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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太平街道“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02 09:52 信息来源:太平街道 浏览次数:

、村、社有关单位

关于印发《太平街道“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岭市人民政府太平街道办事处

                20195月22日

  抄送:市委办、市府办、市消安委

  温岭市太平街道党政办公室          2019年522日印发

 

太平街道“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方案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意义重大。为深刻吸取教训,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消防安全,按照《市安委办 市消安委办关于开展全市“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温安办〔2019〕29号要求,太平街道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在辖区内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按照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行动总体部署,紧盯重大活动、重要场所、重点领域,深入开展辖区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加强执法检查,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以辖区的火灾形势稳定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街道消安委办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郑君宏任组长,党工委副书记孙琪勇,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常务副主任吴辉,党工委委员、派出所所长张友康,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郭德斌,党工委委员林云政,办事处副主任潘富军,市旧城办副主任林芝任副组长,江保军(经济发展办)、邵 兵(城管办)、陈桂林(社管办)、林正荣(综治办)、陈灵华(便民服务中心)、黄晓瑶(环综办)、杨君华(安监中队)、朱曦俊(消防工作站)等消安委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此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消防工作站,负责专项行动日常工作。

三、重要检查内容

聚焦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庆等重大活动,结合辖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实际,突出高层建筑、商场市场、“多合一”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场所、群租房、宾馆饭店、养老院、施工工地等9类重点场所,针对存在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防火分隔不到位、疏散通道不畅、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设施损坏、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和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管理机制不健全、宣传培训不深入等9类突出风险,重点整治以下问题:

(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人员密集场所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员工宿舍等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等使用大量易燃可燃装饰材料。

(二)防火分隔不到位。建筑地下与地上部分、住宅与非住宅部分未按规范进行防火分隔。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缺失或者损坏。楼梯间、前室常闭式防火门常开。门窗孔洞、竖向管道井每层楼板处封堵不严密。

(三)疏散通道不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被封闭、堵塞、占用。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四)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群租房、商场市场、施工工地等场所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车间、“多合一”场所超量存放易燃易爆原材料或者半成品。

(五)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消防水泵控制柜处于手动控制状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

(六)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停放位置与周围可燃物未落实防火措施。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

(七)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单位未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会熟练操作设施设备。微型消防站队员不能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

(八)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单位未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未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未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问题,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九)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单位检查整改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开展宣传培训能力不足。单位员工不了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不会报警、不会灭火、不会逃生。

四、工作措施及责任分工

(一)单位自查自改。5月底前,督促指导街道各单位(场所)使用《单位(场所)消防安全自查表》(附件3),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简称“三自主”),并作出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承诺(简称“一承诺”)。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登记造册、建立清单,明确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已完成消防安全自查的单位(场所),要在单位明显部位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公开声明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简称“两公开”)。5月底前,9类场所应将评估结果、自查自改、消防安全承诺情况书面报告建档留存并上交消防工作站,以备消防部门查验。

(二)严格执法检查根据单位自查自改和公开承诺情况,街道消安委会组成消防执法专项检查工作组,积极履行消防监督执法职责,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和执法,重点检查九类重点场所和市级挂牌督办单位隐患整改清零情况,发现在自查、排查中弄虚作假或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坚决公告一批、曝光一批、处理一批。

(三)集中约谈座谈。6月底、7月底,街道对本月发现自查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行业部门和单位(场所)集中开展2轮约谈,通报问题,提出工作要求,责令重新排查。8月底,对遗留重大风险未及时整改和新发现重大风险的单位(场所),进行警示约谈,讲清政治责任、法律责任,督促其在9月前完成整改或落实严防死守措施,确保绝对安全。期间,将根据自查和执法检查情况,适时组织重点行业、连锁企业约谈活动,督促强化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

