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800891/2021-893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1-09-30
- 发布单位:
- 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一、概况........................................................................................................(1)
(一)部门(单位)职责...............................................................................(1)
(二)机构设置..............................................................................................(8)
二、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9)
三、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10)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0)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1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9)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9)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1)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2)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24)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24)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24)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25)
四、名词解释...............................................................................................(30)
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统筹研究、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三农”和水资源等水利工作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水利有关规范性文件,承担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涉水的相关政策制定。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农村供水工作。
3.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上级补助资金和市级财政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统筹推动发展全市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组织实施“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工程,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5.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及配套措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国有农场建设管理工作。
6.负责高效生态农业产业体系建设。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家乐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指导农产品营销管理工作和农业展示展销活动。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7.负责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农业机械、农药使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农家乐安全管理工作,指导休闲观光农业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农业农村领域生态环境保护要求,配合做好农业生态环境污染的调查处理工作。
8.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负责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
9.负责农业资源管理。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10.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依法开展农业行政许可及其监督管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开展兽医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
11.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市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监测动植物疫情疫病,依法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负责落实水利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台风暴潮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组织制定水旱灾害防御水利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12.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编制市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3.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市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规划。指导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14.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组织、指导、监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15.负责水文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河湖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全市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指导水利信息化工作。
16.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负责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实施重要江河、湖泊、水库、山塘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组织编制水域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水面保洁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指导实施“河长制”和“五水共治”水利工作。负责滩涂围垦相关工作。
17.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区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提出并协调落实市直管工程建设运行和后续工程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指导监督镇(街道)、村配套工程建设。按分工负责水利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开展水利建设与运行管理市场的监督管理。
18.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市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19.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圩区防洪排涝工程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山塘和堰坝等建设与管理,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能资源调查评价。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水电农村电气化和绿色水电创建工作。
20.承担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指导协调水事纠纷的处理。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水库、山塘、海塘、水电站、堰坝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开展大坝安全鉴定,水库除险加固保安、工程划界、标准化管理等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21.推动农业水利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水利技术推广队伍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农技水利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水利领域应用技术研究、成果转化、技术推广。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监督实施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定额。指导水利信息化工作。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按分工负责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工作。
22.负责农业农村水利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组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水利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23.组织开展农业水利对外合作和交流工作。承办有关农业水利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水利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参与有关农业水利对外援助项目。
24.拟订扶贫开发工作规划和政策并指导实施,协调督促扶贫开发工作。完成上级扶贫机构交办的有关工作。承担市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衔接重点帮扶工作。
2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6.职能转变。
①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持续深化“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工程,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高水平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②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体系和协同处置机制,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③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坚持建管并重,加强水利工程管理工作。
