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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国镇社会救助办理流程、社会救助救助标准

发布日期:2021-08-06 16:27 信息来源:泽国镇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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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救助“一件事”是指困难群众办理特困供养、低保、低保边缘、因病致贫、临时救助、儿童专项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法律援助、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慈善救助等救助联办事项全过程“一件事”。范围条件为被民政部门认定为特困人员、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的救助对象。申请救助对象可自主选择集成办理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法律援助、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慈善救助等救助业务。


办理流程:

(一)申请受理。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可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提出申请。①线上方式:通过电话联系当地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社会救助窗口或通过浙里办APP、浙江政务服务网搜索“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认定及保障金给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认定及保障金给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和专项社会救助”(三种救助对象自主选择其一),申请在线办理。②线下方式: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前往当地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社会救助窗口提出申请,填写《浙江省社会救助申请表》,镇(街道)受理申请后,即时与申请人联系(确定),并预约上门进行家境调查及联办事项代办时间。

(二)全程代办。代办员在镇(街道)受理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开展入户家境调查,了解申请人救助需求,告知申请人相关救助政策,根据调查结果提供救助申请建议(根据调查可初步认定申请人符合低保家庭或低边家庭或特困人员认定要求,代办员会提出建议,建议申请人对上述三种对象中的一种对象提出申请)。申请人按照自身意愿,可在申请特困人员、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救助时,同步选择教育救助、就业救助、住房救助、医疗救助、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慈善救助等救助联办事项。代办员做好相关救助政策解答的同时,协助申请人填写《救助“一件事”申请表》,并搜集相关联办事项所需资料提交至镇(街道)。其中,医保部门医疗救助和慈善医疗救助已实现“无感知”办理,救助对象认定通过后自动享受对应待遇。

(三)对象认定。镇(街道)将《救助“一件事”申请表》及相关联办事项申报材料上传至浙江省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市民政局根据家境调查结果和经济状况核对报告,完成最终审批,认定救助对象(认定为低保家庭或低边家庭或特困人员)。

(四)部门联办。市民政局设立救助“一件事”专员(以下简称专员),专员在救助对象认定后的1个工作日内通过钉钉群将完成认定的社会救助对象名单推送给相关联办部门。各联办部门设立联办事项专职联络员(以下简称联络员),联络员登录浙江省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即时下载《救助“一件事”申请表》和相关联办事项申报资料,给予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及时将办理结果反馈给市民政局救助“一件事”专员。

(五)结果反馈。专员将“一件事”联办审批结果反馈给各镇(街道)代办员,代办员在3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告知申请人。


办理流程及保障标准详见附件。大救助一件事办理流程.pdf社会救助办理流程及认定标准.doc医疗救助办理流程.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