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城乡教育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

发布日期:2021-06-21 17:26:2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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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教办函〔2021〕72号

各义务教育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浙江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新时代城乡教育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着力推进基础教育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创新突破,推动城乡教育共同体建设制度化和常态化,提升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现就全市范围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以下简称教共体)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打造“重要窗口”的新要求、高标准,切实把牢以城带乡、以优扶弱、优质均衡、共同发展的工作方向,通过党建统领、数字赋能、系统集成,大力推进教共体建设,将城镇优质教育资源下沉到乡村义务教育学校,激发乡村学校办学活力,提升乡村学校师资、管理、质量、文化等整体水平,着力破解义务教育在均衡、质量方面“乡村弱”的突出问题,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实现乡村学校与城镇学校基本达到同一教育质量水平,让乡村孩子就近“上好学”,打造全市域推行教共体的温岭方案,促进我市乡村教育振兴和教育现代化。

二、工作原则

(一)循序渐进。以原有协作工作为基础,升级组建各类型教共体,丰富内涵,达到合作共赢的目的。

(二)突出重点。教共体组建重在推动城镇优质学校与乡村学校之间的共同发展,乡村小规模学校、寄宿制学校和薄弱学校为重点帮扶对象。

(三)因地制宜。立足区域发展需求和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开展常态化、多样化、有实效的教育帮扶工作,形成具有鲜明地域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教共体建设模式。

(四)创新发展。立足义务教育从基本均衡迈向优质均衡发展的新阶段,基于全面推进“互联网+义务教育”结对帮扶工作的全新基础,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鼓励在资源配置、教师流动、技术进步等方面开展教共体建设的探索创新和生动实践。

三、建设模式

教共体是指义务教育阶段城镇学校与乡村学校结对形成办学共同体,实现“以强带弱、共同发展”,提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水平的学校发展模式。教共体主要包括“协作型、共建型、融合型”三种模式。

(一)协作型教共体。协作型教共体是指一所城镇学校与一所或若干所乡村学校结对联盟,不打破原有学校各自的人事、管理体制,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的项目协作,由核心校对成员校在业务上给予引领、指导和帮扶。协作型教共体实行“愿景协同、机制协同、研训协同、教学协同、项目评估”的协作模式,以项目化推进的方式,在学校建设顶层设计、教师交流培养、课堂教学研讨、集体备课、校本研修等方面实现借力发展。

(二)共建型教共体。共建型教共体是指将乡村学校的教育教学业务委托给城镇优质学校管理,或城乡若干所学校结为紧密型教育集团办学。由一所城镇核心校牵头,各成员校实行“资源共享、管理共进、教学共研、文化共生、考核捆绑”的管理模式,在办学理念、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学校特色等各方面实现共生发展。共建型教共体各自法人独立、财务独立,但工作统整。

(三)融合型教共体。融合型教共体是指一所城镇优质学校与一两所乡村学校全面重组,融合成“一校二区”或“一校多区”,开展同步化办学。融合型教共体城乡各校区合为一个法人单位,人事、财务、管理统一,实行“师资同盘、教学同步、培训同频、文化同系、考核一体”的管理模式,实现一体发展。

以上三种模式教共体建设的基本要求详见附件。

四、目标任务

在我市公办学校“互联网+义务教育”城乡学校结对全覆盖帮扶工作基础上,全面推进教共体建设。2021年,建设共建型教共体18对,同时继续完善“互联网+”结对工作。2022年,全市乡村和镇区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现教共体全覆盖。“十四五”期间,教共体建设逐步向融合型、共建型模式为主转变;至“十四五”末,市域内融合型、共建型模式的教共体占比不低于 80%。

五、政策保障

(一)加强统筹协调。市教育局建立教共体建设工作协调小组(“义务教育学校共同体”结对帮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破解建设中的重点、难点,并从政策保障、激励机制等层面完善与三种教共体相配套的实施细则,加强教共体的统筹管理和保障。

(二)理顺管理体制。融合型教共体建立党政工一套班子,实行统一领导,可设总校长和校区执行校长,实行总校长负责制;人财物重组后由教共体统一调配和使用;校级班子职数可按合并前各校的职数为基数核定,学校中层干部岗位职数及组织架构根据实际情况设定;教师统一招聘,统一培养,跨校区无障碍调配;各校区的学区范围应相对独立、保持稳定。共建型教共体内各成员校法人地位不变、经费独立核算不变、校名和行政隶属关系不变;建立共建联盟章程,制订发展规划,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进步。协作型教共体采取城乡结对帮扶模式,指导开展学校德育、教学、党建、后勤等工作。

(三)落实经费保障。分类保障三种类型教共体建设的必要工作经费,优先保障教共体内“互联网+义务教育”、名师工作室、教研联盟等项目的设备配置与运行经费。

(四)推动师资流动。市教育局将按“县管校聘”改革要求,加强区域内教共体内部师资的统筹管理、调配和交流。优先满足教共体内教师的双向交流和城乡有序调动,优化教共体内各学校的师资结构。融合型教共体内教师实行无障碍调配;共建型教共体的核心校每年按上级文件指标数要求派出教师常驻成员校任教;协作型教共体根据学科要求,指派一定数量教师到乡村学校支教。大力推动各教共体建立名师工作室,指导乡村学校中青年教师成长;通过乡村教师到共同体学校轮训、常态化开展教师网络研修等方式,提高乡村教师的专业技能。

(五)促进学生交流。建立教共体内学生交流的长效机制,定期选派不同年级、不同层次学生进行学习交流、互动体验。广泛开展教共体内城乡学校学生研学实践、联谊互助等活动和学生体艺特长交流、综合素质竞赛等活动。探索“融合型、捆绑型”教共体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一体化,促进学生共同成长、多元发展。

(六)强化督导考核。市教育局将加强教共体建设的统筹协调、业务指导、过程管理和绩效评估。教共体建设列入区域教育现代化监测评价指标、各镇(街道)教育工作业绩考核指标和学校发展性评价指标。各教共体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根据不同学段学校的实际建立针对性评价方案。要进一步健全学校发展、教师发展、学生成长等的综合评价、增值评价和特色评价,对核心校的考核和教共体绩效评价要把教共体内乡村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作为主要依据。积极培育和塑造教共体建设区域典型和学校典型,多形式开展宣传推广,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1.2021年温岭市教共体(共建型)名单

          2.融合型、共建型、协作型三种模式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基本要求(试行)


温岭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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