④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向纵深发展。推动数字化转型,实现“掌上办事、掌上办公”。加强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⑤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监督管理。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台州市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汇总)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台州市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汇总)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市河道水保总站、市乡村振兴促进中心、市农村发展研究中心(市农村宅基地事务中心)、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市农村经营总站、市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市水文中心)、市水库海塘总站、市农业水利建设总站、市节约用水服务中心、市农水大数据中心、市植保耕肥能源总站、市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站、市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工作站、市泽大农业农村和水利工作站、市箬松农业农村和水利工作站、市新滨农业农村和水利工作站(市金清闸事务所)、市温西农业农村和水利工作站(市江厦排涝隧洞工程事务所)、市城南农业农村和水利工作站(市担屿塘事务所)、市东部农业农村和水利工作站(市东海塘事务所)、市湖漫水库事务所、市太湖水库事务所等二级预算单位并入局本级,由局本级统一核算并编制决算报表;
2.温岭市畜牧兽医所决算;
3.温岭市农机总站决算。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内设:办公室、党建工作科(直属机关党委)、人事科教科(人才科)、规划计划科(节约用水办公室)、行政审批科、乡村振兴建设科(社会发展科)、乡村产业科、农牧业管理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建设科、运行管理科、财务科、市委市政府农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科、农村宅基地管理科。
二、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74,799.40万元,支出总计74,799.40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各减少1,234.56万元,下降1.62%。主要原因是:上下年规模基本一致。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74,799.40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73,432.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7,677.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25,755.0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98.1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1,367.30万元,占收入合计1.8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4,799.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76.63万元,占15.34%;项目支出63,322.77万元,占84.6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3,432.10万元,支出总计73,432.10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2,071.86万元,下降2.74%。主要原因是上下年规模基本相近;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64,613.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65%,主要原因是年中下达的省补资金净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677.0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3.74%。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396.42万元,下降6.65%。主要原因是资金来源结构性调整。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677.0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9.53万元,占0.15%;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10.10万元,占0.02%;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81.13万元,占2.27%;卫生健康(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44,425.00万元,占93.18%;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48.77万元,占0.10%;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042.51万元,占4.28%;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4153.74万元,支出决算为47,677.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60%,主要原因是一是省补资金追加;二是存在上年结转但未纳入年初预算的资金。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9.5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辆购置预算部门不安排,实际购买时追加,因此决算大于预算。
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1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省教育厅下达2020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16万元,支出10.10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30.60万元,支出决算为111.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5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支出列支在在职的个人家庭经费中,造成该项经费有结余。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81.17万元,支出决算为646.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98%,决算数同年初预算数基本一致,是因为严格执行年初预算的计划安排。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40.58万元,支出决算为322.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67%,决算数同年初预算数基本一致,是因为严格执行年初预算的计划安排。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847.56万元,支出决算为2,811.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73%,决算数同年初预算数基本一致,是因为严格执行年初预算的计划安排。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909.5万元,支出决算为819.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0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取消农业科技信息宣传普及项目60万元、档案管理费核减5万元、办公楼及宿舍楼安全处置经费结余14.70万元。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6,365.83万元,支出决算为6,363.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6%,决算数同年初预算数基本一致,是因为严格执行年初预算的计划安排。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年初预算为286.08万元,支出决算为195.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4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农作物种业发展核减15万元、人事科教工作经费(省补)60万元列入下一年计划。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年初预算为485.00万元,支出决算为465.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91%,决算数同年初预算数基本一致,是因为严格执行年初预算的计划安排。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年初预算为55万元,支出决算为53.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47%,决算数同年初预算数基本一致,是因为严格执行年初预算的计划安排。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执法监管(项)。年初预算为200.01万元,支出决算为31.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5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编制时部分上年结转和省补资金支出“项”设置错误,其中169万预算指标实际安排在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中,实际执行率为100%,严格执行年初预算的计划安排。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项)。年初预算为150.05万元,支出决算为51.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6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编制时部分上年结转和省补资金支出“项”设置错误,其中98.05万元预算指标实际安排在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中,实际执行率为99.85%,决算数同年初预算数基本一致,是因为严格执行年初预算的计划安排。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防灾救灾(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省农业厅追加植保检疫经费7万元。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年初预算为410万元,支出决算为397.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00%,决算数同年初预算数基本一致,是因为严格执行年初预算的计划安排。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年初预算为224.14万元,支出决算为28.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其中171.15万元预算指标实际为国库其他资金;预算编制时部分上年结转和省补资金支出“项”设置错误,实际在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中安排预算指标23.6万元。实际执行率为72.6%,当年工作任务已完成,资金结转下年。