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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城西街道2021年义务教育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 09- 22 10: 09 信息来源: 城西街道 浏览次数:

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中小学招生工作,根据《温岭市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温教[2021]42号)文件精神,现就我街道2021年义务教育中小学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要求,制定符合我街道实际的义务教育中小学招生政策,努力体现就近入学原则,规范招生秩序,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二、招生办法

(一)全面实行公民同招。公办民办学校同步网上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

(二)报名和录取时间。全市所有学校招生报名时间统一为6月16日6:00至6月20日22:00,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在规定时间登入“台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网址:ruxue.tzedu.net.cn)中选择一所学校报名。如未被民办学校和太平街道区域公办学校及九龙学校录取的学生,符合条件的可回到所在学区公办学校按原有批次参加报名录取。

(三)招生对象(市五中和城西小学)

小学新生入学年龄须满6周岁(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城西街道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包括九龙学校学区),根据不同对象按以下批次先后顺序招收学生。

第一批次  符合下列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1.房户一致满一年,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籍、父母或本人房产在学区内且均满一年,暨房产、户籍2020年8月31日前均已在学区内。

2.房户一致未满一年,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籍、父母或本人房产在学区内但未满一年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0日)。

3.有户籍无房产,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学区内,但本人或其父母在学区内无房产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0日)。

4.优抚等对象:

(1)市引进人才(以温市委办〔2016〕34号文件为依据)、“十佳”新温岭人、“最美城西人”的适龄子女。

(2)城西街道辖区范围内上年度市级重点工业企业及市级重点商贸流通企业中层以上员工子女(以温转升办〔2021〕2 号

及温流通消费办〔2021〕2号文件为依据),每家企业仅限1人。以上对象,于6月9日前填写好《新生入学申请表》,上交用人单位的银行工资发放流水单、劳动合同、在缴社会养老保险单、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由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和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审核其报名资格,严格把关,经街道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公示5天通过后,再网上报名录取。

5.市五中向全市招收非城西街道户籍的2021年小学应届毕业生40名。请有意愿参加报名的学生家长,于2021年6月9日上午8:30-11:00,到市五中递交相关资料。经初步审核确认后,再网上报名。

第二批次

1.适龄儿童少年为非城西小学学区户籍,本人或其父母在学区内有房产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0日,房产性质必须为住宅,且为父母单独所有或共有,不得与他人共有。学龄儿童少年与父、母同一户口)。

2.城西街道辖区范围内规模上工业企业,中层以上员工(截至招生报名日期须在该企业服务满一年,在缴12个月及以上社会养老保险)子女,每家企业仅限1人。于6月9日前填写好《新生入学申请表》,上交相应资料(与第一批优抚等对象第2条相同),经街道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公示5天通过后,再网上报名录取。如学额不足,则按照上年度绩效评估综合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3.本条仅适用市五中:

(1)城西街道辖区内限上商贸流通企业中层以上员工(截至招生报名日期须在该企业服务满一年,在缴12个月及以上社会养老保险)子女,每家企业仅限1人。于6月9日前填写好《新生入学申请表》,上交相应资料(与第一批优抚等对象第2条相同),经街道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再网上报名。

(2)父母为城西街道行政事业单位以及民办学校、医院职工,在缴社会养老保险的温岭市内适龄学生。

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家长,于2021年6月9日下午1:30-4:30,到市五中递交相关资料。经初步审核确认后,再网上报名。

第三批次  符合下列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如在学额允许范围内,按以下先后顺序录取:

1.祖辈房产:孩子为温岭户籍,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城西街道内有住宅,且是该房产产权人的适龄儿童。房产性质须为住宅,房产面积须40平方米及以上。

2.父母一方城西街道户籍的非学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

符合条件的家长,报市五中的请于2021年6月11日下午1:30-4:30到市五中提交相关户口簿和证明材料,报城西小学的请于2021年6月15日下午1:30-4:30到城西小学提交相关户口簿和证明材料,经审核确认后网上报名。

3.经商办厂或务工:适龄儿童少年有温岭户籍,其父母一方在城西街道区域内经商、办企业或务工,并缴纳养老保险满12月及以上(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0日)。

第四批次

1.城西街道区域小学就读的毕业生,于6月11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到市五中提交相关户口簿和就读小学的学生素质报告册,经审核同意后网上报名。

2.父母在城西街道内其他企业中层以上员工的适龄儿童少年,在6月9日前填写好《新生入学申请表》,上交用人单位的工资发放流水单、劳动合同、在缴社会养老保险单、户口簿等相关材料,由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审核其报名资格,提出需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名单,经街道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再网上选择“温岭市城西小学马公校区”或“温岭市第五中学”报名。

(四)积分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为非温岭户籍,符合我市流动人口积分制入学条件,请于2021年7月15日-16日(6:00-22:00)登入“台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网址:ruxue.tzedu.net.cn)进行报名,由街道会同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按积分高分到低分录取,未被录取的学生家长可在规定时间内重新登录“台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选择温岭市范围内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报名。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录取工作结束后,有较多空余学额的再由街道办事处按阳光招生政策补足空余学额。

在公办学校录取完毕后,未被公办学校录取的随迁子女可在规定时间内重新登录“台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选择就近的民办民工子弟学校报名,民办民工子弟学校在核定学额内依据积分优先原则进行招生。

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1)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出生证明;(2)父母双方在我市取得的《浙江省居住证》,若父母有一方不在我市,可出具在非户籍所在地取得的《居住证》或其它居住凭证;(3)父母一方的身份证(需提供办理积分一方的身份证,用于核查积分、养老保险缴纳情况)。

全市按积分招收随迁子女的学校名单与学额数请及时关注

温岭市教育局阳光招生专栏(网址:http://new.wl.gov.cn/col/col1413345/index.html;微信公众号“温岭教育”)。

三、有关要求

1.家长网上报名时,上传户籍、房产、社保、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照片,所有材料由职能部门统一核查。如提供虚假材料报名的,取消该生市内非户籍地学校就读资格。因伪造证件涉及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置。

2.市五中、城西小学不得擅自举办任何形式与入学相关的考试,一律实行免试入学。不得擅自突破招生计划,不得擅自突破核定班额,不得收取任何形式与入学挂钩的费用。

3.在确保招生工作规范运行的同时,进一步简化入学证明材料,尽量采取线上方式审核,方便家长办事。确需现场审核确认的,以分时段、分批次错峰预约等方式控制现场人数,按市里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审核工作。

4.为加强2021年街道义务教育小学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街道已成立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教育的副主任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社管办主任、中小学校长、分管教学副校长等组成。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制定招生政策,监督招生行为,审核批准入学,切实维护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同时成立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监督小组组长由纪工委书记担任,成员由街道办事处确定,重点监督招生过程及确定落实招生结果。

5.城西街道办事处招生咨询电话:89960836、89960839,市五中招生咨询电话:89979015,城西小学招生咨询电话:89938728。

本通知仅适用于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招生工作,未尽事项由街道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城西街道办事处

                    2021年6月2日

                                                                                              

抄  送:温岭市教育局                                                                           

城西街道办事处党政综合办                                                       2021年6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