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教育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日期:2021-07-10 17:59
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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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教许准字〔2021〕第403号
温岭格斯文化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
你(单位)于 2021 年7月6日 向本局提出申请,要求办理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地址变更审批 事项,本局依法进行了审查,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联系人: 郭晨怡 , 戴良刚
执法证号: 0905242017090204 , 0905242017090205
温岭市教育局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