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管理】关于做好2021年度援疆教师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23 15:41:1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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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中小学、市直属学校:

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台州市教育局给我市下达了2021年援疆选派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任务

我市共需选派4名教师到新疆阿拉尔市中小学校任教,其中初中数学教师、职高电子电工教师、高中历史教师和高中化学教师各1名。

二、支教时间

援疆教师于 2021年秋季开学进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疆任教时间一年半。

三、人选条件和要求

(一)政治素质好。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坚决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二)综合素质好。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师德高尚,作风扎实,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责任感,不怕吃苦,甘于奉献,善于团结。

(三)身心健康。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市教育局将统一组织针对性体检,确保选派的教师身体条件符合要求。

(四)其他条件。援疆教师原则上应有5年以上教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

四、相关待遇

援藏援疆干部人才工资福利、生活补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慰问、探亲休假、健康体检、学习培训、专业技术职级晋升和岗位保障等有关待遇,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援派干部人才待遇的通知》(浙组〔2019〕18号)规定执行。

其中,担任现专业技术职务已满2年,符合《关于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员确认专业技术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145号)规定资格条件的,可提前确认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派出前聘任一级、二级教师职称未满2年的援藏援疆教师,完成援藏援疆任务后,待其符合相应教师职称评审条件规定的申报年限时,按照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权限再予确认高一级教师职称。派出前已具有高级教师职称的援藏援疆教师,不予直接确认正高级教师职称。

五、选拔方式

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择优选拔的方式确定人选。请各有关学校按照省文件要求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和推荐工作,并于8月23日前将《浙江省援藏援疆教师登记表》送交人事科507室。联系人:杜强建,联系电话:86126136。


附件:浙江省援藏援疆教师登记表


温岭市教育局人事科

2021年8月17日


浙江省援藏援疆教师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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