(四)行业统筹推进。街道消安委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行动部署,积极履行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改善行业、单位消防安全状况,督促相关行业部门落实自查自改职责和“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要求,将主体责任落实差、管理漏洞多的单位纳入重点整治范围,提高设防等级、强化督改手段、严格处理措施。派出所负责对辖区群租房、宾馆、公共娱乐场所、寄递行业、物流行业等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经发办负责对辖区商场市场、劳动密集型企业、饭店、“多合一”场所等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社管办负责对辖区公共娱乐场所、校园、教育培训机构、网吧、文化市场、卫生场所等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城管办负责对高层建筑、施工工地、瓶装液气供应站等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便民服务中心负责对养老院、福利院等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其他线办根据行业特点开展行业系统条线消防安全检查。5月份,各行业部门单位要完成自查,6月份起,要确保行业单位火灾隐患在国庆节前完成整改或落实管控措施。

(五)深化专项治理。深入排查9类场所电气安全隐患,重点治理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超负荷用电等问题。组织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治理进行“回头看”,巩固治理成效。充分发动公安派出所民警、安监站人员、网格员、综治员、楼管员等基层力量,加强对小单位小场所、居民住宅区检查巡查和宣传提示,落实防范措施。

(六)加强重点防范。各相关部门按照“以面保点、整体防控”的思路,在确保涉会场所、涉及沿线周边绝对安全的基础上,重点针对9类场所和9类风险,加大管控力度,强化宣传教育,落实应急准备,确保辖区火灾形势平稳。

五、工作阶段和步骤

2019年4月开始到10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4月底至5月20日)。结合实际,印发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街道消安委各成员单位进一步细化职责和任务,分地区、分行业、分领域部署到位,组织对行业部门负责人、公安派出所民警、消防巡查队员、网格员,以及单位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微型消防站站长等开展约谈培训,提示突出风险,明确工作责任,督促其掌握检查重点、标准和要求。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21日至10月10日)。按照既定工作措施,督促单位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落实行业系统条线排查,严格消防执法检查,着力整治各类消防安全突出问题。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11日至10月20日)。街道消安委各成员单位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固化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认真梳理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有效举措,健全完善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压实责任。街道消安委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消防安全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要以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抓手,以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目标,切实发挥主体责任并压实主体责任,全力配合、主动推进“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有力有序开展。

二要聚焦重点、靶向防范。要严格落实市安办、市消安委办的行动方案和部署要求,自即日起至10月份,聚焦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庆等重大活动,突出高层建筑、公寓、施工工地等9类重点场所,针对消防设施损坏、疏散通道不畅、宣传培训不深入等9类突出风险,重点防范,重点整治。

三要自查自改、巩固提升。要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分类建立隐患、整改和责任“三个清单”,在前期全方位隐患排查整治基础上,进一步细化防治方案、细化任务清单、细化责任清单,自查自改、科学评估,严防死守,以火灾形势的稳定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附件1

 

行动组长:郑君宏

行动副组长:孙琪勇

序号

场所类别

责任单位

重点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及要求

工作阶段及措施

1

高层建筑

城管办

1、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
2、防火分隔不到位;
3、疏散通道不畅通;
4、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5、消防设施损坏停用;
6、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
7、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
8、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
9、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

根据国务院安委办《九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整治要求》,严格按照《九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自查方法和自改措施》(附件2),填写《单位(场所)消防安全自查表》(附件3),5月30日前需上报自查表至消防工作站。

1、部署发动阶段(4月底至5月20日);

1、印发工作方案;

2

商场市场

经发办

2、召开专题会议。

3

“多合一”场所

经发办

2、组织实施阶段(5月21日至10月10日);

1、单位自改自查;

4

劳动密集型企业

经发办

2、严格执法检查;

5

公共娱乐场所

社管办、派出所

3、集中约谈座谈;

6

群租房

派出所

4、行业统筹推进;

7

宾馆饭店

经发办、派出所

5、深化专项治理;

8

养老院

便民服务中心

6、加强重点防范。

9

施工工地

城管办

3、总结验收阶段(10月11日至10月20日)。

1、固化经验做法。

太平街道“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计划表

 


附件2

 

九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自查方法和自改措施

 

一、自查和自改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的问题

(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应采用不燃难燃材料装修装饰。

自查方法:对疏散走道、楼梯间、设备用房、公共活动用房等重点部位的装修材料进行采样点燃,能点燃并持续燃烧的为易燃可燃材料,或查阅装修材料检测报告,确定燃烧性能。

自改措施:将易燃可燃材料拆除或者更换。

(二)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员工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及施工工地办公、住宿等临时用房用彩钢板搭建的,彩钢板芯材应采用不燃难燃材料。

