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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1-09-30 13:01 信息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28号)、《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2021年台州市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台政办发〔2021〕28号)和《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2021年温岭市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温政办函(2021)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系统谋划推进政务公开提质增效,不断深化重点领域公开、增强解读回应实效、规范依申请公开、提升政务公开平台数字化水平,夯实政务公开基层基础,以高质量政务公开助力我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二、工作重点

1、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

全面梳理本单位制定颁布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系统清理、查漏补缺、及时更新,规范发布形式,补充文件要素,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全面、及时公开部门工作计划、总结,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等内容。加大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对重要政策及其解读等政府权威信息的推送力度。

2、强化政策解读和舆情应对

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围绕重要政策、重点工作、重大活动,积极引导舆论导向。采取图表图解、简明问答、音频视频等形式对群众关切、社会热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做好解读工作。进一步强化舆情回应意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新闻发布会、微信公众号、民意征集、举报电话等渠道作用,做好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

3、推动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

明确依申请公开办理规则,完善办理流程,提高答复质量。加强业务培训和案例指导,积极引入法律顾问参与依申请公开答复合法性审查等工作。强化服务理念,加强沟通协调,重要依申请公开事项处理要注意做好与相关部门的横、纵向沟通,更好满足群众和市场主体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需求。对本单位不予公开的信息及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进行全面自查,发现应公开未公开的信息应当公开,可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

4、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和渠道建设

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发布并实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方便社会群众获取所需信息。强化“温岭市应急管理局”微信公众号的运营专业能力建设,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规范发布流程,确保信息公开的权威性、准确性。发挥新媒体的传播优势,增强传播效果,畅通政民互动渠道,进一步提高公众获取信息的便捷程度,利企便民。

5、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发布机制、审查机制等相关制度,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把政务公开列入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突出问题。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做好信息安全及保密管理工作,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任何信息未经审核一律不得发布,任何涉及国家安全和有保密要求的信息均不得发布。

 

     

 

 

                          温岭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