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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拨付博士后工作专项资助经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02 10:48 信息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浏览次数:

新界泵业(浙江)有限公司、浙江中马汽车变速器股份有限公司、中博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大江实业有限公司:

根据中博基字(2018)11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博士后研究人员日常经费等资助标准及范围的通知》(浙人社发〔2021〕1 号)、台州市委人才办《关于印发<台州市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台人才领〔2020〕58 号)和温岭市委人才办关于印发《温岭市落实台州人才新政 2.0 版若干补充意见》(温人才领〔2021〕1 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现将2021年度博士后省级建站经费、博士后科研资助(日常)经费及博士后生活补贴拨付给你,请严格遵照相关政策要求单独建账,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经费使用绩效。

附件:拨付博士后工作专项资助经费表

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2日

附件:

拨付博士后专项资助经费表

单位

项目名称

建/进站

时间

资助金额(万元)

经费资助文件依据

浙江中马汽车变速器股份有限公司

省级博士后工作站建站资助经费

2019.09.23

30

浙人社发〔2021〕1 号、台人才领〔2020〕58 号、温人才领〔2021〕1 号、

博士后科研资助(日常)经费

2020.10.01

13.5

博士后生活补贴

5

新界泵业(浙江)有限公司

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配套资助

2019.08.15

8

博士后科研资助(日常)经费

2021.01.12

15

博士后科研资助(日常)经费

2021.04.06

15

博士后生活补贴

2021.01.12

5

博士后生活补贴

2021.04.06

5

中博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博士后科研资助(日常)经费

2020.06.03

11.5

台州市大江实业有限公司

省级博士后工作站建站资助经费

2021.05.20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