自查方法:对彩钢板芯材进行采样点燃,能点燃并持续燃烧的为易燃可燃材料。

自改措施:将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拆除或者更换。

(三)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做外墙外保温系统的高层建筑、商住楼等场所,在周边安全距离内禁放烟花爆竹,严禁违规动火作业。

自查方法:通过查阅建筑原始资料、采样核查等方式,查看建筑是否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作外墙外保温系统。

自改措施:将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进行更换;无法更换的,应在周边明显位置设置禁放烟花爆竹提示,需动火动焊施工的,应通过动火审批,并严格落实现场监护和防范措施。

(四)电气线路应敷设在不燃难燃装修装饰材料中,开关、插座等电器配件周围应采用不燃隔热材料。

自查方法:查看电气线路是否穿越或敷设在易燃可燃装修装饰材料中,开关、插座等电器配件周围是否设置易燃可燃材料。

自改措施:电气线路穿越或敷设处采取穿管保护等防火措施,开关、插座等电器配件周围采用不燃隔热材料进行分隔。

(五)大型活动现场布展应采用不燃难燃材料装饰。

自查方法:对现场装修材料进行燃烧测试,能点燃并持续燃烧的为易燃可燃材料,或查阅装修材料检测报告,确定燃烧性能。

自改措施:将易燃可燃材料拆除或者更换。

二、自查和自改防火分隔不到位的问题

(一)建筑地下与地上连通处的分隔应采用防火隔墙或防火门。

自查方法:查看建筑首层通往地下的楼梯间是否安装防火门,地下烟气是否会直接进入地上、楼梯间。

自改措施:用防火隔墙隔断或安装防火门。

(二)建筑住宅与非住宅的分隔应采用防火隔墙或防火门。

自查方法:查看建筑住宅与非住宅分隔处是否设置防火隔墙或防火门。

自改措施:用防火隔墙隔断或安装防火门。

(三)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等防火分隔设施应保持完好。

自查方法:查看防火隔墙是否开设孔洞,防火卷帘是否破损不能正常升降,防火门是否能正常打开、完全关闭,防火窗是否缺失、破损。

自改措施:封堵开设孔洞的防火隔墙,维修或更换损坏的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

(四)楼梯间、前室防火门应常闭。

自查方法:查看楼梯间、前室的防火门是否关闭,闭门器、顺序器是否损坏,从而导致防火门不能自行关闭。

自改措施:及时关闭防火门,门上张贴常闭式防火门请保持关闭状态警示标语;维修更换损坏的闭门器、顺序器。

(五)管道穿越墙体处的孔洞、缝隙,竖向管道井与房间、吊顶相连通的孔洞,楼层楼板缝隙应用防火材料填充、封堵。

自查方法:查看楼层楼板、管道与墙体间、竖向管道井与房间、吊顶连接处是否留有孔洞、缝隙。

自改措施:对孔洞、缝隙用防火材料填充或者封堵。

三、自查和自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不畅通的问题

(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保持畅通;公众聚集场所营业期间,安全出口应保持畅通;宾馆饭店、员工宿舍等有人员住宿的场所,安全出口应24小时保持畅通。

自查方法:查看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存在占用、堵塞、封闭或其他妨碍人员疏散的情况,如疏散通道堆放物品、设置障碍板、安全出口上锁、封堵等。

自改措施:采用打通、拆除、清理等方式恢复畅通。

(二)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不应设置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自查方法:查看室内门窗周围,是否设置广告牌、铁栅栏、防盗窗(网)等情况。

自改措施:拆除广告牌、铁栅栏、防盗窗(网);确需设置铁栅栏、防盗窗(网)的,应易于从内部开启,人员能顺利通过。

(三)消防车道应保持畅通。

自查方法:查看是否存在违规搭建临时建筑、随意停放车辆、堆放物品、设置围墙、铁栅栏等影响人员疏散、消防车辆通行的情况。

自改措施:采用拆除、清理、腾挪等方式恢复畅通,并在醒目位置设置严禁占用消防车道警示标语。

四、自查和自改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的问题

(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养老院、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车间等人员密集场所、居住场所严禁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

