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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滨海镇危爆和生产企业消防安全整治集中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1-09-13 10:26 信息来源:滨海镇 浏览次数:

各村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台州市危爆物品和生产企业消防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台消安委办〔2017〕64号)、《全市“五大领域”消防安全整治实地暗访检查方案》(台消安委办〔2018〕89号)等文件精神,推进全镇危爆场所和生产企业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危爆场所和生产企业开展以杜绝“三合一”、保障通道出口及应急器材取用场所畅通为重点的第一次消防安全整治集中行动。

一、行动内容

1、危爆场所和生产企业的厂房、仓库、宿舍,各功能区块界线清晰;

2、消防通道畅通,出口、消防车道、防火间距符合要求;

3、应急器材设置合理,维护到位,取用场所无杂物堆放,无电瓶车乱停放现象;

4、危爆场所和规上企业的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落实到企业。

二、行动组织

本次集中统一行动由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行动范围是危爆生产(储存)企业及200平方以上的一般生产企业,各危爆场所和生产企业线上相关人员、村居干部及网格员共同参与行动。各有关办线按照各自职责联合行动。

三、行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高度重视此次统一行动,细化任务分工,加强协调配合,扩大宣传声势,全面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形成良好的消防安全整治氛围。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要突出整治重点,做到工作目的明确、行动有特色、整治有实效。对于危爆场所和生产企业存在的“三合一”现象、疏散(消防)通道出口不畅、应急器材取用场所圈占及杂物堆放、电瓶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现象,要及时开展联合执法,查处一批,整治一批,尽早遏制苗头,及时巩固整治成果。对危爆场所和规上企业微型消防站建设的规模及相关要求,及时落实到企业。

(三)执纪问责,跟踪问效。各办线、村居对重点整治内容必须立即落实整改。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办线、村居负责人,将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滨海镇危爆和生产企业消整第一次集中统一行动统计表

滨海镇人民政府

2018年8月13日


滨海镇危爆和生产企业消整第一次集中统一行动统计表

村居:                                                                     2018年    月    日

序号

企业名称

地址

存在问题

备注

三合一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

消防器材

电瓶车

停放








































































































检查内容:1、有无存在三合一;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3、消防器材是否配备完好;4电瓶车停放是否规范;

备注:本次检查统计企业为村辖区范围内(包括工业区)的200平方以上企业,规上及危爆企业除外,有问题的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