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新界泵业(浙江)有限公司年产260万台泵及控制设备技改项目环评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告(2021年9月30日)

发布日期:2021-09-30 14:11:2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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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新界泵业(浙江)有限公司年产260万台泵及控制设备技改项目环评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告(202193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新界泵业(浙江)有限公司年产260万台泵及控制设备技改项目

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石塘镇朝阳路36

新界泵业(浙江)有限公司

本项目在现有厂房内进行全厂技改(占地面积89807.87m2,建筑面积22507.00m2),拟新增抛丸、喷砂工序,新购置超声波清洗线、电泳流水线、抛丸机、喷砂机、水泵罩壳喷漆房、焊机、数控机床等设备,并对现有部分设备布局进行调整,技改完成后产能由原有的年产100万台农业水泵改为年产260万台泵及控制设备。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生活污水经兼氧池+接触氧化池+二沉池+终沉池预处理,生产废水经混凝沉淀+气浮+水解酸化+厌氧池+好氧池+二沉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总磷、氨氮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间接排放限值,总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相关标准限值)后与生活污水一同纳入区域污水管网,最终排至上马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上马污水处理厂近期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排放,远期出水执行《台州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俗称)。

废气:电泳线采用密闭烘箱烘干,烘箱顶部设排气管收集废气,现有电泳槽侧方设置两个集气罩,新建电泳线电泳槽密闭,于槽体设置管道收集废气,收集的废气经“二道水喷淋”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现有浸漆线为卧式浸漆设备,于两侧漆槽位置及固化区域上方设置管道收集废气,新增浸漆机为真空浸漆烘干一体机,废气基本通过真空尾气进入废气处理系统,仅开盖出工件时少量废气挥发,要求在浸漆烘干设备开盖上方设置集气罩,用于收集开盖出工件时挥发的废气,浸漆房微负压,收集的废气经“二道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原有15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陆上泵静电喷涂在密闭的静电喷房内进行,手工补涂时喷漆废气先由水帘吸附,再经喷漆台顶部的集气罩收集,烘道密闭设置,烘道尾端设置抽风、排气管道,收集的废气经“二道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不锈钢泵喷漆废气先由水帘吸附,再经喷漆台顶部的集气罩收集,烘箱密闭设置,尾端设置抽风、排气管道,收集的废气经活“二道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抛丸机为密闭设备,通过设备的排气孔对废气进行收集,废气经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5)高空排放;打磨粉尘由工位上方的集气罩收集,收集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抛丸粉尘一同通过新建的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5)高空排放;热套废气由工位上方的集气罩收集,收集的废气经水喷淋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6)高空排放;陆上泵超声波清洗加热废气、烘道加热废气收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7)高空排放;不锈钢泵烘箱加热废气收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8)高空排放;焊接烟尘由工位上方的集气罩收集,收集的废气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9)高空排放;喷砂机为密闭设备,通过设备的排气孔对废气进行收集,收集的废气经滤筒除尘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10)高空排放。

固废:边角料、水性漆渣、废尼龙纸、废包装材料、集尘灰、废钢珠、废石英砂、生活污水处理污泥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其中水性漆渣、废尼龙纸委托相关单位处置,边角料、废包装材料、集尘灰、废钢珠、废石英砂出售相关企业综合利用;废切削液(含金属屑)、硅烷槽槽渣、电泳槽槽渣、废油、废油桶、其他危化品包装桶、生产废水处理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其中废切削液(含金属屑)、硅烷槽槽渣、电泳槽槽渣、废油、生产废水处理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安全处置,废油桶、其他危化品包装桶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噪声:在选购设备时,应优先考虑低耗、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各机械设备,高噪声设备摆放尽量往房间中央靠;在布置设备时,在设备底部安装减震垫;定期做好设备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930—20211015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6-86109705 传真:0576-86109705

通讯地址:温岭市城西街道九龙大道555号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3175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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