自查方法:通过实地查看、询问知情人等方式,检查场所内是否存在违规生产、存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情况;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时,是否严格限量,并有专人管理、登记。

自改措施:及时搬离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装置、原材料、成品及半成品;确需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应根据需要限量使用,存储量不应超过一天的使用量,并安排专业人员管理、登记;公共娱乐场所禁止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二)施工工地不得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自查方法:查看易燃易爆危险品是否按计划限量进场、分类专库储存,库房内是否通风良好、设置严禁明火标识。

自改措施:及时搬离、清理违规超量堆放的易燃易爆原材料、成品及半成品。

(三)高层建筑不得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自查方法:查看高层建筑内是否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整改方法:及时进行劝止搬离。

五、自查和自改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的问题

(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正常运行。

自查方法:进入消防控制室,查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机是否停用或存在故障、屏蔽等信息,能否通过主机远程启动消防水泵、防排烟系统等。

自改措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出现故障的,及时维修,恢复系统正常报警功能。

(二)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建筑自动消防设施能正常联动响应。

自查方法:进入消防控制室,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调至自动状态,按下两个手动报警按钮或点烟测试两个烟感探头,查看相应区域防火卷帘是否正常下降、机械防排烟是否及时启动。

自改措施:自动消防设施无法正常联动的,必须及时维修,恢复系统正常联动功能。

(三)消防水泵控制柜应处于自动控制状态。

自查方法:进入水泵房,查看消防水泵控制柜指示灯是否处于自动控制状态。

自改措施:消防水泵控制柜处于手动控制状态的,必须调至自动,并张贴明显标识。

(四)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正常运行。

自查方法:进入水泵房,将消防水泵控制柜设置成手动控制状态,手动启动消防水泵,查看消防水泵能否正常启动;关闭消防水泵,将消防水泵控制柜设置成自动控制状态,打开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末端试水阀门放水测试,查看消防水泵能否正常启动。

自改措施: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必须及时维修,恢复系统正常供水功能。

六、自查和自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问题

(一)电动自行车不得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等室内公共区域。

自查方法:查看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等室内公共区域有无停放电动自行车。

自改措施:及时搬离、清理,在醒目位置张贴禁止停放电动自行车标识严禁进楼入户;当事人拒不整改的,及时向执法部门反映。

(二)居民住宅楼、员工宿舍等有人员居住的场所不得停放电动自行车。

自查方法:查看居民住宅楼、员工宿舍等场所公共区域及室内有无停放电动自行车。

自改措施:立即搬离,在醒目位置张贴禁止停放电动自行车标识,严禁人车同屋

(三)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区域与周边建筑区域直接连通的,应用实体墙分隔。

自查方法:查看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区域与周边建筑区域是否用实体墙分隔。

自改措施:立即搬离、清理并设置实体墙,或在室外设置集中停放、充电点,并与建筑保持安全距离。

(四)不得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自行车充电。

自查方法:查看有无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

自改措施:及时制止、纠正,加强教育警示。

(五)电动自行车周围不得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自查方法:查看电动自行车停放区域周围有无易燃可燃物品。

自改措施:及时清理或者搬离至安全范围。

七、自查和自改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的问题

(一)单位应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并在醒目位置公示。

自查方法:查看单位内部有无正式任命文件,是否在醒目位置张贴公示。

自改措施:应及时通过正式文件明确并公示。

(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在紧急情况下能熟练操作设施设备。

自查方法:通过查看消防控制室操作职业资格证书、现场提问、实际操作等方式,了解相关人员是否具备操作设施设备资格和能力。

自改措施: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的,应立即调离,安排有证人员上岗;不能熟练操作设施设备的,应组织参加培训。

(三)微型消防站队员能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并定期参加针对性训练、实战化演练。

