要认真排查梳理自身重大安全风险,广泛开展现场处置方案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演练活动,特别是车间班组一线员工操作式、实战化的初期应急处置演练,强化标准规范意识,提高企业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职工自我保护能力。

12.开展公益宣传全覆盖活动。从5月底开始,利用城市及各大型电子显示屏播放“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宣传语和安全生产宣教片。打造安全宣传“一条街”和“一面墙”。在各类工业园区的企业厂区(车间)、建筑工地悬挂和张贴横幅,设置安全报栏、隐患举报箱等。

(四)推进“五进”工作,提升全民安全素养。

13.开展系列群众性宣传活动。开展“四千工程”进文化礼堂系列活动,到基层一线宣讲安全消防知识。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安全行为红黑榜”、“我是安全培训师”、“安全生产特色工作法征集”等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结合“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积极发动企业员工、群众开展“安全红袖章”“事故隐患大扫除”“争做安全吹哨人”行动,提升宣传工作实效。针对农闲、民俗、庙会等重点时段、重点活动和“一老一小”、涉海涉渔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着重开展精准化安全宣传和咨询服务。

14.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服务工作。以深化拓展“三服务”为抓手,大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企业解难题、我为基层减负担”专题实践活动,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安排不少于1天的时间,集中到联系点服务,广泛听取意见、了解民生需求,为企业、群众、基层提供全程服务、精准服务、联动服务,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基层企业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尤其是对“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因自身能力局限无法达到整治要求的小微企业,要积极组织专业力量开展帮扶服务。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做好人、财、物等保障;要认真筹划部署,制定详细方案,层层压实责任,做好检查督导,抓好安全生产系列宣传活动的落实。

(二)突出重点,夯实基础。要突出主题,把安全生产综合整治三年行动、“遏事故”攻坚战和“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作为“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的重点,聚焦重点领域,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将主题宣传教育融入业务工作全过程。

(三)协调联动,务求实效。要加大“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统筹力度,加强活动组织实施的整体协调联动,确保活动有序开展、有效落实。要努力汇聚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宣传合力,促成矩阵式、全媒体、立体化安全生产报道格局,进一步强化宣传报道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有序开展,注重安全。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要注重安全保障,准确把握当前意识形态领域形势,防范和处理好意识形态领域各种问题。举办线下活动要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控制参与人数;举办线上活动要做好突发事件预案,做好网络安全保障,预防网络舆情发生。印制、采购、分发各类宣传产品需仔细审核文稿与图片内容,切忌采购非权威渠道来源的宣传产品。


 

 

 

 

 

 

 

 

 

 

 

 

 

 

 

 

 

 

 

 

 

 

 

城北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1年6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