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794401/2021-8931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1-09-30
- 发布单位:
- 新河镇
新河镇2021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28号)《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2021年台州市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台政办发〔2021〕2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温岭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新河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系统谋划推进政务公开提质增效,不断深化重点领域公开、增强解读回应实效、规范依申请公开、提升平台数字化水平、夯实政务公开基层基础,切实助力全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严格依法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范围、程序履行公开义务。
(二)坚持全面真实原则。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都要如实公开,并保证信息充分、真实有效。
(三)坚持及时便民原则。按照规定对应当公开的事项,采用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公开。
三、工作重点
(一)强化政策解读和舆情应对
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围绕重要政策、重点工作、重大活动,积极引导舆论导向;对征地拆迁、规划建设等群众关注度高的政策进行重点解读。讲求解读和宣传效果,对群众关切、社会热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统筹运用新闻发布会、政策解答、媒体访谈等形式,采用图片图标、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形式,提升解读的针对性、权威性、贴近性,让群众更好地理解政策。加强舆情应对,进一步强化舆情回应意识,将政务舆情回应作为网络舆情处置工作重要环节;建立舆情监测研判机制、舆情应对处置机制和信息发布互动机制,提高舆情应对效率;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联系沟通,完善重大政务舆情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快速反应机制。
(二)健全重大决策和执行事项机制
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外,通过民意调查、座谈会、实地走访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在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过程中,跟踪决策实施情况,及时调整完善,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公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落实集中公开公示,根据动态调整制度,优化权责事项。
(三)做好重点内容信息公开
通过温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温岭市新河镇栏目、温岭新河发布微信公众号和新闻媒体等渠道,及时公开财政预算、决算,通知、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计划、重点工作安排等内容。结合实际情况,公开贯彻落实土地征收、城镇建设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提案办理,及时公开办理结果。
(四)加强公开平台和渠道建设
加强政府网站建设,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信息内容采集、审核、发布;进一步规范网站功能定位、栏目设置、内容整合;及时发布信息、回复网上申请公开、回应公众关切、加强政民互动,切实提高网站实用性。加强新媒体平台建设,强化“温岭新河发布”公众号等新媒体管理,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规范发布流程,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发挥新媒体信息分众化传播优势,提高政府权威信息、便民服务信息的推送,进一步提高公众获取信息的便捷程度,增进与公众的双向互动,扩大政府信息范围和影响力。
(五)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
进一步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列入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突出问题。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制度,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规范高效运行。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情况汇报;落实专门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和经费保障。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后,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集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优化公开质量。做好信息安全及保密管理工作,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任何信息未经审核一律不得发布,任何涉及国家安全和有保密要求的信息均不得发布。
四、公开主要形式
(一)公开栏公开。在原来的基础上整修和完善公开栏,保证内容持久公开。
(二)进村入户公开。印发宣传资料,送到群众手中。
(三)网上公开。依托市信息公开平台对应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即时公开的内容,原则上都要在网上公开。
(四)其它形式公开。结合本镇实际,利用广播、会议、新媒体等形式进行公开。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