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田建设(项)。年初预算为1392.67万元,支出决算为46.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编制时部分上年结转和省补资金支出“项”设置错误,其中502.47万元预算指标实际安排在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中,又因为省补农田建设资金远大于工作任务,实际执行率为5.19%,部分多余资金省厅2021年已下文清回。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2,499.05万元,支出决算为24,747.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7.9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项目的资金来源调整。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年初预算为2,360万元,支出决算为1,346.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0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编制时部分上年结转和省补资金支出“项”设置错误,其中800万元预算指标实际安排在防汛项中,实际执行率为85.77%,是水库海塘部分项目尚未完工拨付。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年初预算为2,301.86万元,支出决算为1,566.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0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经费核减,其中东海塘工程养护维护及运行经费核减100万元,江厦隧洞工程养护维护及运行经费核减180万元等;预算编制时部分上年结转和省补资金支出“项”设置错误,实际安排在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项中249.09万元等。实际执行率为98.65%,决算数同年初预算数基本一致,严格执行年初预算的计划安排。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前期工作(项)。年初预算为230万元,支出决算为161.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0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规划前期的部分合同没有达到预期,资金跨年支付。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年初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同年初预算数一致,严格执行年初预算的计划安排。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年初预算为1,125万元,支出决算为1,086.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5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太湖水库水资源保护经费核减30万元,实际执行率99.21%,决算数同年初预算数基本一致,严格执行年初预算的计划安排。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文测报(项)。年初预算为640万元,支出决算为6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同年初预算数一致,严格执行年初预算的计划安排。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预算指标资金来源调整。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19.64万元,支出决算为1,487.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4.4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经费追加,其中追加江厦大港生态拦截沟渠工程300万元,省补资金追加775万元。
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18.76万元,均为追加的人员经费。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8.7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均为上年结转但未纳入年初预算,上年结转52.61万元,执行率92.70%,基本完成工作任务。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42.5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补追加资金2063.67万元,执行率98.97%,完成工作任务。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476.6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376.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100.5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755.0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4.43%。与2019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324.56万元,增长5.42%。主要原因是:结构性调整。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755.0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15,015.95万元,占58.3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10,739.11万元,占41.7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9,83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5,755.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88%,主要原因是追加村庄环境整治奖补资金5500万元、担屿围涂工程1700万元。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4,00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3,985.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0%,决算数同年初预算数基本一致,是因为严格执行年初预算的计划安排。
城乡社区支出(类)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的支出(款)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3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30.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0.47万元未纳入预算,决算数同年初预算数基本一致。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80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739.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3.7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村庄环境整治奖补资金5500万元、担屿围涂工程1700万元、种植业保障补贴及综合生产能力提升建设480万元,调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656万元的预算科目为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金清二期工程600万元预算安排在我单位但决算不在我单位,金清港清淤及堤防加固工程480万元项目取消,因此实际到位预算10,744万元,实际执行率99.95%,决算数同预算数基本一致,严格执行年初预算的计划安排。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92.28万元,支出决算为133.09万元,完成预算的69.22%,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支出。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9年度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业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16.19万元,占87.30%,与2019年度相比,增加62.76万元,增长117.44%,主要原因是购置经批准的3辆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90万元,占12.70%,与2019年度相比,减少6.07万元,下降26.44%,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126.86万元,支出决算为116.19万元,完成预算的91.5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69.53万元,支出决算为69.53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3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57.33万元,支出46.66万元,完成预算的81.3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支出。主要用于执法、出差、会议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20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1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65.42万元,支出决算为16.90万元,完成预算的25.83%。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业务单位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支出。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173团组,累计1,283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团组,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6.9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业务单位。接待173团组,1,283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1,148.64万元,支出决算为1,100.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81%,决算数同年初预算数基本一致,是因为严格执行年初预算的计划安排;比2019年度减少37.04万元,下降3.26%,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和预算标准降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67.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40.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26.5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67.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054.9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59%。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2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9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执法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6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50个,共涉及资金48,001.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2.8%。组织对2020年度村庄环境整治奖补资金、农村饮用水和资源管理保护等13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2,830.39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9.8%。
