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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基层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信息化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10 10:17 信息来源:市卫生健康局 浏览次数:


关于加强基层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信息化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医共体:

由于目前基层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普遍缺乏信息化技术专业人员,信息技术工作岗位变动频繁,导致医院信息无专人管理、公共卫生业务软件应用不熟练,系统功能模块熟悉程度不高等问题。个别单位信息管理混乱,网络安全法律意识淡薄,将医院信息系统管理外包,存在严重的信息网络安全隐患。为切实加强卫健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信息化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1.每个医共体牵头医院分管信息化工作的领导牵头落实基层成员单位的信息化工作。

2.各医共体牵头医院信息科负责基层成员单位的信息化业务技术指导、业务应用培训、网络安全管理等工作,加强日常业务运行检查。

3.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必须配备1人以上信息技术人员,专门负责管理、维护院内的信息业务、网络安全工作。

4.各医共体成立覆盖基层成员单位的信息化技术、网络安全管理工作专班。

二、完善信息化管理工作制度

健全医共体及基层成员单位信息化业务、网络安全、设备管理、人员管理、数据管理制度,保证医疗业务的正常运行,确保院内数据安全,严防数据泄密及网络安全违法事件发生,保护病人隐私。

三、落实终端安全措施

终端包括卫生专网下的所有单位电脑、个人电脑、服务器等设备,内网终端一定要确保安装360天擎终端,定期做好病毒查杀和漏洞修复工作。卫生专网电脑要做好内外网物理隔离工作,不允许内网电脑接入互联网,包括切换内外网使用的情况。

四、落实外包责任

单位信息系统、网络安全方面存在外包行为的,需及时与第三方运维单位签订安全服务保密协议与岗位安全责任书。

五、加强基于浙政钉的管理培训工作

医共体信息科与软件公司定期通过浙政钉或者线下的方式对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信息管理员、公共卫生服务人员进行业务应用系统功能模块或者新上线系统进行操作培训,提供相应的操作文档,提升相关人员处理问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