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MB1531030W/2021-8843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退役军人发〔2021〕7号
- 成文日期:
- 2021-07-20
- 发布单位:
-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温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继续开展“关爱功臣,永葆光荣”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02 16:52
信息来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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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退役军人发〔2021〕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值此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4周年之际,为进一步体现党和政府对优抚对象的关怀,增强优抚对象的光荣感和荣誉感,积极提升我市双拥工作水平,根据上级要求,在“八一”期间继续开展“关爱功臣,永葆光荣”活动,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1.“关爱功臣,永葆光荣”,组织开展为2020年度温岭籍现役军人送立功喜报和奖金活动: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各镇(街道)武装部牵头,要求具有仪式感。
2.“关爱功臣,永葆光荣”,组织开展为新登记退役军人家庭悬挂“光荣牌”活动:由各镇(街道)、村(居)退役军人服务站牵头,组织庄重简洁的活动仪式。
3.“关爱功臣,永葆光荣”,组织开展慰问在乡老复员军人、在乡伤残军人、在乡“三属”等重点优抚对象活动:由各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牵头。
4.“关爱功臣,永葆光荣”,组织开展慰问在乡困难退役军人家庭活动:由各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牵头。
5.“关爱功臣,永葆光荣”,组织开展慰问驻温部队活动:由各镇(街道)武装部牵头(市级各部门开展的慰问驻温部队活动由各双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牵头)。
6.组织开展“关爱功臣,永葆光荣”其他各类活动。
温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