组织对“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村庄环境整治奖补资金”等1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703.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063.87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11个良,优良率占100%。
组织对本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从评价情况来看,自评分97分,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控制率有扣分,评价等级“优”。
2.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在2020年度单位决算中反映“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补助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详细报告及绩效自评表见附件一、附件二。
“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89分,自评结论为“良”。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914.97万元,执行数为5,063.06万元,完成预算的85.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已完成创建精品村6个并通过台州市验收、精品线路1条、美丽乡村示范镇1个、创建16000多户美丽庭院;二是完成第五批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1个并通过省级验收、一般村5个;三是完成石屋保护利用一般村1个。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规划不完善,特色不突显;二是各地有差异,推进不平衡;三是重硬件建设,轻文化软实力。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坚持规划引领,抓好美丽乡村创建项目;二是强化责任意识,注重协调配合;三是重视建后管护,改变乡风陋习。
农村生活垃堆治理补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89分,自评结论为“良”。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630.47万元,执行数为4,630.4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全市非城镇村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基本全覆盖,共建有机器快速成肥处理站17个,阳光房14个;二是全市终端可腐烂垃圾平均单日处理量约130吨;三是创建省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3个、台州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示范村8个,温岭市级垃圾分类处理示范村10个。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源头分类不理想;二是主体作用不到位;三是政策与措施缺少,示范引领不明显。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垃圾分类认知意识;二是坚持行政推动,加强垃圾分类监督检查;三是加强示范引领,推动垃圾分类运营管理;四提升设备性能,确保设施终端长效运行。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评价得分89分,评价结论为“良”。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914.97万元,执行数为5,063.06万元,完成预算的85.6%。具体报告见附件一。
说明:部门评价项目是指本部门自行开展的评价对象为本部门政策、项目、整体支出或下属单位整体支出的绩效评价;财政评价项目是指以由财政部门开展的评价对象为本部门政策、项目或整体支出的绩效评价项目。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8.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指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的技术试验示范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指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监测等方面的支出。
2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指:反映用于农产品及其投入品的质量安全评估、监测、抽查、认证、应急处置,相关标准的制定、修订、实施、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执法监管(项):指反映用于农业农村法制建设、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项):指反映用于农业农村统计调查与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发布,以及农业自然资源调查与农业区划等方面的支出。
3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防灾救灾(项):指反映对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促进农业防灾增产措施补助,海难救助补助,因其他灾害导致农牧渔业生产者损失给予的补助。
3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指反映用于耕地地力保护、适度规模、农机购置补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畜牧水产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等方面支出。
3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指反映用于耕地质量保护、草原草场利用,渔业水域资源环境保护,农业品种改良提升,以及农业生物资源调研收集、鉴定评价、保存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3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田建设(项):指反映用于农田建设和田间水利相关工程建设的支出。
3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3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指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包括堤防、河道、水库、水利枢纽、涵闸、灌区、供水、蓄滞洪区等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建设、更新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防险、大型灌区改造、农村电气化建设等支出。
3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指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3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前期工作(项):指反映水利规划、勘测、设计、科研及相关管理办法编制、资料整编、设备购置等基础性前期工作的支出。
3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指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土保持事业单位的支出,包括规划制订和实施,治理、生态修复、预防监测、调查协调、综合治理、开发技术的示范、监督执法等支出以及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措施和各项管理保护活动的支出。
3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指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资源管理与保护事业单位的支出。
4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文测报(项):指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文事业单位的支出。
4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指反映防汛业务支出。
4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43.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4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指反映用于自然资源有偿使用与合理开发利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国土整治,耕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4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的支出。
46.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饮水、环境、卫生、教育以及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47.城乡社区支出(类)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的支出(款)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的支出(项):指反映从计提的农业土地开发资金中安排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支出。
48.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指反映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包括用以前年度欠款收入安排的支出)。
温岭市农机总站2020年度单位决算公开文字说明.doc
温岭市农机总站2020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表.xls
温岭市畜牧兽医所2020年度单位决算公开文字说明 .doc
温岭市畜牧兽医所2020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表.xls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本级)2020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表.xls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本级)2020年度单位决算公开文字说明.docx
附件二农村生活垃堆治理补助项目绩效自评.docx
附件一“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docx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汇总)2020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汇总)2020年度部门位决算公开文字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