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79758U/2021-891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1-09-28
- 发布单位:
- 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
温岭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2021年温岭市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温政办函〔2021〕12号)文件要求,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系统谋划推进政务公开提质增效,不断深化重点领域公开、增强解读回应实效、规范依申请公开、提升平台数字化水平、夯实政务公开基层基础,切实助力全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重大政策发布解读和舆情应对
主动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和宣传,围绕重要政策、重点工作、重大活动,不断创新政策解读工作方式,积极引导舆论导向。及时做好舆情应对,建立舆情监测研判机制、舆情应对处置机制和信息发布互动机制,提高舆情应对效率;进一步加强舆情回应意识,把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列入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的重要环节。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沟通联系,对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及时进行多方位、有效的发布,完善重大政务舆情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快速反应机制。
(二)健全重大决策和执行事项机制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除依法应当保密外,积极推进港航口岸和渔业相关重要决策执行及落实情况的公开,公开工作报告、规划以及本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及时公开关注度高、民生性强的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一步公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严格落实集中公开公示,根据动态调整制度,优化权责事项。
(三)做好重点内容信息公开
建立完善重要政策文件数据库,通过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统一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实现集中公开、实时更新、系统清理。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依法履行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程序,通过门户网站公布决策草案及相关起草说明,明确提出征求意见的方式(如专家座谈、听证会、问卷征集等)和期限,严格按照流程进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并在征求活动结束后1个月内公开意见征求采纳情况。加强渔业资源管理、渔民转产补贴、渔港建设维护等方面政策制度公开和港航渔业系统预决算、港航渔业领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四)加强公开基础平台和渠道建设
1.加强温岭市港航口岸和渔业局门户网站管理工作。加强政府网站建设,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加强信息内容采集、审核、发布机制,进一步规范网站功能定位、栏目设置、内容整合。加强网上政务建设,及时发布重要政策、回应公众关切,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实效性,切实提高网站的实用性。
2.加强新媒体平台建设。强化“温岭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微信公众号新媒体管理,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规范发布流程,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发挥新媒体信息分众化的传播优势,提高政府权威信息、便民服务信息的主动推送,增强传播效果,增进与公众的双向互动,进一步提高公众获取信息的便捷程度,扩大政府信息范围和影响力。
(五)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制度,把政务公开列入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突出问题。依法积极稳妥制定政务公开负面清单,细化明确不予公开范围,对公开后危机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事项纳入负面清单管理,及时进行调整更新。强化服务理念,加强沟通协调,落实依申请公开答复后回访工作,更好满足群众和市场主体对本单位信息的个性化需求。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对本单位不予公开的信息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进行全面自查,发现应公开未公开的信息应当公开,可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
温岭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