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关于《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高校毕业生集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三年最高10万元生活补贴、一次性最高25万元房票补贴、最高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这些优厚的待遇,都是温岭为高校毕业生所准备的。日前,市委人才办、市人力社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高校毕业生集聚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喊话高校毕业生:“来温岭就业创业吧!”
当前,温岭正处于聚焦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需要一大批大学生扎根温岭、服务企业,作为企业发展的基础性人才,大学生的集聚将助推民营经济再创辉煌。通过加大大学生引进力度,将加快我市人才集聚,为产业的创新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和人才支撑,同时也将完善我市人才政策体系,适应新一轮的“引才热潮”。
《实施意见》涵盖了大学生生活津贴、租房补贴、购房补贴、应聘补贴、企业赴外招聘补贴、就业创业扶持等方面的内容,突出了个性化的政策优势和住房保障的政策撬动作用,也突出了“双一流”大学本科生和台州高校专科生两个群体。“其中突出的台州大专院校专科毕业生,指的是对留在温岭的台州高校专科毕业生给予生活津贴和租房补贴,其他高校专科毕业生不享受相关政策。”市人力社保局负责人解释。
实施的大学生生活补贴,包括生活津贴、租房补贴和就业补贴。对新引进的高校毕业生,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根据学历层次给予每人三年最高10万元的生活补贴。其中台州大专院校全日制专科毕业生留温岭的,给予每人三年最高3.5万元的生活补贴。同时,对首次引进到我市企业工作且已连续缴纳社保半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5年内在温岭购买商品房的,根据学历层次或职称的不同,给予最高25万元的购房补贴。
市委人才办相关负责人算了一笔账,按照温岭新政,来温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其他全日制本科生或技师、台州大专院校全日制专科毕业生三年累计分别可获得10万元、7万元、4万元、3.5万元的生活补贴。“出台这一项举措,一方面将缓解当前我市大学生人才不足的问题,另一方面将解决大学生人才引进难的问题。”该负责人表示。
此外,推动温岭籍高校毕业生回归,也是大学生引进工作的重要内容。下阶段,我市将建立温岭籍大学生信息库,搭建温岭籍大学生回归平台,优化大学生就业创业环境,促进温岭籍大学生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