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800891/2021-8730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农水〔2021〕234号
- 成文日期:
- 2021-07-16
- 发布单位:
- 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关于拨付2021年第二季度温岭市流浪犬收容中心饲养区运行补助经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22 16:34
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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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太平暖园宠物服务部:
为进一步做好流浪犬饲养、领养等工作,根据温岭市畜牧兽医所与温岭市太平暖园宠物服务部签订的《温岭市流浪犬收容中心饲养区管理使用协议》规定,从2021年1月1日起温岭市畜牧兽医所将收容中心内流浪犬饲养区交由温岭市太平暖园宠物服务部运行,运行经费每季度补助4万元。
经研究,现将2021年第二季度运行补助资金4万元拨付给你单位,请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温岭市财政局
2021年7月16日
抄送:市府办、市会计核算中心。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办公室 2021年7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