自查方法:通过实地抽查和应急拉练的方式,检查微型消防站队员是否达到三知四会一联通三知:知道消防设施和器材的位置,知道安全通道和出口,知道建筑布局和功能;四会:会疏散逃生,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穿戴防护装具,会使用消防器材;一联通:消防支队或大中队与微型消防站、微型消防站与队员要保持通信联络畅通)要求。

自改措施:对能力欠缺的微型消防站队员,加强日常培训和演练。

(四)单位应向当地消防部门作出消防安全承诺,并公开声明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

自查方法:检查是否向当地消防部门书面承诺、向社会公开承诺。

自改措施:向当地消防部门作出整改消除突出风险书面承诺,在醒目位置向社会公开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

八、自查和自改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一)单位应每月开展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每年进行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并留存维保、检测记录。

自查方法:查看维保检测记录,了解相关人员是否按期检查。

自改措施:制定落实日常维修保养制度,每月至少进行1次维护保养,每年委托具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二)单位应制定防火巡查检查制度,安排人员开展巡查检查,并如实登记报告。

自查方法:查看巡查检查记录,了解相关人员是否按时巡查检查。

自改措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日开展防火巡查;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营业期间每2小时开展一次防火巡查;医院、养老院、寄宿制学校、幼儿园开展夜间防火巡查。单位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防火检查。

(三)单位应制定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自查方法:查看隐患整改记录,了解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情况。

自改措施:单位存在火灾隐患的,应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应向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制定隐患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期限和要求,落实人员和整改资金。在火灾隐患消除前,单位要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

九、自查和自改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的问题

(一)一般单位应开展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和新入职员工岗前培训。

自查方法:通过查阅档案台帐、抽查抽问、现场测试等方式,查看是否开展针对性消防宣传培训,员工是否掌握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方法。

自改措施: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加强新入职员工培训,使其了解本场所、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工作,提升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期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自查方法:通过查阅档案台账、抽查抽问等方式,了解是否向相关人员宣传防灭火、疏散逃生等消防安全常识,是否建立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度、档案台账。随机抽查不同岗位员工,了解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掌握情况。

自改措施:通过广告屏、区域广播、楼宇电视等渠道,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竞赛。

(三)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劳动密集型企业、养老院、高层公共建筑、公共娱乐场所等场所应每半年开展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自查方法:查看档案资料,是否定期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制定应急预案。随机选定部位,假设火情,开展模拟火情演练,查看现场工作人员是否响应迅速,人员疏散是否及时。

自改措施:针对建筑内每个重点部位制定预案,定期开展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四)居住出租房、群租房、多合一场所、高层住宅建筑、施工工地等场所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自查方法:通过现场询问、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房东、租客、住户等人员是否熟知火灾报警、初起火灾扑救、疏散逃生等消防安全常识,建筑工人是否了解工地用火用电管理规定。

自改措施: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附件3

单位(场所)消防安全自查表

  


责任人


电话


  


管理人


电话


单位类型

见备注

自查时间


自查项目

自查部位及发现问题

整改措施

整改期限

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

示例1:自查二楼疏散通道墙面,使用软包装修,属易燃材料。

 

示例2:自查未发现问题。

示例1:拆除二楼疏散通道墙面的软包,改为涂料。

 

示例2:无需填写。

示例1430日前整改完毕。

 

示例2:无需填写。

防火分隔不到位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不畅通




易燃易爆危险品




消防设施损坏停用




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




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




日常管理机  制

不健全




宣传教育培  训

不深入




承诺事项

示例1:自查无以上九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填写

“经自查,本单位(场所)不存在突出消防安全风险隐患。

承诺人:XXX

2019430日”

示例2:自查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应列明隐患清单,填写

“经自查,本单位(场所)存在以下风险隐患:

1.二楼疏散通道墙面,使用软包装修;

2.二楼厨房未安装防火门。

以上风险隐患已落实防控措施,并承诺于XXXX日前整改完毕。

承诺人:XXX

2019430日”

备注:1.单位类型从商场市场、“多合一”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场所、群租房、宾馆饭店、高层建筑、养老服务机构、施工工地、医院、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博物馆、文物建筑等14类重点场所中选取;

2.承诺事项中由该单位(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手写签名、填写日期,并加盖单位(场所)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